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86880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服务商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服务商系统,包括服务商管理后台、业务平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和用户管理后台,通过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统一分配服务标识,将该服务标识与实体商户的自身标识进行绑定,并将绑定信息提供给业务平台,从而当消费者发起与服务标识的通话请求时,业务平台则可以通过绑定信息建立消费者与实体商户之间的直接通话连接,并将有关通话记录的业务数据发送给业务数据处理后台,从而使得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可以对业务数据进行监管,实现了服务商系统能够给实体商户提供的服务进行统一控制的目的。
【专利说明】服务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尤其涉及一种服务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增长带动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服务对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也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0003]在互联网上,存在着很多网络服务信息,比如服务项目、服务电话等,这类网络信息在互联网上都是由网络服务商进行管理展示,但是真正为网上用户提供服务的通常是线下的实体商户。如果将这类网络信息跟这些线下的实体商户关联起来,则可以使消费者直接跟这些实体商户进行互动,比如通过将网络信息中展现的服务电话绑定到实体商户的咨询电话,则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商发布的网络信息与现实实体商户进行电话沟通。如此一来,又存在着网络服务商如何根据网络信息对实际的通话数据信息进行监管的问题。
[0004]可以看出,现有技术中缺少对给用户(即商户)提供的服务和用户的实际业务数据进行统一监管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服务商系统,以提供一种对给用户提供的服务和用户的实际业务数据进行统一监管的解决方案。
[0006]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是提供一种服务商系统,包括:
[0007]服务商管理后台,用于为用户分配服务标识,将所述分配的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绑定,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设置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并将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提供给业务平台;
[0008]业务平台,用于根据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建立所述用户和所述用户的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并记录业务数据;
[0009]业务数据处理后台,用于接收所述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含服务标识,对所述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根据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和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更新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0010]用户管理后台,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统计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数据,并提供所述用户查询。
[0011]采用上述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本发明提供的服务商系统,能够给用户提供的服务进行控制,并对用户的业务数据进行监管。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服务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服务商管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3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4为本发明图3中业务处理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5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用户管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服务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服务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服务商系统可以包括:
[0019]服务商管理后台101,用于为用户分配服务标识,将所述分配的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绑定,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设置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并将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提供给业务平台102 ;
[0020]业务平台102,用于根据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建立所述用户和所述用户的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并记录业务数据;
[0021]业务数据处理后台103,用于接收业务平台102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含服务标识,对所述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根据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和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更新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104 ;
[0022]用户管理后台104,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统计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数据,并提供所述用户查询。
[0023]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用户可以是实体商户,以下均以实体商户为例进行说明。当实体商户在服务商系统注册成功后,服务商系统的服务商管理后台则为实体商户统一分配服务标识,从而使得服务商系统可以根据服务标识对与实体商户相关的业务数据进行监管。其中,服务标识可以是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如以400开头、800开头或其他便于记忆的数字开头的电话号码;服务标识还可以是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分配的便于记忆的普通电话号码。服务商管理后台则将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进行绑定,即建立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可以通过将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绑定到实体商户原有的普通电话号码上,如电信提供的普通固话号码或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普通手机号码等,并建立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和实体商户原有的普通电话号码
