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20028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专利涉及大型制冷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

背景技术:
制冷操作所用的设备。不同制冷方法使用不同的设备,目前应用最广的是蒸气压缩制冷,主要设备有压缩机(见流体输送机械)、冷凝器、蒸发器和节流阀。压缩机用于压缩和输送制冷剂蒸气,其中以活塞式和离心式的应用最广。制冷设备是制冷机与使用冷量的设施结合在一起的装置。设计和建造制冷装置,是为了有效地使用冷量来冷藏食品或其他物品;在低温下进行产品的性能试验和科学研究试验;在工业生产中实现某些冷却过程,或者进行空气调节。物品在冷却或冻结时要放出一定的热量,制冷装置的围护结构在使用时也会传入一定的热量。传统的大型制冷设备多采用传统火力发电,污染重,能效比低,耗能高,且自身设计上不便于后续优化改良,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发明专利内容本发明专利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污染重,能效比低,耗能高,且自身设计上不便于后续优化改良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专利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包括蓄电池、配电箱和功率监视器,所述蓄电池的上方设置有风机控制器,所述风机控制器的上方设置有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上方设置有风机,所述风机控制器的右侧设置有太阳能控制器,所述太阳能控制器的上方设置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上方设置有太阳能光伏电池板,所述蓄电池的右侧设置有逆变器,所述配电箱安装在逆变器的右侧,且配电箱上设置有断路保护器,所述断路保护器的右侧设置有开关,且断路保护器的下方设置有电能计量表,所述电能计量表的右侧设置有输入功率表,所述输入功率表的下方设置有控制按钮,所述控制按钮的下方设置有外接设备插口,所述功率监视器嵌入安装在配电箱的内部,所述风机、风机控制器、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太阳能控制器和配电箱均与蓄电池电性连接。优选的,所述风机上共设置有三个风机扇叶。优选的,所述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共设置有四块。优选的,所述外接设备插口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外接设备插口均为凹槽型结构。优选的,所述第二连接杆为U型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专利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结构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采用多种新能源进行集能供电,摒弃传统火力发电污染重,能效低的途径,该新型发电清洁无污染,节能环保,能效比高,配电箱内配备有功率监视器,会对大型制冷设备耗费的功能进行实时监测,方便后续优化提高性能。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专利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风机、2-第一连接杆、3-风机控制器、4-蓄电池、5-太阳能光伏电池板、6-太阳能控制器、7-第二连接杆、8-断路保护器、9-电能计量表、10-配电箱、11-开关、12-输入功率表、13-功率监视器、14-控制按钮、15-外接设备插口、16-逆变器、17-风机扇叶。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专利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专利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请参阅图1,本发明专利提供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方案:一种新能源电力系统,包括蓄电池4、配电箱10和功率监视器13,蓄电池4的上方设置有风机控制器3,风机控制器3的上方设置有第一连接杆2,第一连接杆2的上方设置有风机1,风机控制器3的右侧设置有太阳能控制器6,太阳能控制器6的上方设置有第二连接杆7,第二连接杆7的上方设置有太阳能光伏电池板5,蓄电池4的右侧设置有逆变器16,配电箱10安装在逆变器16的右侧,且配电箱10上设置有断路保护器8,断路保护器8的右侧设置有开关11,且断路保护器8的下方设置有电能计量表9,电能计量表9的右侧设置有输入功率表12,输入功率表12的下方设置有控制按钮14,控制按钮14的下方设置有外接设备插口15,功率监视器13嵌入安装在配电箱10的内部,风机1、风机控制器3、太阳能光伏电池板5、太阳能控制器6和配电箱10均与蓄电池4电性连接。风机1上共设置有三个风机扇叶17,太阳能光伏电池板5共设置有四块,外接设备插口15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外接设备插口15均为凹槽型结构,第二连接杆7为U型结构。工作原理:本发明专利安装好过后,风机1对风能进行收集并转为电能储存至蓄电池4中,太阳能光伏电池板5对太阳能进行收集并转为电能储存至蓄电池4中,配电箱10与蓄电池4电性连接,且配电箱10与大型制冷设备电性连接,电能计量表9计量大型制冷设备耗费的电能,输入功率表12显示蓄电池4向配电箱10输送的电量,功率监视器13会对大型制冷设备耗费的功率进行监视并提醒。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专利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专利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专利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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