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电缆固定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0424发布日期:2019-01-13 16:56阅读:474来源:国知局
塔吊电缆固定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气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塔吊电缆固定器。



背景技术: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又名“塔式起重机”,以一节一节的接长,用来吊施工用的钢筋、木楞、混凝土、钢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电缆主要是动力传输及控制电缆,塔吊电缆与塔吊上的电机连接,为塔吊上的电机提供电能。塔吊电缆通常通过电缆固定器安装在臂架上,并且可以更具吊运机械的移动而伸缩移动。而现有的塔吊电缆固定器设计比较传统,导致其固定的电缆向着塔体移动收缩时电缆会下垂很深,容易造成电缆与吊运机械缠绕的事故,安全性能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塔吊电缆固定器,可以将电缆固定连接在塔吊的臂架上,并且可以伸缩自如,还能够保障电缆不会下垂位置过大,防止电缆与吊运机械缠绕,安全性能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塔吊电缆固定器,包括圆杆状轨道杆1、滑动环2、底部穿线环3、顶部穿线环4、安装板5、固定夹6,圆杆状轨道杆1两端呈弯曲状,圆杆状轨道杆1两端端部各焊接有一安装板5,安装板与轨道杆端部相垂直,安装板5上均开有若干安装孔7,圆杆状轨道杆1上套接有若干圆形滑动环2,每个圆形滑动环2均与轨道杆间隙配合,每个滑动环2底部均连接有一底部穿线环3,每个底部穿线环3内通过塑料螺钉与一固定夹6连接,每个滑动环2顶部通过塑料螺钉与一顶部穿线环4连接。

进一步优化,所述圆杆状轨道杆1和安装板5均由铝合金制造而成,且轨道杆和安装板表面均刷有绝缘涂料。

进一步优化,所述滑动环2、底部穿线环3均由硬质陶瓷材料制造而成,滑动环2和底部穿线环3均为整体结构。

进一步优化,每个底部穿线环3结构相同、尺寸相同,每个顶部穿线环4结构相同、尺寸相同。

进一步优化,所述顶部穿线环4和固定夹6均由塑料制造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该塔吊电缆固定器滑动环可以在轨道杆上自由来回滑动伸缩自如,从而不妨碍吊运机械在臂架上来回移动,而电缆在底部穿线环和顶部穿线环中螺旋式缠绕可以保障电缆不会下垂位置过大,防止电缆与吊运机械缠绕,安全性能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塔吊电缆固定器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塔吊电缆固定器的俯视图。

其中,1—轨道杆、2—滑动环、3—底部穿线环、4—顶部穿线环、5—安装板、6—固定夹、7—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塔吊电缆固定器,包括圆杆状轨道杆1、滑动环2、底部穿线环3、顶部穿线环4、安装板5、固定夹6,圆杆状轨道杆1两端呈弯曲状,圆杆状轨道杆1两端端部各焊接有一安装板5,安装板与轨道杆端部相垂直,安装板5上均开有若干安装孔7,圆杆状轨道杆1上套接有若干圆形滑动环2,每个圆形滑动环2均与轨道杆间隙配合,从而保障滑动环2可以在轨道杆1上低阻力滑动。每个滑动环2底部均连接有一底部穿线环3,每个底部穿线环3内通过塑料螺钉与一固定夹6连接,固定夹6为普通的夹子形状,固定夹6为现有技术,不再赘述。每个滑动环2顶部通过塑料螺钉与一顶部穿线环4连接。

上述圆杆状轨道杆1和安装板5均由铝合金制造而成,坚固耐用,重量轻,耐腐蚀性能好。且轨道杆1和安装板5表面均刷有绝缘涂料,提高其绝缘性能。所述滑动环2、底部穿线环3均由硬质陶瓷材料制造而成,滑动环2和底部穿线环3均为整体结构,坚固耐用,且绝缘性能良好。每个底部穿线环3结构相同、尺寸相同,每个顶部穿线环4结构相同、尺寸相同。所述顶部穿线环4和固定夹6均由塑料制造而成,坚固耐用,重量轻,绝缘性能良好。塑料制造的顶部穿线环4的重量比陶瓷制造的底部穿线环3的重量轻很多,由于重力的作用,可以保障底部穿线环3始终位于滑动环2的底部,顶部穿线环4始终位于滑动环2的顶部,让底部穿线环3和顶部穿线环4在滑动环2上下分布,有利于螺旋缠绕起塔吊电缆。

该塔吊电缆固定器安装时,可通过螺钉穿过安装孔7将安装板5水平固定在塔吊的臂架侧面上方,然后将塔吊电缆依次螺旋穿过各个滑动环2的底部穿线环3和顶部穿线环4,最后再将电缆与吊运电机连接,用每个底部穿线环3内的固定夹6夹住塔吊电缆。由于滑动环2可以在轨道杆1上自由来回滑动,从而不妨碍吊运机械在臂架上来回移动,而电缆在底部穿线环3和顶部穿线环4中螺旋式缠绕不会直接垂下,可以保障电缆不会下垂位置过大,防止电缆与吊运机械缠绕,安全性能好。

以上所述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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