三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并根据实体商户对服务商管理后台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的充值情况设置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例如,可以将实体商户对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进行充值后的账户余额设置为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当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则进一步将服务商管理后台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设置为绑定,并将状态为绑定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供给业务平台,从而使得业务平台可以建立实体商户和实体商户的业务对象即消费者之间的业务链接,并记录业务数据。举例来说,业务平台可以是指对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进行统一监管的服务器;业务链接可以是消费者与实体商户之间通过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而建立的通话连接;业务数据则可以是通话连接所产生的通话记录。[0024]具体地,当消费者通过展现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而发起与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通话请求时,业务平台可以在收到消费者对该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的呼入请求时将该呼入请求转接到对应的实体商户的普通电话号码上,从而使得消费者可以通过展现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而直接与实体商户进行通话,并将与该次通话相关的数据记录为业务数据。
[0025]业务平台则可以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传输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或按照其他的数据传输要求将业务数据发送给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业务数据中可以包含有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所对应的实体商户、对应实体商户的信用类型、以及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所对应的通话记录,举例来说,信用类型可以对应为该实体商户每提供一次服务所扣取的费用值。从而使得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可以对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根据实体商户的信用类型和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更新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将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用户管理后台可以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所对应的实体商户统计与该实体商户对应的业务数据,从而可以为实体商户提供针对性的查询服务。
[0026]本实施例中,通过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统一分配服务标识,将该服务标识与实体商户的自身标识进行绑定,并将绑定信息提供给业务平台,从而当消费者发起与服务标识的通话请求时,业务平台则可以通过绑定信息建立消费者与实体商户之间的直接通话连接,并将有关通话记录的业务数据发送给业务数据处理后台,从而使得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可以对业务数据进行监管,实现了服务商系统能够给实体商户提供的服务进行统一控制的目的。
[0027]图2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服务商管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进一步的,上述实施例一中所述的服务商管理后台可以包括:
[0028]属性获取模块201,用于获取用户的信用属性值;用户管理模块202,用于为用户分配服务标识,并将分配的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绑定,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设置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并提供给业务平台。如上述实施例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可以是与实体商户对应的账户余额,而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可以为预设的账户余额阈值。在本实施例中,属性获取模块获取与实体商户对应的账户余额,并将该账户余额信息发送给用户管理模块;用户管理模块则为实体商户统一分配服务标识,即为实体商户分配特服号码或分配普通电话号码,然后建立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可以通过将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绑定到实体商户原有的普通电话号码上,如电信提供的普通固话号码或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普通手机号码等,并建立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和实体商户原有的普通电话号码三者之间的对应关系。用户管理模块还根据属性获取模块发送的与实体商户对应的账户余额信息判断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是否高于预设的账户余额阈值,若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高于预设的账户余额阈值,则进一步将为该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设置为绑定,并将状态为绑定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供给业务平台,从而使得业务平台可以建立实体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业务链接。
[0029]具体的,属性获取模块具体还可以用于获取业务数据处理后台更新后的信用属性值;则用户管理模块还可以用于,当用户更新后的信用属性值不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更新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的状态为冻结,并提供给业务平台,以使业务平台拒绝为所述用户提供服务。例如,属性获取模块通过业务数据处理后台获取实体商户对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进行充值后的当前账户余额,本实施例中,其当前账户余额即为实体商户的当前信用属性值;用户管理模块则根据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设置对应的为该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若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值不高于预设的账户余额阈值,则用户管理模块将与该实体商户对应的为该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设置为冻结,并将状态为冻结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与实体商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供给业务平台,从而使得业务平台拒绝为该实体商户提供服务。
[0030]图3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进一步的,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可以包括:
[0031]业务处理模块301,用于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含服务标识,在本实施例中,为了避免对无效业务进行收费,较优地,可以先对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例如,可以是根据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和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更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并将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本实施例中,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可以是提供有效业务的次数,用户的信用类型可以是实体商户对应的扣费标准,即对一次有效业务的单次扣费金额。具体的,业务处理模块接收到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后,其中,业务数据包括通话记录,首先根据通话记录中携带的特服号码或分配的普通电话号码对与实体商户对应的通话记录进行判断,并统计与实体商户对应的通话记录中有效通话的次数,然后,根据该实体商户对应的扣费标准按次数对该实体商户进行相应的扣费,即更新该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为原有账户余额减去有效通话应该扣除的金额,并将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0032]属性更新模块302,用于接收属性更新请求,根据属性更新请求确定服务标识和属性更新值,当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根据将对应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加上属性更新值。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属性更新请求即为实体商户为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进行充值的充值请求,包括服务标识和属性更新值,即实体商户请求充值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以及相应的充值金额。属性更新模块接收到实体商户的上述充值请求后,首先通过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请求充值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若状态为绑定时,则确定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将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更新为对应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加上本次请求充值的充值金额。
[0033]当属性更新模块通过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请求充值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为冻结时,则用户管理模块根据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确定相应的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将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更新为对应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加上本次充值的充值金额,在本实施例中,当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为冻结时,其相应的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一般为“O”或是一个负值,如为负值时,则表示该实体商户目前为欠费状态。若实体商户的当前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则用户管理模块更新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为绑定,并将更新后的信息如实体商户的当前信用属性值和对应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信息提供给所述业务平台,以使业务平台为实体商户提供服务。[0034]具体的,属性更新请求可以包含服务标识和属性更新标识,其中,属性更新标识可以是实体商户请求充值的充值卡ID。在本实施例中,属性获取模块还用于保存属性更新标识和对应的属性更新值;属性更新模块具体还可以用于接收属性更新请求,请求属性获取模块对属性更新标识进行验证,并接收属性获取模块在验证通过后返回的与属性更新标识对应的属性更新值,当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根据将对应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加上属性更新值;属性获取模块还可以用于根据属性更新模块的请求对属性更新标识进行验证,当保存有属性更新标识和对应的属性更新值时,确定验证通过,并返回对应的属性更新值。
[0035]例如,当实体商户要为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进行充值时,可以通过属性获取模块输入属性更新请求,包括要充值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以及充值卡ID ;属性更新模块接收到属性更新请求后,请求属性获取模块对充值卡ID进行验证,在本实施例中,属性获取模块中可以预先存储所有有效的充值卡的ID和对应的充值金额,因此,属性获取模块可以根据属性更新模块的请求对充值卡ID进行验证,当属性获取模块根据属性更新请求中充值卡的ID在预先存储有效的充值卡的ID中查找到相同的充值卡的ID,则认为该充值卡ID有效,即可以确定验证通过,并向属性更新模块返回与该充值卡的ID对应的充值金额;属性更新模块则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若状态为绑定时,则将实体商户的当前账户余额更新为对应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加上本次充值卡ID对应的充值金额。
[0036]进一步的,业务数据处理后台还可以包括:
[0037]属性查询模块303,用于接收属性查询请求,属性查询请求包括服务标识,当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返回对应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属性查询请求可以是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查询请求,包括服务标识,即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当属性查询模块接收到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查询请求时,属性查询模块首先通过查询用户管理模块确定请求充值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状态,若状态为绑定时,则进一步确定对应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向该实体商户返回对应的账户余额。从而使得实体商户可以灵活方便的查询其对应账户余额的信息。
[0038]具体的,业务数据还可以包含业务起止时间或业务等待起止时间;图4为本发明图3中业务处理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业务处理模块具体可以包括:
[0039]数据接收单元401,用于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
[0040]有效性判断单元402,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的业务起止时间确定业务持续时长,当业务持续时长超过预设的业务持续阈值时,确定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或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的业务等待起止时间确定业务等待时长,当业务等待时长超过预设的业务等待阈值时,确定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
[0041]属性更新单元403,用于根据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确定用户的单次业务属性值,并当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将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减去单次业务属性值;
