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731786发布日期:2022-10-05 02:11阅读:63来源:国知局
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管道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的电缆或者接收器等一般安装在高处或者地下,有的电缆安装在地下时需要将其包裹在管道里,这些管道即通信工程用管道,简称通信管道。此种设置能很好的保护电缆不受地下环境的影响。
3.目前,现有技术(cn 212011945 u)公开了一种用于通信施工的管道定位装置,包括安装底座,所述安装底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架,两个所述支撑架的左右两侧均滑动连接有一体成型的滑动块,所述安装底座顶部的右侧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两个所述滑动块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两个定位环。该实用新型,通过伺服电机在运行时可带动双向丝杆,使得双向丝杆在转动时两个定位环可相互靠近或者相互远离,进而可带动固定环相互靠近或者远离,在夹持块夹持管道后,通过运行伺服电机,使两个管道相互靠近对接,进而使装置达到管道对接相对简单便利,且对接精确度相对较高,增加了管道对接的便利性与实用性。
4.采用上述方式,不具备调节功能,当对管道进行夹持时,不能根据现场施工时的高度来调节夹具的高度,从而降低了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旨在解决现有的夹持装置不具备调节功能的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包括底座、两个驱动机构和两个调节机构,两个所述驱动机构分别设置于所述底座的顶部,两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的外侧壁;
7.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两个竖杆、两个第一电机、两个螺纹杆、第一套筒和两个夹具组件,两个所述竖杆分别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固定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的外侧壁,两个所述第一电机分别与两个所述竖杆固定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竖杆的内侧壁,两个所述螺纹杆的一侧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螺纹杆的另一侧分别与两个所述竖杆转动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第一电机与两个所述竖杆之间,所述第一套筒与所述螺纹杆螺纹连接,并位于所述螺纹杆的四周,两个所述夹具组件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套筒的外侧壁。
8.其中所述夹具组件包括第一连接杆和夹板,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一套筒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套筒的外侧壁,所述夹板与所述所述第一连接杆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连接杆远离所述第一套筒的一侧。
9.其中,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横杆、第二电机、双向螺杆、两个传动组件和滑动组件,所述横杆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底座的顶部,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横杆固定连接,
并位于所述横杆的内侧壁,所述双向螺杆的一侧与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所述双向螺杆的另一侧与所述横杆转动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横杆之间,两个所述传动组件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双向螺杆和两个所述竖杆之间,所述滑动组件设置于所述底座与所述竖杆之间。
10.其中,所述传动组件包括第二套筒和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套筒与所述双向螺杆螺纹连接,并位于所述双向螺杆的四周,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侧与所述第二套筒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侧与所述竖杆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二套筒和所述竖杆之间。
11.其中,所述滑动组件包括底板和两个滑块,所述底板具有滑槽,所述底板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底座远离所述横杆的一侧,两个所述滑块分别的一侧与所述底板滑动连接,两个所述滑块分别的一侧与两个所述竖杆固定连接,均位于所述滑槽内。
1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所述底座为两个所述驱动机构和两个所述调节机构提供了安装条件,两个所述竖杆为两个所述第一电机和两个所述螺纹杆提供了安装条件,当需要调节所述夹具组件的水平高度时,启动两个所述第一电机,两个所述第一电机工作驱动两个所述螺纹杆转动,两个所述螺纹杆带动两个所述套筒在两个所述螺纹杆上向远离所述第一电机的一侧转动,两个所述第一套筒带动两个所述夹具组件向远离所述第一电机的一侧移动,根据实际需求调节两个夹具组件的水平高度,在启动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机构工作驱动两个所述竖杆带动两个所述第一套筒上的夹具组件相互靠近,并对通信管道进行固定,从而解决了现有的夹持装置不具备调节功能的问题。
附图说明
1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的侧视图。
