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宝及其锁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32366发布日期:2018-08-21 19:45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宝及其锁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充电宝是指可以直接给移动设备充电且自身具有储电单元的装置,具有方便携带的特点。随着移动设备种类的多用样,及移动设备的功能越来越多,所以在使用移动设备的过程中,移动设备的耗电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故需要充电宝对不同移动设备进行充电以满足不同移动设备对充电宝的充电要求。现今人们会携带充电宝给移动设备进行充电,由于充电宝属于实体设备,可以算作是固定资产,需要对其加以保护和控制使用,避免在使用的过程中丢失充电宝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充电宝及其锁控制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充电宝易丢失的问题。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充电宝,其中,包括:

充电装置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和通信装置;

所述充电装置用于:存储电能,并向所述锁装置和所述通信装置提供电源;

与所述锁装置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接收所述网络设备基于从用户设备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

所述锁装置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

进一步地,上述充电宝中,所述锁装置包括电子锁和机械锁。

进一步地,上述充电宝中,所述锁装置包括:

与所述充电装置中的充电端口连接的锁挡板;或,

与所述充电装置中的拔插充电接口连接的锁卡扣;或,

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外套。

进一步地,上述充电宝中,所述充电宝还包括:

标识图像码,其中,所述标识图像码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一一对应。

进一步地,上述充电宝中,所述标识图像码包括:

条形码、二维图像码及三维图像码。

根据本申请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充电宝的锁控制系统,其中,所述锁控制系统包括:用户设备、充电宝和网络设备,其中,

所述充电宝包括:充电装置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和通信装置;

所述充电装置用于:存储电能,并向所述锁装置和所述通信装置提供电源;

与所述锁装置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接收所述网络设备基于从用户设备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

所述锁装置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

所述用户设备用于:扫描并解码所述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得到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基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向所述网络设备发送锁控制请求;

所述网络设备用于:接收并存储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接收所述用户设备发送的锁控制请求,并基于所述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向对应的充电宝下发锁控制指令。

进一步地,上述锁控制系统中,所述通信装置用于:

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实时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或,

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定时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

进一步地,上述锁控制系统中,所述通信装置用于:

实时采集所述充电宝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上传至所述网络设备。

进一步地,上述锁控制系统中,所述锁控制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用户标识信息,

若所述锁控制指令为闭锁指令,且所述状态信息中包括本次处于解锁状态下的充电时长,则所述网络设备用于:基于所述闭锁指令和所述充电时长,向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对应的用户设备发送充电扣费指令;

所述用户设备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扣费指令,并基于所述充电扣费指令完成扣费。

进一步地,上述锁控制系统中,所述锁控制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用户标识信息,

若所述状态信息中的实时电量小于等于预设的储电电量阈值,则所述网络设备用于:基于所述锁控制请求和所述实时电量向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对应的用户设备发送对应的电量提示信息;

所述用户设备用于:接收所述电量提示信息,并基于所述电量提示信息结束所述锁控制请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宝,其中,该充电宝包括:充电装置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和通信装置;所述充电装置用于:存储电能,不仅可以向外界需要进行充电的用户设备提供电能,还可以向所述锁装置和所述通信装置提供电源;与所述锁装置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接收所述网络设备基于从用户设备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所述锁装置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通过该锁装置不仅避免了充电宝被不法分子盗取和盗用的同时,还保证了充电宝的安全性,同时还能够通过网络设备控制充电宝的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以实现网络设备对充电宝的充电情况进行远程充电安全的控制。

