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94753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连接器领域,特别提供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
【背景技术】
[0002]在矩形电连接器生产过程中,根据对不同芯数的需求需要分别加工各矩形电连接器产品,且每次生产都需要生产绝缘体及绝缘体模具,投入成本高,费时费力。因此,人们迫切需要一种可实现不同芯数转化的矩形电连接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一种产品,一个模具,即可实现单双排及芯数的转化,可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包括相互配合的绝缘体1和插针2,所述绝缘体1整体呈矩形,所述绝缘体1为若干个单体单元横向及纵向布置一体成型,所述单体单元中间为矩形,上下两面中部对应为等边梯形凸起,所述单体单元的中心位置设置与插针2配合的插孔3,所述绝缘体1上各单体单元的连接处形成的孔槽为工艺孔槽4。
[0005]优选的,所述绝缘体1具体为两排五十列一体成型布置。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的效果:
[0007]本实用新型具有可分解性和随意组合性,产品不受芯数的限制,只需一个模具即可实现多种产品的绝缘体,大大降低了成本,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排直针电连接器的外形图;
[0009]图2为本实用新型双排弯针电连接器的外形图;
[0010]图3为本实用新型裁剪成单排直针电连接器的外形图;
[0011]图4为本实用新型裁剪成单排弯针电连接器的外形图;
[0012]图5为本实用新型绝缘体可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3]图6为本实用新型单体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中:1、绝缘体;2、插针;3、插孔;4、工艺孔槽;5、水平分解线;6、纵向分解线。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0016]如图1-6所示,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包括相互配合的绝缘体1和插针2,绝缘体1整体呈矩形,绝缘体1为两排五十列单体单元横向及纵向布置一体成型,单体单元中间为矩形,上下两面中部对应为等边梯形凸起,单体单元的中心位置设置与插针2配合的插孔3,绝缘体1上各单体单元的连接处形成的孔槽为工艺孔槽4。
[0017]本实用新型属于具有高密度、双向可拆解、可组合、能独立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绝缘体本身通过工艺成型孔来实现产品的可成形性和分解性。本实用新型可做成0.8,1.0、1.27等间距,是一种小间距的电连接器,由于单排、双排的绝缘体宽度是成倍数的,所以在使用的时候无限制的组合排布,不受芯数的限制,只要空间满足,就可以无限的组合。其绝缘体只需要设计一个2排塑压模具,就可以得到单排或双排的产品,并且每排可以做到从1到50芯的截取,无需每次生产都需要生产绝缘体,这可以大大降低产品的模具成本,同时也可以多个产品并排排布,可以实现更多芯数的信号传输,即完成了多信号的传输,又节省了空间。
[0018]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包括相互配合的绝缘体(1)和插针(2),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体(1)整体呈矩形,所述绝缘体(1)为若干个单体单元横向及纵向布置一体成型,所述单体单元中间为矩形,上下两面中部对应为等边梯形凸起,所述单体单元的中心位置设置与插针(2)配合的插孔(3),所述绝缘体(1)上各单体单元的连接处形成的孔槽为工艺孔槽(4)。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体(1)具体为两排五十列一体成型布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双向分解、可组合使用的矩形电连接器,包括相互配合的绝缘体和插针,所述绝缘体整体呈矩形,所述绝缘体为若干个单体单元横向及纵向布置一体成型,所述单体单元中间为矩形,上下两面中部对应为等边梯形凸起,所述单体单元的中心位置设置与插针配合的插孔,所述绝缘体上各单体单元的连接处形成的孔槽为工艺孔槽。本实用新型具有可分解性和随意组合性,产品不受芯数的限制,只需一个模具即可实现多种产品的绝缘体,大大降低了成本,省时省力。
【IPC分类】H01R13/40, H01R13/46
【公开号】CN205004502
【申请号】CN201520684045
【发明人】刘晨, 申学良, 孙艳冬, 马涛
【申请人】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9月6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