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77008发布日期:2019-10-15 18:11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系统配电设备限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电负荷的急剧增长,电网容量的增大,不断增大的短路电流对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的冲击越来越大;同时,现有的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已难以满足开断巨大短路电流。因此为解决这一重大难题,限流电抗器被串接回路中的方式广泛应用在电力系统输配电系统中。限流电抗器串联在回路中虽可限制短路电流强度,减小短路电流对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冲击,以及维持母线电压,避免短路故障的进一步扩大。但串联限流电抗器却有很多不足之处,首先,限流电抗器串联回路中产生巨大的无功损耗也给用户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其次,在选取限流电抗器的电抗值时,往往存在着满足限制短路电流的要求后,额定电流下用户端电压过低的矛盾。电力系统输配电网的长距离输送过程中,输电线路也会产生感抗,实质上已等同形成了一种隐形、潜在的串接用户负载回路中的电抗器,同样造成用户端电压降低,同时又有较大的无功损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可解决现有电网中电流对电气设备的冲击,导致电力系统不稳定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包括限流电抗器L、谐振电容器C、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高速涡流开关K0;

所述限流电抗器L串联在进线端和出线端之间;

所述谐振电容器C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所述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并联在谐振电容器C的两端;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

其中,所述谐振电容器C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所述谐振电容器C用于与限流电抗器L构成并联谐振,形成无穷大阻抗,将电力系统中短路电流限制彻底。

所述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并联在谐振电容器C的两端,用于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两端过电压,防止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因过压而损坏。

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通过安装在配电柜中的控制器控制其开断。

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为真空灭弧室灭弧断路器。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通过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形成并联谐振,能大大减小短路电流对电气设备的冲击,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全可靠,能有效限制短路的强度,大大减小短路电流对电气设备的冲击,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基于高速断路器投退的并联谐振限流装置,包括限流电抗器L,所述限流电抗器L串联在进线端和出线端之间,还包括谐振电容器C、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高速涡流开关K0;

所述谐振电容器C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

所述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并联在谐振电容器C的两端;

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

其中,所述谐振电容器C并联在限流电抗器L的两端,所述谐振电容器C用于与限流电抗器L构成并联谐振,形成无穷大阻抗,将电力系统中短路电流限制彻底。

所述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并联在谐振电容器C的两端,用于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两端过电压,防止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因过压而损坏。

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通过安装在配电柜中的控制器控制其开断。

所述高速涡流开关K0为真空灭弧室灭弧断路器。

工作原理:正常运行时,负载回路中并接的限流电抗器L和谐振电容器C由高速涡流开关K0短接,不会给用户造成任何的经济负担,实现限流电抗器L零损耗的经济目的。当发生短路故障时,高速涡流开关K0在2ms内分闸,使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快速的串接回路中,谐振电容器C与限流电抗器L构成并联谐振,形成无穷大阻抗,将电力系统中短路电流限制彻底,大大减小短路电流对电气设备的冲击,有效限制短路电流的强度。当短路故障解除后,系统中控制器立即向高速涡流开关K0发出合闸命令,高速涡流开关K0能在2ms以内迅速短接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氧化锌非线性电阻器MOV并联在谐振电容器C的两端,用于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两端过电压,防止限流电抗器L与谐振电容器C因过压而损坏,大大提高了限流电抗器L和谐振电容器C的投入限流的频率。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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