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潮除湿功能的低压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4995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配电柜,具体是一种具有防潮除湿功能的低压配电柜。



背景技术:

低压配电柜的额定电流是交流50Hz,额定电压380v的配电系统作为动力,照明及配电的电能转换及控制之用;目前大部分安装在地下室的低压配电柜由于湿气比较大,很容易受潮,导致柜体内的金属类设备受潮生锈、开关设备造成短路,从而造成设备损坏,很容易发生事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专利公告号为CN205985885U的专利公布了一种配电柜,但是这种配电柜存在一个缺点:这种配电柜进行除尘时是不断的跟外界空气进行交换,这样除湿方式虽然可以为配电柜提供干燥空气,但是这种外循环干燥的方式极大的增加了干燥剂的负担,需要频繁的更换干燥剂,从而提高了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防潮除湿功能的低压配电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防潮除湿功能的低压配电柜,包括配电外箱和配电内箱,所述配电外箱内设有配电内箱,配电内箱和配电外箱之间设有循环通道,配电内箱中设有若干个电表,电表下侧的配电内箱中设有若干个开关,开关与电表电性连接,所述配电外箱左侧通过合页连接有箱门,这样就能不打开柜门就可以看到电表,所述配电内箱左上端设有进气口,配电内箱右下侧设有排气口,排气口中设有排气风机,配电内箱右侧的循环通道中设有干燥箱,干燥箱内填充有干燥剂,干燥箱上下两端分别设有上通气孔和下通气孔,干燥箱所在的配电外箱上设有安装口,干燥箱右侧设有封板,封板和配电外箱之间设有密封垫,封板通过螺栓固定在配电外箱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门上设有观察窗,观察窗与电表的位置相对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门的活动端通过锁扣与配电外箱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门外侧边缘设有密封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配电内箱内设有湿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电性连接控制器,控制器电性连接排气风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在排气风机的作用下,配电内箱中的空气沿着排气口进入循环通道中,然后空气穿过干燥箱,进而被干燥,干燥后的空气沿着进气口进入配电内箱中,从而实现对配电箱内的空气进行循环干燥,这种防潮干燥方式只负责对配电箱内部的空气进行干燥,从而极大的降低了干燥负担,也降低了干燥成本,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配电外箱1、箱门2、观察窗3、合页4、配电内箱5、电表6、开关7、排气口8、排气风机9、进气口10、循环通道11、下通气孔12、干燥剂13、拉环14、封板15、上通气孔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防潮除湿功能的低压配电柜,包括配电外箱1和配电内箱5,所述配电外箱1内设有配电内箱5,配电内箱5和配电外箱1之间设有循环通道11,配电内箱5中设有若干个电表6,电表6下侧的配电内箱5中设有若干个开关7,开关7与电表6电性连接,形成一个总控制箱,所述配电外箱1左侧通过合页4连接有箱门2,箱门2上设有观察窗3,观察窗3与电表6的位置相对应,这样就能不打开柜门2就可以看到电表6,箱门2外侧边缘设有密封垫,箱门2的活动端通过锁扣与配电外箱1活动连接,所述配电内箱5左上端设有进气口10,配电内箱5右下侧设有排气口8,排气口8中设有排气风机9,配电内箱5右侧的循环通道11中设有干燥箱,干燥箱内填充有干燥剂13,干燥箱上下两端分别设有上通气孔16和下通气孔12,干燥箱所在的配电外箱1上设有安装口,干燥箱右侧设有封板15,封板15和配电外箱1之间设有密封垫,封板15通过螺栓固定在配电外箱1上,在装置工作时,在排气风机9的作用下,配电内箱5中的空气沿着排气口8进入循环通道11中,然后空气穿过干燥箱,进而被干燥,干燥后的空气沿着进气口10进入配电内箱5中,从而实现对配电箱内的空气进行循环干燥,这种防潮干燥方式只负责对配电箱1内部的空气进行干燥,从而极大的降低了干燥负担,也降低了干燥成本,为了进一步降低了能耗,配电内箱5内设有湿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电性连接控制器,控制器电性连接排气风机9,当配电内箱5内的空气湿度低于设定值时,控制器则控制排气风机9停止,反之排气风机9工作,这样就起到节能的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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