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抽出式低压开关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19314发布日期:2018-07-25 00:19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抽出式低压开关柜。



背景技术:

低压开关柜结构多样,有抽出式、固定式等结构,抽出式的低压开关柜一般这种设备分为上中下上层结构,每层结构中都安装有电气设备,在维修时,对于上层部分的电气设备,维修麻烦,且支撑物为提高工作人员位置所在高度,存在危险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适用于高度2.2m开关柜体以下的便于对上层进行维修,稳定性强的抽出式低压开关柜。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抽出式低压开关柜,包括一开关柜体,开关柜体内分为高度相同的上层、中层、下层,上层、中层、下层均连接一柜门,所述开关柜体的底部设有一相匹配的橡胶减震底座,橡胶减震底座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左延伸部和一右延伸部,右延伸部的顶部通过一滑动结构与一支撑装置滑动连接;所述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板,第一支撑板的顶部铰接连接一第二支撑板,第二支撑板对准最顶部的柜门,第二支撑板的顶部通过两根前后对称的减震压缩弹簧连接开关柜体的顶部,第一支撑板的底部设有两个支撑脚;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面向开关柜体的一侧设有海绵层;柜体的右侧设有一插槽,插槽内设有橡胶层,插槽与第二支撑板相匹配。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滑动结构包括设置在右延伸部顶部的前后对称的两列滑槽和支撑脚底部的滑块,支撑脚通过滑块插入滑槽与右延伸部滑动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支撑装置与橡胶减震底座相垂直。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开关柜体的左延伸部的顶部设有一加重块,加重块连接开关柜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插槽的底部与第一支撑板的顶部相平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特别适用于高度不超过 2.2m的开关柜体,具有结构稳定性强,成本较低,便于对低压开关柜的顶部进行维修,操作简单的特点;便于维修人员放置维修工具;防尘防水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处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一种抽出式低压开关柜,包括一开关柜体1,开关柜体内分为高度相同的上层2、中层3、下层4,上层、中层、下层均连接一柜门5,所述开关柜体的底部设有一相匹配的橡胶减震底座6,增加抗震性,橡胶减震底座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左延伸部7和一右延伸部8,右延伸部的顶部通过一滑动结构与一支撑装置9滑动连接,使得支撑装置便于移动。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板11,第一支撑板的顶部铰接连接一第二支撑板12,第二支撑板对准最顶部的柜门,第二支撑板的顶部通过两根前后对称的减震压缩弹簧13连接开关柜体的顶部,第一支撑板的底部设有两个支撑脚15;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面向开关柜体的一侧设有海绵层14;如图3所示,柜体的右侧设有一插槽10,插槽内设有橡胶层16,插槽与第二支撑板相匹配。

进一步,滑动结构包括设置在右延伸部顶部的前后对称的两列滑槽和支撑脚底部的滑块17,支撑脚通过滑块17插入滑槽与右延伸部滑动连接。

进一步,支撑装置与橡胶减震底座相垂直。

使用时,当需要对开关柜体顶部进行检查时,可将支撑装置往右移动,使得减震压缩弹簧与柜门分离,在重力的作用下,第二支撑板向下倾斜与减震底座平行;因为插槽的底部与第一支撑板的顶部相平齐,可使得第二支撑板插入插槽中固定,人可直接爬上第二支撑板或者借助椅子爬上第二支撑板对顶部进行维修,维修工具可放在第二支撑板,橡胶层增加了第二支撑板的抗震性;无需检测时,使得支撑装置尽可能与开关柜体连接,通过开关柜体和海绵层增加防尘防水性。

进一步,开关柜体的左延伸部的顶部设有一加重块19,加重块连接开关柜体,使得维修时,保持整体重心稳定,增加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特别适用于高度不超过 2.2m的开关柜体,具有结构稳定性强,成本较低,便于对低压开关柜的顶部进行维修,操作简单的特点;便于维修人员放置维修工具;防尘防水性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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