16.图3是图2的剖视图。
17.1-底座、2-驱动机构、3-调节机构、4-竖杆、5-第一电机、6-螺纹杆、7-第一套筒、8-夹具组件、9-第一连接杆、10-夹板、11-横杆、12-第二电机、13-双向螺杆、14-传动组件、15-滑动组件、16-第二套筒、17-第二连接杆、18-底板、19-滑块、20-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9.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包括底座1、两个驱动机构2和两个调节机构3,两个所述驱动机构2分别设置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2的外侧壁;
20.所述调节机构3包括两个竖杆4、两个第一电机5、两个螺纹杆6、第一套筒7和两个夹具组件8,两个所述竖杆4分别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2固定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驱动机构2的外侧壁,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分别与两个所述竖杆4固定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竖杆4的内侧壁,两个所述螺纹杆6的一侧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的输出端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螺纹杆6的另一侧分别与两个所述竖杆4转动连接,并分别位于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与两个所述竖杆4之间,所述第一套筒7与所述螺纹杆6螺纹连接,并位于所述螺纹杆6的四周,两个所述夹具组件8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套筒7的外侧壁。
21.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底座1为两个所述驱动机构2和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提供了安装条件,两个所述竖杆4为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和两个所述螺纹杆6提供了安装条件,当需要调节所述夹具组件8的水平高度时,启动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两个所述第一电机5工作驱动两个所述螺纹杆6转动,两个所述螺纹杆6带动两个所述套筒在两个所述螺纹杆6上向远离所述第一电机5的一侧转动,两个所述第一套筒7带动两个所述夹具组件8向远离所述第一电机5的一侧移动,根据实际需求调节两个夹具组件8的水平高度,在启动所述驱动机构2,驱动机构2工作驱动两个所述竖杆4带动两个所述第一套筒7上的夹具组件8相互靠近,并对通信管道进行固定,从而解决了现有的夹持装置不具备调节功能的问题。
22.进一步的,所述夹具组件8包括第一连接杆9和夹板10,所述第一连接杆9与所述第一套筒7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套筒7的外侧壁,所述夹板10与所述第一连接杆9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一连接杆9远离所述第一套筒7的一侧。
23.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套筒7在所述螺纹杆6上移动时,通过所述第一连接杆9带动所述夹板10移动,对所述夹板10进行水平高度调节,通过所述夹板10可以对施工时的通信管道进行夹持固定。
24.进一步的,所述驱动机构2包括横杆11、第二电机12、双向螺杆13、两个传动组件14和滑动组件15,所述横杆11与所述底座1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所述第二电机12与所述横杆11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横杆11的内侧壁,所述双向螺杆13的一侧与所述第二电机1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所述双向螺杆13的另一侧与所述横杆11转动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二电机12与所述横杆11之间,两个所述传动组件14分别设置于两个所述双向螺杆13和两个所述竖杆4之间,所述滑动组件15设置于所述底座1与所述竖杆4之间,所述传动组件14包括第二套筒16和第二连接杆17,所述第二套筒16与所述双向螺杆13螺纹连接,并位于所述双向螺杆13的四周,所述第二连接杆17的一侧与所述第二套筒16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17的另一侧与所述竖杆4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第二套筒16和所述竖杆4之间,所述滑动组件15包括底板18和两个滑块19,所述底板18具有滑槽20,所述底板18与所述底座1固定连接,并位于所述底座1远离所述横杆11的一侧,两个所述滑块19的一侧分别与所述底板18滑动连接,两个所述滑块19的另一侧分别与两个所述竖杆4固定连接,均位于所述滑槽20内。
25.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底板18为两个所述滑块19提供了安装条件,所述横杆11为所述第二电机12和所述双向螺杆13提供了安装条件,启动所述第二电机12,所述第二电机12工作驱动所述双向螺杆13转动,所述双向螺杆13带动所述第二套筒16向远离所述的第二电机12的一侧移动,所述第二套筒16通过所述第二连接杆17带动所述竖杆4向远离所述第二电机12的一侧移动,带动所述滑块19在所述滑槽20内滑,所述滑块19对所述竖杆4进行导
向,同时带动所述夹板10向靠近通信管道的一侧移动,直至夹板10与通信管道接触,并对通信管道进行夹持固定。
26.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通信管道施工夹持装置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并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