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625013阅读:9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与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与装置。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移动电话也就是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而在日常生活中,SMS(Short Message Service短消息业务)因为其方便快捷廉价等原因已经被广大的手机消费者所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
SMS是一种属于存储转发的非实时消息业务,其发送接收分为以下五个步骤A、发送者发送消息(SMS-SUBMIT)消息发送者发送SMS-SUBMIT消息给SMSC(Short Message ServiceCenter短消息服务中心)。
B、SMSC通知发送者(SMS-SUBMIT-REPORT)SMSC发送SMS-SUBMIT-REPORT消息通知消息发送者。
C、SMSC发送消息(SMS-DELIVER)SMSC发送SMS-DELIVER消息给消息接收者。
D、接收者通知SMSC(SMS-DELIVER-REPORT)消息接收者发送SMS-DELIVER-REPORT消息通知SMSC。
E、SMSC告知发送者已发送(SMS-STATUS-REPORT)。
如今,SMS不仅仅是一种业务,一种通讯方式,更是一种现代日常生活中喜闻乐见的拇指文化。发送短消息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联系方式。有些时候发送短消息的用户不希望接收用户立刻删除其发去的短消息,而现有的技术是无法实现这一功能的。为此需要有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方法与装置,可以实现发送短消息的用户对所发出的短消息,在接收端用户处实现限制删除。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与装置,可以实现发送短消息的用户对所发出的短消息在接收端用户处实现限制删除。使短消息发送者对发送的短消息有更大的控制权利和机会,使现有短消息业务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终端用户。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发送端发送短消息时,发送限制接收端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B、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只能依照发送端对所述短消息删除的限制,来删除所述短消息。
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为在短消息业务SMS中的现有信息元素或扩充信息元素的标识信息;或者,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为在短消息文本字段中设置的一个标识符。
所述的步骤A包括A1、在发送短消息时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设置过程,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A2、根据所设置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为发送的短消息增加对应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并发送此短消息。
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包括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或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
所述的步骤B包括B1、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删除时先获取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B2、根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删除所述的短消息。
所述的步骤B2包括B21、当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要求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时,接收端随意删除所述短消息;或者,B22、当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要求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时,判断是否达到限制时限,如是,接收端随意删除所述短消息;否则,不允许接收端删除所述短消息。
所述的接收端转发所述短消息时带有原有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或增加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
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还包括判断是否要求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如是,则执行步骤A,否则,按普通方式发送短消息。
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还包括在发送端和/或接收端设定是否启用短信息限制删除功能。
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设于短消息的发送端,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用于在短消息中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项;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实现用户对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设置以及查看;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将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发送至SMSC。
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设置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或者,所述的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
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设于短消息的接收端,包括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接收SMSC发来的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实现用户对短消息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查看与确认;短消息删除模块根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来删除所述的短消息。
所述的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或短消息删除模块是在原接收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
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系统,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设于短消息的发送端,用于在发送短消息时,发送限制接收端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将此短消息发送给SMSC,限制接收端删除短消息;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设于短消息的接收端,用于在收到发送端通过SMSC发来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并依照发送端对所述短消息删除的限制,来删除所述短消息。
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的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装置包括设于发送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与设于接收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发送端在发送短消息时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限制接收端删除所述的短消息;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只能依照发送端的要求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可以实现发送短消息的用户对所发出的短消息在接收端用户处实现限制删除。使短消息发送者对发送的短消息有更大的控制权利和机会,使现有短消息业务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终端用户。


图1为本发明所述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的流程图一;图2为本发明所述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的流程图二;图3为本发明所述短消息限制删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发送端实现限制删除短消息的具体流程为步骤11、用户准备发送短消息;这里的准备发送短消息可以是用户自己编辑的,也可以是无删除限制的待转发的短消息,还可以是有删除限制条件的待转发的短消息。
步骤12、判断是否需要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如是执行步骤13,否则执行步骤14;步骤13、根据系统的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的设置,为短消息添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当然,这一步骤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有两种1、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2、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时;这里的限制时限一般包括,限制的时间长短与时间单位。
用户可以根据所发短信息的具体内容,设定为短消息添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步骤14、发送短消息。
上述的过程只在发送端完成了短消息限制删除的设置,如果完整的实现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还要在接收端完成如下流程如图2所示接收端接收到上述的短消息后的具体流程为步骤21、接收端需要删除短消息;步骤22、获取短消息中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步骤23、判断是否存在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如果是执行步骤24,否则执行步骤26;步骤24、判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如是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时,执行步骤25;如是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执行步骤26;步骤25、判断是否到达限制时限;如是执行步骤26,否则,执行步骤27步骤26、删除所述的短消息;步骤27、拒绝删除所述的短消,返回待机状态。
在上述的短消息发送过程中,为了实现或取消短信息限制删除功能,可以在发送端和/或接收端设定是否启用短信息限制删除功能。
本发明所述的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系统,如图3所示,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与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其中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设于短消息的发送端,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与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其中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用于在短消息中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项,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包括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与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
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块连接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实现用户对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设置以及查看;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连接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与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将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发送至SMSC。