[0042]数据发送单元404,用于当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为业务数据添加有效标识,当业务数据为无效业务数据时,为业务数据添加无效标识,并将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0043]在本实施例中,数据接收单元接收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中包含有服务商管理后台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实体商户的信用类型即对应实体商户的扣费类型、以及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所对应的通话记录,在本实施例中,实体商户的信用类型也可以是业务处理模块通过查询服务商管理后台而获得。其中,通话记录中可以包括业务起止时间或业务等待起止时间,例如,当业务对象拨打为实体商户分配的所述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后有人接听电话,则通话记录中记录的是业务起止时间,其业务起止时间可以包括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接听的开始时间(即接通时间)和结束时间(即断开时间)的时间点数据;有效性判断单元则根据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接听的开始时间(即接通时间)和结束时间(即断开时间)的时间点数据,而确定通话时长,其中,所述通话时长为接听本次电话的结束时间减去接听本次电话的开始时间的所得值。若所述通话时长不小于预设的有效通话阈值,则确定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本次通话记录为有效业务数据;否则确定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本次通话记录为无效业务数据。
[0044]而当业务对象拨打为实体商户分配的所述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后无人接听电话,则通话记录中记录的是业务等待起止时间,其业务等待起止时间可以包括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被呼叫的响铃开始时间(即呼入时间)和响铃结束时间(即断开呼入时间)的时间点数据;有效性判断单元则根据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被呼叫的响铃开始时间(即呼入时间)和响铃结束时间(即断开呼入时间)的时间点数据,而确定响铃时长,其中,所述响铃时长为被呼叫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响铃结束时间减去响铃开始时间的所得值。若所述响铃时长不小于预设的有效响铃阈值,则确定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本次通话记录为有效业务数据;否则确定该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本次通话记录为无效业务数据。
[0045]在上述实施例中,当确定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则通过数据发送单元为业务数据添加有效标识,当确定所述业务数据为无效业务数据时,则通过数据发送单元为业务数据添加无效标识,并将添加标识后的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属性更新单元则根据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实体商户的扣费类型确定实体商户的单次业务属性值,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单次业务属性值可以是与扣费类型相对应的单次扣费金额,并在确定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将所述实体商户的信用属性值减去所述单次业务属性值,即将所述实体商户的账户余额减去单次扣费金额。
[0046]具体的,业务数据还可以包含业务特征信息,所述业务特征信息包括业务时间和/或业务对象的标识;图5为本发明图1中所述用户管理后台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用户管理后台具体可以包括:
[0047]数据统计模块501,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有效标识、无效标识统计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数据,以及业务数据中的有效业务数据和无效业务数据,并提供用户查询;
[0048]特征统计模块502,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业务特征信息统计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特征信息,并提供用户查询。
[0049]本实施例中,数据统计模块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统计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实体商户的业务数据,还可以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有效标识、无效标识统计业务数据中的有效业务数据和无效业务数据,从而可以为实体商户提供针对性的查询服务。
[0050]本实施例中所述业务对象的标识可以是消费者向为实体商户分配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发起呼叫时的主叫号码,所述业务时间可以是发起呼叫时的时间。因此,特征统计模块可以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以及业务时间和/或消费者发起呼叫时的主叫号码统计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对应的实体商户的业务特征信息,从而可以为实体商户提供针对性的查询服务。例如,实体商户可以根据查询到的这些信息对发起呼叫的消费者做进一步的分析,如根据主叫号码统计发起呼叫的消费者的所在地、根据呼叫时间统计发起呼叫的集中时间段等,从而可以进一步统计出哪个地区的消费者对该实体商户更感兴趣或消费者在哪个时间段对该实体商户更感兴趣等信息,
[0051]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服务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在图1所示服务商系统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服务商系统还可以包括:
[0052]展示平台601,用于接收业务对象对用户的业务请求,生成包含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和业务对象的标识的业务请求消息,将所述业务请求消息发送给业务平台;
[0053]所述业务平台102具体还可以包括:
[0054]业务建立模块602,用于根据业务请求消息中的服务标识确定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自身标识,根据用户的自身标识和业务对象的标识请求建立业务对象和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记录模块603,用于在业务链接建立后,监控业务链接,记录业务数据。
[0055]例如,消费者通过展示平台发起对实体商户的通话请求时,其通话请求中包含实体商户对应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和消费者发起呼叫的主叫号码,展示平台则将该通话请求转发给业务平台,业务平台中的业务建立模块则根据通话请求中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确定对应的实体商户,并根据实体商户确定实体商户原有的电话号码,从而建立实体商户原有的号码和消费者发起呼叫的主叫号码之间的通话连接,并在通话连接建立后,由记录模块记录通话相关的业务数据。进而实现消费者可以通过展示平台与实体商户进行直接通话。
[0056]具体的,业务建立模块具体可以用于: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在业务链接建立后,以业务对象为请求方请求建立业务对象与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或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在业务链接建立后,以用户为请求方请求建立用户与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或同时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用户和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若业务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先建立,则以用户为请求方请求建立用户与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若业务平台与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先建立,则以业务对象为请求方请求建立业务对象与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
