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双面显示面板及双面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目前,随着双面显示技术的发展,双面显示屏的性能逐渐提高。随着折叠屏、可卷曲屏的发展,双面显示屏也成为开发的热点,目前通常通过两个显示屏幕粘贴的方式实现,这大大加大了显示装置的成本,厚度与重量。在同一显示面板上实现双面显示成为的双面显示技术的重要研究方向。
2、然而,现有的双面显示面板的正面显示的亮度和背面显示的亮度相差较大,正面显示和背面显示效果差异较大,会造成用户使用过程中的眼睛不适,影响用户的眼睛健康。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双面显示面板及双面显示装置,可以平衡双面显示面板的正面显示和背面显示的显示性能,平衡双面显示的亮度,减小双面显示的亮度差异,避免影响用户的眼睛健康。
2、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双面显示面板,包括:
3、衬底层;
4、正面显示像素;
5、背面显示像素,所述正面显示像素与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均设置于所述衬底层的同一侧,所述正面显示像素与所述背面显示像素的出光侧相互背离;
6、正面发光亮度比例与背面发光亮度比例相等,其中,所述正面发光亮度比例是所述正面显示像素的开口率依次与正面像素发光效率和正面显示亮度损失率的乘积,所述背面发光亮度比例是所述背面显示像素的开口率依次与背面像素发光效率和背面显示亮度损失率的乘积。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正面显示像素包括至少两种正面发光器件,不同种类的所述正面发光器件发出不同颜色的光线;
8、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至少一种背面发光器件,不同种类的所述背面发光器件发出不同颜色的光线。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正面显示像素包括至少两种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正面发光亮度比例是每种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与发光效率的乘积求和之后再与所述正面显示亮度损失率的乘积;
10、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至少两种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背面发光亮度比例是每种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与发光效率的乘积求和之后再与所述背面显示亮度损失率的乘积。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正面显示像素包括红色正面发光器件、绿色正面发光器件和蓝色正面发光器件;
12、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红色背面发光器件和/或绿色背面发光器件和/或蓝色背面发光器件。
1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红色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小于所述绿色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所述绿色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小于所述蓝色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
14、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所述红色背面发光器件、所述绿色背面发光器件和所述蓝色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红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大于所述绿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所述红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小于所述蓝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
15、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所述红色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红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为第一开口率;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所述绿色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绿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为第二开口率;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所述蓝色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所述蓝色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为第三开口率;所述第一开口率大于所述第二开口率,所述第一开口率小于所述第三开口率。
1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任意种类的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是根据其他种类的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以及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计算得到的;
17、在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包括至少两种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情况下,任意种类的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是根据其他种类的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以及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开口率计算得到的。
1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正面显示像素分为多个正面像素单元,每个所述正面像素单元包括至少两种所述正面发光器件;
19、所述背面显示像素分为多个背面像素单元,每个所述背面像素单元包括至少一种所述背面发光器件;
20、所述正面像素单元的数量与所述背面像素单元的数量比值为1:2、2:1或1∶1。
2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正面像素单元与所述背面像素单元相互间隔排列。
2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正面发光器件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与所述背面发光器件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无交叠。
2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阳极的厚度小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阳极的厚度,其中,发光器件的阳极设置于所述衬底层与发光层之间。
2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发光器件的阳极包括第一透明导电层、第二透明导电层和金属层,所述金属层设置于所述第一透明导电层和所述第二透明导电层之间;
25、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阳极的金属层厚度小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阳极的金属层厚度。
2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阴极的厚度大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阴极的厚度,其中,所述发光器件的阴极设置于发光层远离所述衬底层的一侧。
2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阴极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阴极之间是独立驱动的。
2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阳极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阳极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无交叠;和/或,
29、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阴极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阴极在所述衬底层上的正投影无交叠;和/或,
30、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阳极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阳极同层设置;和/或,
31、所述背面发光器件的阴极与所述正面发光器件的阴极同层设置。
32、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双面显示装置,包括:
33、如第一方面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
34、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双面显示面板,正面显示像素与背面显示像素均设置于衬底层的同一侧,正面显示像素的出光侧与背面显示像素的出光侧相互背离,可以实现同一个显示面板的双面显示。设置正面发光亮度比例与背面发光亮度比例相等,可以基于发光亮度比例相等的关系,根据确定的开口率和亮度损失计算出其他的开口率。设置正面发光亮度比例与背面发光亮度比例相等,能够通过开口率的设置,实现对正面显示亮度和背面显示亮度的调节,可以减小正面显示亮度与背面显示亮度的差异,提高用户使用双面显示面板的舒适度,避免影响用户的眼睛健康。
1.一种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双面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15.一种双面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