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功率余量报告的载波分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1970806阅读:来源:国知局
针对功率余量报告的载波分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技术特征:
1.一种多载波系统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确定由移动设备同时发送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计算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通过成比例地增加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包括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来考虑至少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所述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中的增加;基于计算所述最大发射功率的结果,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一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以及发送包括所述第一类型的PHR的PHR通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成比例地增加发射功率包括:将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增加基本相同的以dB测量的量。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上行链路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所述第一子集包括带内分量载波。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同一功率放大器同时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计算所述最大发射功率还包括:通过考虑支持经由第一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中的每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发射功率中的基本相同的dB增加,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以及独立于与支持经由第二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发射功率,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计算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第二子集中的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独立于由所述移动设备同时发送的其它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考虑在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上可用的所述功率余量;基于计算所述第二最大发射功率的结果,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二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以及发送包括所述第二类型的PHR的所述PHR通信。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子集包括单个分量载波。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发送信号以指示在所述PHR通信中包括所述第一类型的PHR和所述第二类型的PHR中的哪一种。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频带中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在与所述第一频带不相同的第二频带中发送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频带,确定发送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放大器。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子集包括单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所述第一子集包括两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第一子集包括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和第三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所述PHR通信包括与所述第三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对应的、基于所计算的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的可用功率余量。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发送信号以指示所述PHR通信是基于所计算的仅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PHR是基于所计算的用于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经由第一功率放大器同时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从所述移动设备经由第二功率放大器同时发送至少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计算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独立于其它上行链路分量载波而考虑在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上可用的功率余量;以及基于所计算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来生成第二类型的PHR,并且其中,发送所述PHR通信包括发送所述第二类型的PHR。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包括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和第三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基于所计算的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来确定用于所述第三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发送信号以指示所述第一类型的PHR是基于所计算的仅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以及所述第二类型的PHR是基于所计算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类型的PHR是基于所计算的用于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以及所述第二类型的PHR是基于所计算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20.一种用于在多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无线通信系统中报告功率余量的装置,包括:功率余量计算模块,其配置为:计算与由所述装置同时发送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中的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通过成比例地增加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包括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来考虑至少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所述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中的增加;以及基于所计算的最大发射功率,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功率余量报告模块,其配置为: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一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发射机模块,其配置为:发送包括所述第一类型的PHR的PHR通信。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成比例地增加发射功率包括:将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增加基本相同的以dB测量的量。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包括带内分量载波。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发射机模块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功率放大器,并且经由同一功率放大器同时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功率余量计算模块配置为进一步通过以下操作来计算所述最大发射功率:通过考虑支持经由第一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中的每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发射功率中的基本相同的dB增加,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以及独立于与支持经由第二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发射功率,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功率余量计算模块还配置为:计算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第二子集中的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独立于由所述装置同时发送的其它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考虑在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上可用的所述功率余量;以及基于计算所述第二最大发射功率的结果,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所述功率余量报告模块还配置为: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二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以及所述发射机模块还配置为:发送包括所述第二类型的PHR的所述PHR通信。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子集包括单个分量载波。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在第一频带中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在与所述第一频带不相同的第二频带中发送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频带,确定发送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放大器。29.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子集包括单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所述第一子集包括两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30.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发射机模块还配置为:发送信号以指示所述PHR通信是基于所计算的仅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31.一种用于在多载波无线通信系统中报告功率余量的移动设备,包括:用于确定由所述移动设备同时发送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的模块;用于计算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最大发射功率的模块,所述计算通过成比例地增加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包括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来考虑至少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所述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中的增加;用于基于计算所述最大发射功率的结果,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的模块;用于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一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的模块;以及用于发送包括所述第一类型的PHR的PHR通信的模块。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成比例地增加发射功率包括:将用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发射功率增加基本相同的以dB测量的量。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所述第一子集包括带内分量载波。34.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所述用于计算所述最大发射功率的模块还包括:用于通过考虑支持经由第一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集合中的每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发射功率中的基本相同的dB增加,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的模块;以及用于独立于与支持经由第二功率放大器进行同时传输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发射功率,来计算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所述最大发射功率的模块。35.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移动设备,还包括:用于计算与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集合中的第二子集中的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第二最大发射功率,所述计算独立于由所述移动设备同时发送的其它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考虑在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上可用的所述功率余量的模块;用于基于计算所述第二最大发射功率的结果,识别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余量的模块;用于生成包括可用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功率余量的第二类型的功率余量报告(PHR)的模块;以及用于发送包括所述第二类型的PHR的所述PHR通信的模块。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所述第二子集包括单个分量载波。37.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移动设备,还包括:用于发送信号以指示在所述PHR通信中包括所述第一类型的PHR和所述第二类型的PHR中的哪一种的模块。38.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在第一频带中发送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第一子集中的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并且在与所述第一频带不相同的第二频带中发送所述第二上行链路分量载波。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移动设备,其中,基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所述频带,确定发送每一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功率放大器。40.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移动设备,还包括:用于发送信号以指示所述PHR通信是基于所计算的仅用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最大发射功率的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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