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均衡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9813645发布日期:2020-01-31 18: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均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采用与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对应的放电方式按照标准放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进行放电,将放电完成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静置第一预设时间,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包括多个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为最小不可拆解的电池单位;

对静置第一预设时间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每个电池单元分别进行多次放电,每次放电采用的预设放电电流不同,前一次的预设放电电流大于后一次的预设放电电流,每次放电至截止电压,每个预设放电电流都小于所述标准放电电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采用与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对应的放电方式按照标准放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进行放电,将放电完成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静置第一预设时间,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包括多个电池单元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的外壳打开,露出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包括正极和负极;

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均衡完成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的外壳盖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静置第一预设时间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每个电池单元分别进行多次放电,每次放电采用的预设放电电流不同,前一次的预设放电电流大于后一次的预设放电电流,每次放电至截止电压,每个预设放电电流都小于所述标准放电电流,包括:

采用第一放电电流对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放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二预设时间;

静置第二预设时间后,采用第二放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放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三预设时间,所述第二放电电流小于第一放电电流;

静置第三预设时间后,采用第三放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放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四预设时间,所述第三放电电流小于所述第二放电电流;

静置第四预设时间后,采用第四放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放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五预设时间,所述第四放电电流小于所述第三放电电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放电电流是所述第一放电电流的0.5倍,所述第三放电电流是所述第一放电电流的0.2倍,所述第四放电电流是所述第一放电电流的0.05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不低于20分钟,所述第二预设时间、第三预设时间、第四预设时间不低于15分钟。

6.一种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均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采用与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对应的充电方式按照标准充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进行充电,将充电完成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静置第一预设时间,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包括多个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为最小不可拆解的电池单位;

对静置第一预设时间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每个电池单元分别进行多次充电,每次充电采用的预设充电电流不同,前一次的预设充电电流大于后一次的预设充电电流,每次充电至截止电压,每个预设充电电流都小于所述标准充电电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采用与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对应的充电方式按照标准充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进行充电,将充电完成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静置第一预设时间,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包括多个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为最小不可拆解的电池单位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的外壳打开,露出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所述电池单元包括正极和负极;

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均衡完成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的外壳盖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静置第一预设时间后的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每个电池单元分别进行多次充电,每次充电采用的预设充电电流不同,前一次的预设充电电流大于后一次的预设充电电流,每次充电至截止电压,每个预设充电电流都小于所述标准充电电流,包括:

采用第一充电电流对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充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二预设时间;

静置第二预设时间后,采用第二充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充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三预设时间,所述第二充电电流小于第一充电电流;

静置第三预设时间后,采用第三充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充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四预设时间,所述第三充电电流小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

静置第四预设时间后,采用第四充电电流对所述锂动力梯次电池模组中的电池单元进行充电至截止电压,静置第五预设时间,所述第四充电电流小于所述第三充电电流。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流是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的0.5倍,所述第三充电电流是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的0.2倍,所述第四充电电流是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的0.05倍。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不低于20分钟,所述第二预设时间、第三预设时间、第四预设时间不低于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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