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检验功能的低压断路器的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454576阅读:57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检验功能的低压断路器的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低压断路器过压保护模块。该模块可以安装在断路器的内部或外部,用于TN-S系统。该模块能将中性线电位钳制在安全范围内,并与漏电保护模块或短路保护模块配合使断路器在中性线电压发生漂移到危险值时跳闸。该模块主要用于防范中性线断线造成电器烧毁的故障,对引起中性线电位飘移的其他故障也有保护防范作用。
背景技术
专利ZL201020553735. 4中提出一种新型的低压断路器的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即在中性线N和保护线PE间并联压敏元件。该发明存在的缺陷是,压敏元件失效后,不容易被发现。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在专利ZL201020553735. 4的基础上,增加了检验电路。本实用新型主要由压敏元件、试验按钮、限流电阻组成。检验电路的主要元件是试验按钮和限流电阻,可以检验保护模块是否有效。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具有检验功能的低压断路器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分别通过试验按钮的常闭和常开接点,正常使用时就将压敏元件并联中性线和保护地线;试验时,将压敏元件并联联接到相线和PE线。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安装于具有漏电功能模块断路器的负荷侦U。正常使用时,试验按钮的常闭接点将压敏元件并联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当发生中性线断线时,压敏元件限制中性线电压飘移,同时产生较大的故障电流,使断路器中原有的漏电保护元件启动,断开断路器。试验时,试验按钮的常开接点将压敏元件并联联接到相线和PE线。当压敏元件和PE线完好时,会有电流流过漏电保护元件;当漏电保护元件正常时,断路器会跳闸。即检验时按下试验按钮后断路器跳闸,说明断路器的漏电保护功能、PE线、压敏元件完好。即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有效。本实用新型推荐配套的断路器为N线上设置有断口的断路器。对于N线不带断口的断路器虽然能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作用,但不能将故障完全隔离,不予推荐。本实用新型能够组合到断路器内部,此时,断路器上要增加PE线的联接端子。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安装位置电源侧发生的中性线断线。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定期检查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的状态,避免由于模块失效带来的损失。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有效防范中性线断线故障对负荷电器的恶劣伤害。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图纸中的符号“L”是单相电路中相线的标识,“N”是中性线的标识,“PE”是保护地线的标识。元件①是限流电阻;元件②是具有I对常开接点和I对常闭接点的按钮;元件③是压敏元件。实际使用时,本实用新型接入具有漏电保护功能断路器负荷侧。当用于三相电路时,L线可以任意联接3个相线中任意一相。
具体实施方式I,参数的选择。I)压敏元件限压值此参数关系保护效果。推荐选择为30V ;2)压敏元件导通电流此参数关系保护模块在故障情况下的可靠性。该参数值越大越好。该数值较小时,不能在中性线断线时,将中性线飘移电压限制在理想状态;同时容易损坏。该参数最小值为配套断路器漏电保护动作电流。推荐压敏元件使用压敏电阻,具有较好的可靠性。3)限流电阻阻值该参数等于相电压减去压敏元件限压值后的数值,除以断路器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再乘以可靠性系数。可靠系数推荐为0. 8。4)限流电阻功率该参数等于断路器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平方,乘以限流电阻值,再乘以可靠性系数。可靠系数推荐为1.5。5)按钮按钮的额定电压应该大于220VAC,额定电流大于限流电阻的允许电流。2,结构形式。将图I中元件单独封装成一个模块,或将它们组合到断路器中。当将本实用新型组合到断路器内部时,断路器上要增加PE线的联接端子。
权利要求1.带检验功能的低压断路器的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其特征是试验按钮的常闭接点和压敏元件串联后,联接到中性线和保护地线之间;限流电阻、试验按钮的常开接点和上述压敏元件串联后,联接到相线和PE线之间。
专利摘要带检验功能的低压断路器的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由压敏元件、试验按钮、限流电阻组成。安装在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的负荷侧。正常使用时,试验按钮的常闭接点将压敏元件并联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当发生中性线断线时,压敏元件限制中性线电压飘移,同时产生较大的故障电流,使断路器中原有的漏电保护元件启动,断开断路器。试验时,试验按钮的常开接点将压敏元件并联联接到相线和PE线,此时断路器跳闸,说明中性线断线保护模块有效。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图纸中的符号“L”是单相电路中相线的标识,“N”是中性线的标识,“PE”是保护地线的标识。元件①是限流电阻;元件②是具有1对常开接点和1对常闭接点的按钮;元件③是压敏元件。当使用到三相电路时,L线可以任意联接3个相线中任意一相。
文档编号H02H7/22GK202495753SQ201120531929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19日
发明者刘威, 刘子衿, 王春丽 申请人:刘威, 刘子衿, 王春丽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