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移动电信网络提供位置相关服务而不泄露用户身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728359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经由移动电信网络提供位置相关服务而不泄露用户身份的制作方法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不适用。
背景技术
发明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方法,通过这种方法,服务提供商响应移动电信网络中用户对服务的请求而为该用户提供服务,其中网络响应用户请求而生成请求信号,网络将请求信号发送给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再经由网络且使用请求信号向用户提供服务。
本发明还涉及移动电信网络,包括响应网络中用户对于将由网络已知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信息响应服务的请求、至少临时存储发出请求的特定用户的身份的装置;以及将请求信号发送给对应于特定用户的请求的服务提供商的装置。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系统,包括移动通信网络以及能够响应网络中用户的服务请求而向该用户提供服务的至少一个服务提供商,其中包括网络中用于响应用户请求而产生请求信号的装置;用于将请求信号发送给服务提供商的装置;网络中用于接收关于来自与请求信号相关的服务提供商的服务的信息的装置;以及网络中响应请求信号以向用户提供信息的装置。
以下仅作为实例详细说明的根据本发明的系统及方法使应用服务提供商能够向移动电信网络、如蜂窝电话网络中的用户提供服务。
发明概述根据本发明,以上首先提出的方法的特征在于,请求信号包括身份信息,它向网络标识该用户,但不向服务提供商提供让服务提供商能够直接访问该用户的信息。
同样,根据本发明,以上首先提出的网络的特征在于,请求信号不允许服务提供商对用户进行直接访问,而是借助于接收来自与请求信号相关的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响应以便将信息响应传递给特定用户的装置。
另外,根据本发明,以上首先提出的系统的特征在于,请求信号包括身份信息,它向网络标识该用户,但不向服务提供商提供让服务提供商能够直接访问该用户的信息。
附图概述现在仅作为实例并参照所附示意图来描述用于向蜂窝电话网络中的用户提供服务的根据本发明的系统及方法,附图包括

图1说明这种网络;以及图2是说明网络中发生的操作的流程图。
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图1说明一种蜂窝电信网络N,具有相应的移动电话手机或移动台MS1、MS2、MS3、MS4…的用户位于其中。网络N可以是GSM或者3G(第三代)网络或者类似的网络。
图1还给出多个应用服务提供商ASP1、ASP2、ASP3、ASP4、ASP5…。应用服务提供商向网络N中的用户提供各种服务。这些ASP提供的服务包括各种类型。例如,它们可以是“预订”或者“非预订”类型。例如,预订类型服务可能是特定用户预订的一种交通信息服务,按年或按月支付预订费,自动提供涉及与任意时间用户车辆位置相关的道路交通情况的定期或不定期信息。预订类型服务的其它实例是提供新闻信息、体育信息、金融信息以及天气信息。因此,预订类型服务向预订用户提供正在进行中的服务。
非预订类型服务向用户提供单一服务,通常是基于商业且用于单次付费。这种服务尤其可能与用户的当前位置相关。这种非预订类型服务的一个实例是由(或代表)地理上分布在网络N所覆盖的全部或部分区域中的快餐(如比萨)连锁店所提供的服务。使用这种服务,响应特定的实时请求,相关的ASP(如ASP1)可为用户提供到用户当前位置最近的快餐店的方向或地址。对于这种信息的提供,ASP1会收取(通常是小金额的)费用。这个费用可直接记入用户的帐户。在ASP1提供比萨连锁店的服务时,费用也可能因为将用户介绍给特定快餐店而以“介绍费”形式记入连锁店的帐户。这类费用可由网络代表ASP来记入。
以下详细说明的系统及方法具体涉及非预订类型服务—例如上述实例,其中网络N中的用户希望向ASP1询问最近的比萨店的方向或位置。但是显然,该系统及方法能够提供其它非预订类型服务。
将要说明的系统及方法被设计为处理特定的问题或可能的问题(a)ASP1需要知道用户的位置,以便能够同意用户关于最近的比萨店的方向或位置的请求。网络N的运营商有这个信息—但这个信息具有价值或潜在价值,因此网络运营商不希望随意将它向ASP1公开。
(b)如果系统和方法经过设置,使用户直接给APS1打电话,则用户的CLI(主叫线标识符或电话号码)通常会向ASP1公开。ASP1则能够直接与用户通信并获取用户的位置。网络运营商已知的有关用户电话号码及位置的有价值信息则会免费直接地向ASP1公开,而没有对网络运营商进行补偿(当然打电话的费用除外)。
(c)如果用户的电话号码向ASP1公开,则ASP能够在将来使用这个信息直接给这个用户拨打电话,提供比萨服务(或其它服务),从而绕过网络运营商,这是不利的。
(d)至关重要的是,网络运营商(和系统中的其它各方)遵守数据保护和隐私法规。因此,(例如在ASP了解到用户的电话号码时由该ASP)对用户主动提供广告呼叫、或者公开用户的身份或者用户的身份与位置的组合可能违背这些法规。仅向ASP公开用户的位置而不是以让ASP能够直接访问该用户的方式来标识用户,则不会违反这些法规。
现在参照图2对该系统及方法进行详细说明,图2表示进行操作的流程图。
在步骤A,用户向ASP1发起关于最近的比萨店的地址或方向(本例中)的请求。在步骤B,这个请求由网络N接收。它不直接传送给ASP1,而是识别为针对ASP1。
在步骤C,网络通过产生请求信号或“用户标签”来响应用户的请求。用户标签包含至少四个元素(i)用户的标识;(ii)事务处理中涉及的ASP(本例为ASP1)的标识;(iii)用户请求的时间和日期;以及(iv)与实际连接(模式、格式等)有关的信息。对于(iv),用户和ASP之间的“会话”可由许多元素组成。一个会话中能够有若干层的活动在进行,它们都要求不同的计费/查帐。因此,连接的指定要标识会话的特有方面。用户标签的重要特征在于它以适当方式经过编码或加密(下面将详细论述),使其包含的信息是ASP不可访问的,但ASP能够将它与关于其它用户请求的用户标签进行区分,因此,例如用户标签可包含多位数字或者具有字母数字或任何其它适当形式。它所包含或表示的信息仍可由网络运营商访问。