进一步地,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充电宝的锁控制系统,其中,所述锁控制系统包括:用户设备、充电宝和网络设备,其中,所述充电宝包括:充电装置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和通信装置;所述充电装置用于:存储电能,并向所述锁装置和所述通信装置提供电源;与所述锁装置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接收所述网络设备基于从用户设备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所述锁装置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当需要对充电宝的锁装置进行控制时,所述用户设备扫描并解码所述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得到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基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向所述网络设备发送锁控制请求;所述网络设备接收并存储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实现对所有充电宝进行集中管理;当用户设备发向网络设备发送锁控制请求后,网络设备能够接收所述用户设备发送的锁控制请求,并基于所述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向该设备标识信息对应的充电宝下发锁控制指令,实现网络设备通过下发的锁控制指令远程控制充电宝的锁开启或关闭,以完成对充电宝进行开锁、关锁的功能,进而远程确保充电宝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示出根据本申请一个方面的一种充电宝的模块示意图;

图2示出根据本申请一个方面的一种充电宝及其锁控制中的充电宝和网络设备之间的交互示意图。

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在本申请一个典型的配置中,终端、服务网络的设备和可信方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非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图1示出根据本申请一个方面的一种充电宝的模块示意图,该充电宝1包括:充电装置11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12和通信装置13;具体地,所述充电装置11用于:存储电能,不仅可以向外界需要进行充电的用户设备提供电能,还可以向所述锁装置12和所述通信装置13提供电源;与所述锁装置12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13,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接收所述网络设备基于从用户设备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所述锁装置12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通过该锁装置不仅避免了充电宝被不法分子盗取和盗用的同时,还保证了充电宝的安全性,同时还能够通过网络设备控制充电宝的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以实现网络设备对充电宝的充电情况进行远程充电安全的控制。

