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执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76773阅读:699来源:国知局
电动执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执行机构,包括:超声电动机和涡轮减速机构;所述涡轮减速机构包括相互啮合的蜗轮和蜗杆;所述蜗杆一端与所述超声电动机连接,并能带动所述蜗轮转动,所述蜗轮上设有轴套。该电动执行机构采用超声电动机作为输出源,非常适合于非连续运动的伺服控制及直接驱动,由于超声电机具有机械自锁的功能,用超声电机作为扭矩输出源可以在电机停止后自动实现阀位的保持,不需要额外的机械自锁机构。此外还具有小型化、低速大转矩、响应快、精度高的优点,能够满足市场的新要求。
【专利说明】电动执行机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执行机构。
【背景技术】
[0002]电动执行机构是一种将机械传动、电动机和控制电路通过程序软件有机结合于一体的机电产品,一般来说,执行器主要实现确定的角位移和线位移。实现角位移的执行器有多回转和部分回转,实现线位移的为直行程。在电动执行机构的技术方案中机电传动方案是电动执行机构相关技术的中心内容,不同的驱动电机和传动机构在本质上决定了执行机构性能优劣。
[0003]现有的电动执行机构采用电磁电机驱动,由于电动执行机构工作特点是连续位置伺服控制、间隙运动、工作时间短、间歇时间短,变负荷、工作无规律,造成电磁电机难以匹配,而适合频繁启停的电磁电机在结构上比较复杂。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小型化、高传动精度和效率,降低噪音的电动执行机构。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执行机构,包括:超声电动机和涡轮减速机构;所述涡轮减速机构包括相互啮合的蜗轮和蜗杆;所述蜗杆一端与所述超声电动机连接,并能带动所述蜗轮转动,所述蜗轮上设有轴套。
[0006]优选的,还包括具有机械自锁的功能的手自切换装置,其进一步包括:手轮、空心轴、支撑环和手柄,所述空心轴上设有双向齿爪,所述手轮和所述轴套的端部均设有与所述双向齿爪相配合的齿爪,所述手轮与所述双向齿爪之间设有弹簧,所述支撑环位于所述双向齿爪上,所述手柄的端部与所述支撑环活动连接,所述手柄转动时,带动所述支撑环和所述双向齿爪一起在所述手轮和所述轴套之间运动。
[0007]优选的,还包括:设有霍尔芯片的控制板和设有磁铁的转速杆,所述转速杆一端设有小伞齿轮,所述空心轴上设有大伞齿轮,并与所述小伞齿轮啮合。
[0008]该电动执行机构采用超声电动机作为输出源,非常适合于非连续运动的伺服控制及直接驱动,此外还具有低速大转矩、响应快、精度高的优点,能够满足市场的新要求。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动执行机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1]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电动执行机构,包括:超声电动机14和涡轮减速机构;涡轮减速机构包括相互啮合的蜗轮13和蜗杆12 ;蜗杆12 —端与超声电动机14连接,并能带动蜗轮13转动,蜗轮13上设有轴套11。
[0012]该电动执行机构还包括手自切换装置,其包括:手轮1、空心轴16、支撑环15和手柄4,空心轴16上设有双向齿爪3,手轮I和轴套11的端部均设有与双向齿爪3相配合的齿爪,手轮I与双向齿爪3之间设有弹簧2,支撑环位15于双向齿爪3上,手柄4的端部与支撑环15活动连接,手柄4转动时,带动支撑环15和双向齿爪3 —起在手轮I和轴套11之间运动。
[0013]为了实现精确控制,该电动执行机构设有霍尔芯片的控制板6和设有磁铁7的转速杆8,转速杆8 一端设有小伞齿轮9,空心轴16上设有大伞齿轮10,并与小伞齿9轮啮合。
[0014]当切换手柄4向下压到手动位置时,将抬起支撑环15,使得双向齿爪3向上滑动,与蜗轮13上齿爪分离,而与手轮I上齿爪啮合。自切换装置上弹片同时向上抬起,并支撑在蜗轮13上,松开切换手柄,手柄4因弹簧2自动复位。此时,转动手轮1,通过双向齿爪3带动空心轴16转动,空心轴16再通过轴套I I输出力矩,实现智能型执行机构的手动功能。当电动操作执行机构时,超声电动机14转动,通过蜗杆12,使得蜗轮13转动,蜗轮13上设有一道偏心台阶,随着蜗轮13地转动,偏心台阶使得切换机构上弹片自动脱落,手柄4和支撑环15下落,同时压簧2使双向齿爪3向下滑动,与手轮I上齿爪分离,与蜗轮13上齿爪啮合。此时,超声电动机14通过蜗杆12、蜗轮13、双向齿爪3驱动空心轴16转动,从而实现执行机构电动操作。
[0015]该电动执行机构采用超声电动机作为输出源,非常适合于非连续运动的伺服控制及直接驱动,此外还具有小型化、低速大转矩、响应快、精度高的优点,能够满足市场的新要求。
[0016]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超声电动机和涡轮减速机构;所述涡轮减速机构包括相互啮合的蜗轮和蜗杆;所述蜗杆一端与所述超声电动机连接,并能带动所述蜗轮转动,所述蜗轮上设有轴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具有机械自锁的功能的手自切换装置,其进一步包括:手轮、空心轴、支撑环和手柄,所述空心轴上设有双向齿爪,所述手轮和所述轴套的端部均设有与所述双向齿爪相配合的齿爪,所述手轮与所述双向齿爪之间设有弹簧,所述支撑环位于所述双向齿爪上,所述手柄的端部与所述支撑环活动连接,所述手柄转动时,带动所述支撑环和所述双向齿爪一起在所述手轮和所述轴套之间运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有霍尔芯片的控制板和设有磁铁的转速杆,所述转速杆一端设有小伞齿轮,所述空心轴上设有大伞齿轮,并与所述小伞齿轮啮合。
【文档编号】H02K7/10GK203788090SQ201320889908
【公开日】2014年8月20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31日
【发明者】季翼鹏, 姚文贤 申请人:苏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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