在步骤D,网络将用户标签传递给ASP1,后者将其识别为来自用户的关于离用户最近的比萨店的地址或方向的请求。ASP1当然不接收关于用户或用户位置的任何信息(只不过隐式指明该用户位于网络N覆盖的区域内)。
如果ASP1的系统当前正在工作,则ASP在步骤E向网络N请求关于用户位置的信息,将用户标签用作把这个请求与特定用户相关的装置。
在步骤F,网络通过向ASP1提供用户的位置—也就是说,通过定义用户当前所在的地理区域对此请求进行响应。网络知道涉及到哪个用户,因为它是从该用户标签导出这个信息的。这是网络提供的唯一信息;不提供任何标识用户或用户电话号码的信息。
在步骤G,ASP1通过生成所请求的信息(最近的比萨店的地址或方向)来响应对关于用户位置的信息的接收。或者,在用户位置的适当距离内可能没有任何比萨店,则生成表示那个意思的信息。在步骤H,ASP将这个信息回送给网络N。在步骤I,网络向用户发送该信息。这样,ASP1没有直接与用户进行通信,不需要知道用户的电话号码(或身份)。
在步骤J,用户则按照所提供的地址/方向行动。
在步骤K,ASP1则请求网络运营商对服务的提供向该用户征收费用。ASP1在这个过程中再次使用用户标签,使网络运营商能够识别该用户并相应地征收费用(步骤L)。费用能够通过记入用户的电话费记录(如果用户是签约用户)或记入用户的预付费卡(如果用户是预付费用户)来征收。
根据用户标签的重要特征,提供合乎服务提供中可能涉及的最大时间(例如本例中的30分钟)的有限使用期。这个使用期防止ASP试图(经网络运营商)与用户进一步联系以出售其它服务。提供用户标签的这种有限使用期为用户私隐以及为网络运营商存储的用户数据提供进一步的保护。由于用户标签加入了标识特定ASP的信息,因此它防止另一个ASP与用户联系的欺诈企图。
可以任何适当方式来保护用户标签。例如,可以随机多位数的形式来产生,它由网络运营商存储在与用户标签的四个特定元素相关的数据库中。作为替代方案,用户标签可由网络运营商来生成,然后再采用公共/私有密钥系统中的网络运营商的公共密钥进行加密。可采用编码或加密或者其它保护用户标签中信息的其它适当方法。
用户能够用来执行查帐功能。网络运营商将具有所请求及传送的事务处理及服务的完整记录。这与记帐明确相关,但也能够用于营销和数据分析目的(例如哪个是最流行的ASP等)。
重要的是要指出,所述系统不限于位置相关服务。例如,用户可向ASP订购铃声。ASP提供商则可(通过以所述方法采用用户标签)将铃声直接传送给用户的移动电话,而不需要知道移动电话号码。另外,不是与位置相关的信息能够以所述方法利用用户标签直接传送给用户(例如股价)。
权利要求
1.一种方法,服务提供商(ASP1,ASP2......)通过所述方法响应移动电信网络(N)中用户(MS1,MS2......)对服务的请求,向该用户(MS1,MS2......)提供所述服务,其中所述网络(N)响应所述用户请求而产生请求信号,所述网络(N)将所述请求信号发送给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经由所述网络(N)并使用所述请求信号将所述服务提供给所述用户(MS1,MS2......),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包括向所述网络(N)标识所述用户(MS1,MS2......)的身份信息,但不向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任何使所述服务提供商能够直接访问所述用户(MS1,MS2......)的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服务要求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具有指定所述用户(MS1,MS2......)位置的位置信息,以及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使用所述请求信号从所述网络运营商那里获取所述位置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将所述请求信号发送给所述网络(N),所述网络(N)使用所述请求信号和其中的所述身份信息来导出所述位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与所述请求信号相关的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
4.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使用所述请求信号来请求所述网络(N))对所述服务的提供生成计费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N))使用所述请求信号来标识将对其产生所述计费的用户(MS1,MS2......)。
6.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仅在随提供所述服务的时段而定的时段中对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有效。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仅在预定时段内对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有效。
8.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向所述网络(N)标识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以及所述请求的时间。
9.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标识所述网络(N)能够从其中提取所述身份信息的数据库中的位置。
10.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在被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接收之前经过加密。
11.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的所述服务是信息提供。