需要说明是,所述充电宝1中的充电装置11可以是包括但不限于是集供电和充电功能于一体的便携式充电器,可以给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移动终端设备而进行随时随地充电。一般由锂电芯(或干电池)进行电能的存储,使用方便快捷。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述锁装置12可以是电子锁和机械锁等,其中,所述电子锁可以包括具有防盗报警功能的电子密码锁、指纹锁、磁卡锁等电控的电子锁;所述机械锁可以包括插芯锁、卡扣挂锁等。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为了对充电宝1中的充电装置11进行具有实体机械结构的锁保护,所述锁装置12包括:与所述充电装置中的充电端口连接的锁挡板;例如,该锁挡板用来锁住所述充电装置11上的充电端口,防止非法分子及非法用户盗用或盗取该充电装置11;或,所述锁装置12包括:与所述充电装置中的拔插充电接口连接的锁卡扣;例如,该锁卡扣可以是实体的拔插充电线的卡扣部分,通过对该锁卡扣的开或关的控制,来实现锁装置(例如电子锁)对拔插充电线的拔掉或接入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外部需要进行充电的用户设备通过拔插方式实现充电;或,所述锁装置12包括: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外套;例如该所外套可以是用来装充电宝1中的充电装置11的局部实体机械结构,也可以是用来装整个充电宝的整体实体机械结构,进而能够锁住充电宝1或充电宝1中的充电装置11,以通过实体机械结构实现对充电宝1及其充电装置11的保护,进而保证了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的充电安全。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为了便于对所有充电宝进行精确识别,所述充电宝1还包括:用于唯一识别该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其中,所述标识图像码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一一对应,都是用于唯一识别该充电宝1的标识信息,且标识图像码与设备标识信息表示的充电宝的唯一识别的标识信息是相同的,只是呈现形式不同而已,标识图像码是以图形的形式呈现,而设备标识信息则是以文本、数字及标记的结合的文本形式呈现的。其中,充电宝1的标识图像码用于计算机识别,便于用户设备在扫描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出该标识图像码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来唯一识别该充电宝1,避免人为输入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导致的误差。进一步地,所述标识图像码可以包括:条形码、二维图像码及三维图像码等。下面以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为条形码为例,对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和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进行进一步解释:例如,充电宝a上包括用于唯一标识该充电宝a的条形码及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32457689512”,为了便于快速准确地识别该充电宝a,用户只需要通过具有扫描且解码功能的用户设备扫描该充电宝a的条形码,即可得到经用户解码后的与条形码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32457689512”,实现对充电宝的快速精确识别。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充电宝的锁控制系统,应用于具有锁功能的充电宝向外界需进行充电的移动设备进行充电过程中的该充电宝的锁控制过程,如图2该充电宝1的锁控制系统包括:用户设备2、充电宝1和网络设备3,其中,所述充电宝1包括:充电装置11和分别与所述充电装置连接的锁装置12和通信装置13;所述充电装置11用于:存储电能,不仅可以向外界需要进行充电的用户设备提供电能,还可以向所述锁装置12和所述通信装置13提供电源;与所述锁装置12连接的所述通信装置13,用于上传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至网络设备3;接收所述网络设备3基于从用户设备1处接收的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下发的锁控制指令,并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所述锁装置12用于:锁住所述充电装置;当需要对充电宝的锁装置进行控制时,所述用户设备扫描并解码所述充电宝的标识图像码,得到对应的设备标识信息,基于所述设备标识信息向所述网络设备发送锁控制请求,其中,所述锁控制请求中包括所述充电宝的设备标识信息,便于网络设备3通过该设备标识信息识别出用户设备2需要请求进行开锁充电的充电宝;所述网络设备3接收并存储所述充电宝1的设备标识信息,实现对所有充电宝1进行集中管理;当用户设备2发向网络设备3发送锁控制请求后,网络设备3能够接收所述用户设备2发送的锁控制请求,并基于所述锁控制请求中的设备标识信息向该设备标识信息对应的充电宝下发锁控制指令,实现网络设备通过下发的锁控制指令远程控制充电宝的锁开启或关闭,以完成对充电宝进行开锁、关锁的功能,进而远程确保充电宝的安全性。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中的通信装置用于: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实时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例如,用户设备需要即时对锁装置进行开启并进行充电,则所述充电宝基于该锁控制指令实时控制该锁装置的开启,以便用户即时对用户设备进行充电;当用户需要立即结束充电时,则通信装置基于该锁控制指令实时控制锁装置即时关闭,使得能够立即结束对用户设备的充电,通过锁控制指令实现对充电宝1的锁装置的实时开启或关闭,以满足用户设备对充电宝的充电过程的实时充电或结束的需求。或,所述充电宝1中的通信装置用于:基于所述锁控制指令定时控制所述锁装置的开启或关闭。例如,用户设备预定了该充电宝并需要时隔十分钟之后才能到达该充电宝,则所述通信装置需要定时控制锁装置进行开启并对用户设备进行充电,则所述充电宝基于该锁控制指令定时控制该锁装置的开启,以便用户能够在定时开锁的时间内到达充电宝所在位置,进而在充电宝定时开启锁装置之后可以对用户设备进行充电;当需要定时对锁装置进行关闭时,即当用户设备只需要充电二十分钟,则所述通信装置基于该锁控制指令定时(对用户设备充电满二十分钟之后)控制锁装置即时关闭,使得能够立即结束对用户设备的充电,通过锁控制指令实现对充电宝1的锁装置的定时开启或关闭,以满足用户设备对充电宝的充电过程的定时充电或结束的需求。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1中的通信装置用于:实时采集所述充电宝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上传至所述网络设备。此处,所述充电宝的状态信息可以包括充电宝的解锁状态及闭锁状态等,还可以包括充电宝的充电状态、充电起始时间、充电结束时间及充电时长、实时电量,还可以包括充电宝的实时定位位置信息、使用寿命等。充电宝的通信装置将实时采集的充电宝的状态信息上传至网络设备端,以便后续网络设备端基于该状态信息对充电宝进行实时监测和维护等。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为了保证网络设备端能对充电宝充1电过程进行收费,所述锁控制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用户设备2的用户标识信息,若所述锁控制指令为闭锁指令,且所述状态信息中包括本次处于解锁状态下的充电时长,则所述网络设备3基于所述闭锁指令和所述充电时长,计算得到用户设备需要支付的充电消费信息(例如,计算方式可以为:每充电时长一分钟,则对应收取充电消费金额为一角;或,充电时长在半小时以内,则对应收取充电消费金额为3元,每超过一分钟,则在3元的基础上按照超过半小时的每一分钟另收取2角等),并基于得到的该充电消费信息向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对应的用户设备发送充电扣费指令,其中,该充电扣费指令中包括本次充电的充电消费信息(例如充电时长、充电消费金额等);例如,若向网络设备3发送锁控制请求时的用户设备2的用户标识信息为“userw”,则网络设备3基于该标识信息“userw”向对应的用户设备userw发送充电扣费指令,使得用户标识信息为“userw”的用户设备userw在接收到所述充电扣费指令之后,并基于所述充电扣费指令中携带的充电消费金额等信息完成扣费,实现网络设备控制不仅能够控制用户设备对充电过程中的消费扣费,还能够基于用户标识信息精确定向地控制对应的用户设备完成充电的消费扣费,实现对用户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的充电消费的计算、控制与扣费。