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设于短消息的接收端,包括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与短消息删除模块,其中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接收SMSC发来的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连接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实现用户对短消息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查看与确认;短消息删除模块与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及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连接,根据用户的确认删除所述的短消息。
上述的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为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与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共用的,且为原有的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
上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设置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上述的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上述的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是在原接收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上述的短消息删除模块是在原接收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
上述的实施方式结合到具体的移动终端,其方案如下首先,在3GPP TS 23.040 V3.9.0协议中扩充对TP-UD字段Header中信息元素标识的定义,如表1表1

其次,对3GPP TS 23.040 V3.9.0协议中信息元素标识的扩充为了实现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要求短消息发送者在SMS-SUBMIT消息的TP-UD字段Header域中增加一个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InformationElement)。
该信息元素包括如下三部分1)信息元素标识从如上定义可以看出,其中02,21-6F,A0-BF,E0-FF均为保留值,即在现有短消息实现中没有应用。所以,可以考虑从这些保留值中任意选取一个值作为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的标识符。
短消息发送者通过该标识符在SMS-SUBMIT消息中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短消息接收者通过该标识符从SMS-DELIVER消息中获取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
2)信息元素大小设置为3,即三个八位位组,即随后的数据区包含三个八位位组。
3)信息元素数据第一个八位位组0DELETE-ALLOWED,允许短消息接收者立即删除该短消息;1DELETE-LIMITED,限制短消息接收者立即删除该短消息;第二个八位位组0TIME-UNIT-SECOND,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秒;1TIME-UNIT-MINTE,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分;2TIME-UNIT-HOUR,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时;3TIME-UNIT-DAY,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天;4TIME-UNIT-WEEK,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周;5TIME-UNIT-MONTH,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月;6TIME-UNIT-YEAR,标识限制删除时间单位为年;
第三个八位位组0-255之间的无符号数,标记限制删除时间期限,单位为第二个八位位组所定义的时间单位。当该数字为0时,允许短消息接收者立即删除该短消息。即当短消息发送者启用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时,该短消息发送者发送的短消息最多可以设置255年不允许短消息接收者删除。
短消息接收者要能够获取短消息发送者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要求SMSC发送给短消息接收者的SMS-DELIVER消息包含SMS-SUBMIT消息中同样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
另外,还需要在协议层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用户接口1)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接口该接口用于短消息发送者在发送SMS-SUBMIT消息时,在SMS-SUBMIT消息中增加相应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该信息元素标识短消息发送者是否限制该短消息接收者删除该短消息以及相应的限制删除时间。
2)短消息限制删除获取接口该接口用于短消息接收者在收到SMS-DELIVER消息时,从SMS-DELIVER消息中提取相应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该信息元素标识短消息发送者是否限制该短消息接收者删除该短消息以及相应的限制删除时间。
上述实现方案主要是通过对现有3GPP关于SMS相关协议的扩充以及上层SMS相关应用的配合来实现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的,当然通过下述方案同样可以实现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1短消息发送者在发送SMS-SUBMIT消息时,可以在TP-UD字段中的短消息文本数据段的特定位置插入一个特殊的标识符,标识是否允许短消息接收者立即删除该短消息以及限制删除的时间。
2短消息接收者在接收SMS-DELIVER消息后,在TP-UD字段中的短消息文本数据段的相应位置读取该特殊的标识符,标识是否允许短消息接收者立即删除该短消息以及限制删除的时间。
3具体的实现过程和上面所述的过程相似,不同的是这里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是通过SMS-DELIVER消息的TP-UD字段中的短消息文本数据区在短消息发送和接收者之间传送的,而不是通过SMS-DELIVER消息的TP-UD字段Header中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元素。
该方案无须对现有SMS协议的扩充,实现也相对简单,但要求短消息发送接收双方能够对该特殊的标识符达成共识,然而在不同的终端提供者之间达成这种共识是一件及其困难的事情,因此限制该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在各短消息终端用户间的通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发送端发送短消息时,发送限制接收端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B、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只能依照发送端对所述短消息删除的限制,来删除所述短消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为在短消息业务SMS中的现有信息元素或扩充信息元素的标识信息;或者,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为在短消息文本字段中设置的一个标识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A包括A1、在发送短消息时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设置过程,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A2、根据所设置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为发送的短消息增加对应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并发送此短消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类型包括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或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B包括B1、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删除时先获取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B2、根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删除所述的短消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B2包括B21、当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要求无需对发送的短消息限制删除时,接收端随意删除所述短消息;或者,B22、当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要求在限制时限内禁止删除所发送的短消息时,判断是否达到限制时限,如是,接收端随意删除所述短消息;否则,不允许接收端删除所述短消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收端转发所述短消息时带有原有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或增加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判断是否要求设置短消息限制删除功能,如是,则执行步骤A,否则,按普通方式发送短消息。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发送端和/或接收端设定是否启用短信息限制删除功能。
10.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设于短消息的发送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用于在短消息中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项;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实现用户对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设置以及查看;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将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发送至SMSC。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设置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设置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或者,所述的短消息发送功能模块是在原发送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
12.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设于短消息的接收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接收SMSC发来的已经配置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短消息用户界面模块实现用户对短消息设置模块中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查看与确认;短消息删除模块根据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来删除所述的短消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短消息接收功能模块或短消息删除模块是在原接收端的短消息功能模块中增加的一个子模块。
14.一种实现上述方法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设于短消息的发送端,用于在发送短消息时,发送限制接收端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的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将此短消息发送给SMSC,限制接收端删除短消息;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设于短消息的接收端,用于在收到发送端通过SMSC发来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并依照发送端对所述短消息删除的限制,来删除所述短消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一种短消息限制删除的装置包括设于发送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发送装置与设于接收端的短消息限制删除的接收装置,发送端在发送短消息时增加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限制接收端删除所述的短消息;接收端在收到发送端的有短消息限制删除信息的短消息后,只能依照发送端的要求对所述短消息进行删除,可以实现发送短消息的用户对所发出的短消息在接收端用户处实现限制删除。使短消息发送者对发送的短消息有更大的控制权利和机会,使现有短消息业务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终端用户。
文档编号H04W4/14GK1863329SQ20051010811
公开日2006年11月15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29日
发明者魏东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