12.一种移动电信网络,包括响应所述网络(N)中用户(MS1,MS2......)对于将由所述网络(N)已知的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的信息响应服务的请求、至少临时存储发出所述请求的所述特定用户(MS1,MS2......)的身份的装置;向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发送对应于所述特定用户(MS1,MS2......)的所述请求的请求信号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不允许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对所述用户(MS1,MS2......)进行直接访问,而是借助于接收来自与所述请求信号相关的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的所述信息响应、将所述信息响应传递给所述特定用户(MS1,MS2......)的装置。
13.一种系统,包括移动通信网络(N)以及能够响应所述网络(N)中用户(MS1,MS2......)对服务的请求而向所述用户(MS1,MS2......)提供所述服务的至少一个服务提供商(ASP1,ASP2......),其中包括所述网络中用于响应所述用户请求而产生请求信号的装置;用于将所述请求信号发送给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的装置;所述网络(N)中用于接收关于来自与所述请求信号相关的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的所述服务的信息的装置;以及所述网络中响应所述请求信号而向所述用户(MS1,MS2......)提供所述信息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包括向所述网络(N)标识所述用户(MS1,MS2......)的身份信息,但不向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使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能够直接访问所述用户(MS1,MS2......)的信息。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提供服务要求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具有指定所述用户(MS1,MS2......)位置的位置信息,以及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使用所述请求信号从所述网络(N)获取所述位置信息。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将所述请求信号发送给所述网络(N),所述网络(N)使用所述请求信号和其中的所述身份信息来导出所述位置信息,并将所述信息发送给与所述请求信号相关的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
16.如权利要求12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使用所述请求信号来请求所述网络(N)针对所述服务的提供产生计费信息。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N)使用所述请求信号来标识将对其产生所述计费的所述用户(MS1,MS2......)。
18.如权利要求12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仅在随提供所述服务的时段而定的时段中对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有效。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仅在预定时段内对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有效。
20.如权利要求12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向所述网络(N)标识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以及所述请求的时间。
21.如权利要求1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标识所述网络(N)能够从其中提取所述身份信息的数据库中的位置。
22.如权利要求1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请求信号在被所述服务提供商(ASP1,ASP2......)接收之前经过加密。
23.如以上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网络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电信网络是蜂窝电信系统。
全文摘要
应用服务提供商(ASP1,ASP2......)链接到移动电信网络(N)、如蜂窝电信网络,用于向网络中用户(MS1,MS2,MS3......)提供服务、如信息提供服务。例如,一个服务提供商(ASP1)在用户请求时提供离用户最近的比萨店的地址或方向。用户请求由网络截收,网络生成标识用户、该请求所针对的服务提供商以及请求的时间和日期的“用户标签”。网络将信息存储在用户标签中,以一种使服务提供商无法访问用户或获取用户身份的方式对其进行编码并将其发送给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则采用向网络标识该用户的用户标签向网络请求该用户的当前位置。网络将用户位置发送到与用户标签相关的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则通过向网络回送同样与用户标签相关的用户所请求的信息(离用户最近的比萨店的地址或方向)进行响应。网络将信息传递给用户。最后,服务提供商同样使用用户标签、使网络能够识别该特定用户来请求网络对该用户征收费用。通过这种方式,标识用户的信息绝不会提供给服务提供商,提供商在会话期间或之后无法直接访问用户。用户标签可以具有较短的预定使用期,以便提供进一步安全性。
文档编号H04L29/06GK1802867SQ02807932
公开日2006年7月12日 申请日期2002年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1年2月13日
发明者N·马利, C·W·德布奈伊 申请人:沃达方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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