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设备(200)包括:
基座(1),包括开口(3);
充电模块,设置在所述基座(1)内并且为目标设备充电;以及
电线(2),与所述充电模块连接并且在末端设有用于连接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接头(4),所述电线(2)位于所述基座(1)内并且经由所述开口(3)相对于所述基座(1)可伸缩,使所述充电接头(4)经由所述开口(3)可伸出所述基座(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座(1)内设有伸缩辅助装置,所述伸缩辅助装置支持所述电线(2)相对于所述基座(1)的伸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辅助装置包括扭力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内设有室(5),所述伸缩辅助装置和所述充电模块中的至少一个被布置在所述室(5)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线(2)可收缩以盘绕在所述室(5)的侧壁,从而被收纳在所述基座(1)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室(5)的截面为圆形或椭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设备(200)还包括用于覆盖所述开口(3)的盖。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设备(2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头(4)包括以下至少一个:30管脚接口(41),Mini USB接口(42),Micro USB接口(43)和闪电接口。
9.一种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灯包括:
照明单元;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设备(20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灯还包括对所述照明单元供电的供电模块,所述供电模块设于所述基座(1)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