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供电装置、快速限流器、第二供电装置及第一母线,所述第二供电装置包括背压发电机,所述第一供电装置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第二母线以及备用电源,所述发电机组与所述变压器电连接,所述变压器和所述备用电源均通过所述第二母线与所述快速限流器电连接,所述快速限流器设置在所述第一供电装置和所述第一母线之间,所述背压发电机与所述第一母线电连接,所述第一母线与负荷电连接;
所述发电机组用于产生20KV电压并传输至变压器;
所述变压器用于将所述发电机组产生的20KV电压降压至6KV并通过所述第二母线和所述第一母线向所述负荷提供6KV电压;
所述备用电源用于通过所述第二母线和所述第一母线向所述负荷提供6KV电压;
所述背压发电机用于向所述第一母线并入电能;
所述快速限流器用于在所述第一供电装置出现短路故障时断开所述第一供电装置与所述第一母线之间的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供电装置还包括第一开关,所述第一开关设置在所述变压器与所述第二母线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供电装置还包括第二开关,所述第二开关设置在所述备用电源与所述第二母线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用电系统还包括第三开关,所述第三开关设置在所述第二母线与所述快速限流器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用电系统还包括第四开关,所述第四开关设置在所述快速限流器与所述第一母线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厂用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供电装置还包括第五开关,所述第五开关设置在所述背压发电机与所述第一母线之间。
7.一种电厂,其特征在于,包括负荷和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厂用电系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厂,其特征在于,所述负荷包括汽轮机、锅炉及脱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