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63697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
【背景技术】
[0002]配电柜是按电气接线要求将开关设备、测量仪表、保护电器和辅助设备组装在封闭或半封闭金属柜中或屏幅上,构成低压配电装置,正常运行时可借助手动或自动开关接通或分断电路,故障或不正常运行时借助保护电器切断电路或报警,借测量仪表可显示运行中的各种参数,还可对某些电气参数进行调整,对偏离正常工作状态进行提示或发出信号,常用于各发、配、变电所中。
[0003]目前的配电柜,其一般都会设置散热孔,以利于配电柜内的热量的散发,但雨水和灰尘也容易通过散热孔而进入到配电柜内,将会严重影响配电柜内的元器件的正常工作。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其在保证散热的同时可以防止雨水和灰尘进入。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它包括柜体,柜体的正面设置有柜门,柜体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柜体的背面设置有若干个与柜体内部相通的散热孔,所述的柜体的背面还设置有若干个均为倒L形的管道,管道与散热孔一一对应设置,管道的一端均与相应的散热孔密封连接,管道的另一端均设置有可用于过滤灰尘的滤布。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柜门上设置有玻璃观察窗。
[0007]作为优选,所述的柜体的顶部安装有呈对角设置的两个吊环。
[0008]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
[0009]本实用新型中,可以通过散热孔来散发柜体内的元器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而且由于在散热孔上设置有倒L形的管道,这样,倒L形的管道的管口朝下,雨水无法通过管道进入到柜体内,而且由于在管道的管口设置有滤布,滤布可以防止户外空气中的灰尘通过管道进入到柜体内,从而有效保证柜体内的元器件的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0012]由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包括柜体,柜体的正面设置有柜门1,柜体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5,柜体的背面设置有若干个与柜体内部相通的散热孔2,所述的柜体的背面还设置有若干个均为倒L形的管道3,管道3与散热孔2 —一对应设置,管道3的一端均与相应的散热孔2密封连接,管道3的另一端均设置有可用于过滤灰尘的滤布4。
[0013]柜体内的元器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可以通过散热孔2散发出来,而且由于在散热孔2上设置有倒L形的管道3,这样,倒L形的管道3的管口朝下,雨水无法通过管道3进入到柜体内,而且由于在管道3的管口设置有滤布4,滤布4可以防止户外空气中的灰尘通过管道3进入到柜体内.
[0014]所述的柜门I上设置有玻璃观察窗101,这样人们可以通过玻璃观察窗101方便的观察柜体内的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
[0015]所述的柜体的顶部安装有呈对角设置的两个吊环6,这样人们可以通过吊环6将该配电柜吊运,使得该配电柜移动较为方便。
[0016]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应用较佳的实例做出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可以有其他变化,不局限于上述结构。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它包括柜体,柜体的正面设置有柜门(1),柜体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5),柜体的背面设置有若干个与柜体内部相通的散热孔(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柜体的背面还设置有若干个均为倒L形的管道(3),管道(3)与散热孔(2)一一对应设置,管道(3)的一端均与相应的散热孔(2)密封连接,管道(3)的另一端均设置有可用于过滤灰尘的滤布(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柜门(I)上设置有玻璃观察窗(10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柜体的顶部安装有呈对角设置的两个吊环(6 )。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防水防尘散热结构的配电柜,它包括柜体,柜体的正面设置有柜门,柜体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柜体的背面设置有若干个与柜体内部相通的散热孔,所述的柜体的背面还设置有若干个均为倒L形的管道,管道与散热孔一一对应设置,管道的一端均与相应的散热孔密封连接,管道的另一端均设置有可用于过滤灰尘的滤布。本实用新型在保证散热的同时可以防止雨水和灰尘进入。
【IPC分类】H02B1/56, H02B1/28
【公开号】CN204615201
【申请号】CN201520178753
【发明人】凌丽钦
【申请人】凌丽钦
【公开日】2015年9月2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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