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电缆托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船用电缆托架。
背景技术:
电缆托架是一个支撑和放电缆的支架。电缆托架作为供电领域用于固定线缆的装置,应用已经非常广泛。在海工领域及及石油钻井平台的建设中,要使用电缆托架敷设信号缆、电力缆、控制缆等,使用一般的桥架,既要考虑到散热,又要避免受潮腐蚀、在保证低成本的情况下又要保证托架承载能力,而且电缆种类繁多,还要保证电缆敷设清晰明了,但是一般的托架不能兼顾这几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散热效果好、强度和承载能力高的船用电缆托架,尤其适合用于海工领域及及石油钻井平台的建设中。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船用电缆托架,包括两个平行的侧板,两个侧板之间间隔均布设有多个垂直于侧板的支撑横梁,所述支撑横梁包括横梁顶板和两个横梁腰板,所述支撑横梁的横截面呈梯形,横梁顶板为梯形的上底,两个横梁腰板分别为梯形的腰,所述横梁顶板的两个侧边分别于横梁腰板的上侧边相连接,横梁顶板和横梁腰板的两端分别与侧板相连接,所述支撑横梁的截面呈等腰梯形。
梯形的支撑横梁增加了整个船用电缆托架的强度,提高了船用电缆托架的承载能力,并且提高了电缆的散热效果,延长了电缆使用寿命,保证了电缆的长时间安全使用,
等腰梯形的支撑横梁将电缆的重量均匀分散到了两个横梁腰板上,两个横梁腰板所承受的力量相同,加强了支撑横梁的强度,使整个船用电缆托架结构牢固。
所述横梁顶板与横梁腰板之间的夹角为120-150°。
所述横梁顶板与横梁腰板之间的夹角为135°。
通过计算机强度分析比较,横梁顶板与横梁腰板之间的夹角为135°时,船用电缆托架的承载能力最高。
横梁腰板的下侧边与侧板的下侧边在同一个平面上。
所述横梁顶板与侧板的下侧边之间的距离为整个侧板宽度的1/4-1/2。
在横梁顶板的上方,两个侧板之间具有充分的容纳空间用于容纳电缆。
所述支撑横梁的两端分别设有梯形的横梁端板,所述横梁端板和侧板上分别设有安装孔,所述横梁端板与侧板之间螺栓连接。
所述两个相邻的支撑横梁之间的侧板上间隔均布设有冲孔。
侧板上的冲孔可以提高电缆托架的散热能力。
所述横梁顶板上间隔均布设有冲孔。
横梁顶板上的冲孔不但能够提高电缆托架的散热能力,还可以用于在电缆敷设时固定电缆,并通过冲孔对电缆进行分类标记,使走线清晰明了。
所述冲孔为平行于侧板的长孔。
长孔的设置首先提高了船用电缆托架的散热能力,其次减轻了船用电缆托架的重量,再次降低了船用电缆托架的成本。
本发明船用电缆托架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散热能力强;
2、结构简单,强度和承载能力高;
3、整体重量轻,成本低;
4、可以对电缆进行固定和分类标记,走线清晰明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船用电缆托架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船用电缆托架纵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船用电缆托架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支撑横梁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发明船用电缆托架,包括两个平行的侧板1,两个侧板1之间间隔均布设有多个垂直于侧板1的支撑横梁2,支撑横梁2的横截面呈梯形,包括横梁顶板21和两个横梁腰板22,横梁顶板21为梯形的上底,两个横梁腰板22分别为梯形的腰,横梁顶板21的两个侧边分别于横梁腰板22的上侧边相连接,横梁顶板21和横梁腰板22的两端分别与侧板1相连接。
优选的,如图4所示,支撑横梁2的截面呈等腰梯形,也就是横梁顶板21与两个横梁腰板22之间的夹角相同。横梁顶板21与横梁腰板22之间的夹角优选为120-150°。更优选的,横梁顶板21与横梁腰板22之间的夹角为135°。
横梁腰板22的下侧边与侧板1的下侧边在同一个平面上。横梁顶板21与侧板1的下侧边之间的距离为整个侧板1宽度的1/4-1/2。这样既能够保证支撑横梁2与侧板1之间的连接强度,又能够使支撑横梁2上方,两个侧板1之间具有足够的容纳空间用于容纳电缆。支撑横梁2的横梁顶板21和横梁腰板22的两端可以分别直接焊接在侧板1上,也可以支撑横梁2的两端分别设有梯形的横梁端板,横梁端板和侧板1上分别设有安装孔,横梁端板与侧板1之间螺栓连接。两个相邻的支撑横梁2之间的侧板1上可间隔均布设有冲孔3。横梁顶板21上也可以间隔均布设有冲孔3。优选的,冲孔3为平行于侧板1的长孔。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将悬于空中的电缆置于两个侧板1与支撑横梁2之间形成的电缆容纳区内,并用电缆扎带或铁丝等捆绑件穿过横梁顶板21上的冲孔3,以将电缆捆绑固定在电缆容纳区内,防止电缆滑脱。可采用不同颜色的电缆扎带捆绑不同的电缆,使电缆走线清晰明了。由于侧板1和横梁顶板21上设有长条形的冲孔3,因此,整个船用电缆托架质量轻,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船舶的自身重量,增加了船舶的装载量;当需要增减电缆时,只需松开捆绑件即可,不会损坏电缆托架,延长了电缆托架的使用寿命,降低了成本。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