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为了保证充电宝和用户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的过程中的安全,所述锁控制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用户设备的用户标识信息,若所述状态信息中的实时电量小于等于预设的储电电量阈值,则所述网络设备用于:基于所述锁控制请求和所述实时电量向所述用户标识信息对应的用户设备发送对应的电量提示信息;所述用户设备用于:接收所述电量提示信息,并基于所述电量提示信息结束所述锁控制请求。例如,若向网络设备3发送锁控制请求时的用户设备2的用户标识信息为“userw”,当充电宝1上传至网络设备3中的充电宝的状态信息中的实时电量小于预设的储电电量阈值(例如充电宝的总电量的5%的电量时),则为了保证充电宝及充电过程的安全,网络设备3需要基于所控制请求和所述实时电量向用户标识信息为“userw”对应的用户设备发送该充电宝1的电量提示信息(该电量提示信息可以是电量不足提示信息及电量剩余量提示信息等),使得用户标识信息为“userw”对应的用户设备能够基于该电量提示信息结束锁控制请求,从而将用户设备从充电宝的充电装置移出、关闭充电宝1中的锁装置并结束充电过程,以确保充电宝的使用安全和用户对使用充电宝对用户设备进行充电过程的充电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本申请可在软件和/或软件与硬件的组合体中被实施,例如,可采用专用集成电路(asic)、通用目的计算机或任何其他类似硬件设备来实现。在一个实施例中,本申请的软件程序可以通过处理器执行以实现上文所述步骤或功能。同样地,本申请的软件程序(包括相关的数据结构)可以被存储到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中,例如,ram存储器,磁或光驱动器或软磁盘及类似设备。另外,本申请的一些步骤或功能可采用硬件来实现,例如,作为与处理器配合从而执行各个步骤或功能的电路。

另外,本申请的一部分可被应用为计算机程序产品,例如计算机程序指令,当其被计算机执行时,通过该计算机的操作,可以调用或提供根据本申请的方法和/或技术方案。而调用本申请的方法的程序指令,可能被存储在固定的或可移动的记录介质中,和/或通过广播或其他信号承载媒体中的数据流而被传输,和/或被存储在根据所述程序指令运行的计算机设备的工作存储器中。在此,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包括一个装置,该装置包括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指令的存储器和用于执行程序指令的处理器,其中,当该计算机程序指令被该处理器执行时,触发该装置运行基于前述根据本申请的多个实施例的方法和/或技术方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申请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申请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申请。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申请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涵括在本申请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显然“包括”一词不排除其他单元或步骤,单数不排除复数。装置权利要求中陈述的多个单元或装置也可以由一个单元或装置通过软件或者硬件来实现。第一,第二等词语用来表示名称,而并不表示任何特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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