[0057]例如,业务建立模块可以根据通话请求首先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话连接,即业务平台通过通话请求呼叫消费者的电话号码,并在通话连接建立后,再转为以消费者为请求方,建立消费者与实体商户之间的通话连接;业务建立模块还可以根据通话请求首先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实体商户之间的通话连接,即业务平台通过通话请求呼叫实体商户原有的电话号码,并在通话连接建立后,再转为以实体商户为请求方,建立实体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话连接;业务建立模块还可以根据通话请求同时请求建立业务平台与实体商户和业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话连接,即业务平台通过通话请求同时呼叫消费者的电话号码和实体商户原有的电话号码,如果业务平台与实体商户之间的通话连接先建立,则转为以实体商户为请求方建立实体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话连接;如果业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话连接先建立,则转为以消费者为请求方建立消费者与实体商户之间的通话连接。
[0058]进一步的,展示平台还可以用于:接收业务对象对用户的标识请求,确定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将服务标识发送给业务对象。例如,当消费者对网络信息中展示的某一实体商户感兴趣时,则可以通过展示平台请求获取与该实体商户相关的信息,如该实体商户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展示平台则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请求查询与该实体商户对应的特服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并将查询到的信息通过短信等方式发送至消费者指定的终端上,从而使得消费者可以根据获取到的信息与实体商户建立通话连接。
[005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服务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务商管理后台,用于为用户分配服务标识,将所述分配的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绑定,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设置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并将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提供给业务平台; 业务平台,用于根据所述服务标识和所绑定的用户的自身标识,建立所述用户和所述用户的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并记录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括所述服务标识; 业务数据处理后台,用于接收所述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对所述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根据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和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更新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用户管理后台,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统计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数据,并提供所述用户查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商管理后台包括: 属性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信用属性值; 用户管理模块,用于为用户分配服务标识,将所述分配的服务标识与用户的自身标识绑定,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设置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并提供给所述业务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属性获取模块,具体用于获取所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更新后的信用属性值; 所述用户管理模块还用于,当用户更新后的信用属性值不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时,更新所述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的状态为冻结,并提供给所述业务平台,以使所述业务平台拒绝为所述用户提供服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包括: 业务处理模块,用于接收所述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含服务标识,对所述业务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根据有效业务数据的数量和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更新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属性更新模块,用于接收属性更新请求,根据所述属性更新请求确定服务标识和属性更新值,当查询所述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将对应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加上所述属性更新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数据处理后台还包括: 属性查询模块,用于接收属性查询请求,所述属性查询请求包括服务标识,当查询所述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返回对应用户的信用属性值。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数据还包含业务起止时间或业务等待起止时间; 所述业务处理模块具体包括: 数据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业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 有效性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业务数据中的业务起止时间确定业务持续时长,当所述业务持续时长超过预设的业务持续阈值时,确定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或用于根据所述业务数据中的业务等待起止时间确定业务等待时长,当所述业务等待时长超过预设的业务等待阈值时,确定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属性更新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信用类型确定所述用户的单次业务属性值,并当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将所述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减去所述单次业务属性值; 数据发送单元,用于当所述业务数据为有效业务数据时,为所述业务数据添加有效标识,当所述业务数据为无效业务数据时,为所述业务数据添加无效标识,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发送给用户管理后台。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管理模块还用于,当用户的信用属性值高于预设的信用属性阈值、且所述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的状态为冻结时,更新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解冻,并提供给所述业务平台,以使所述业务平台为所述用户提供服务。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属性更新请求包含服务标识和属性更新标识; 所述属性获取模块还用于,保存属性更新标识和对应的属性更新值; 所述属性更新模块具体用于,接收所述属性更新请求,请求所述属性获取模块对所述属性更新标识进行验证,并接收所述属性获取模块在验证通过后返回的与所述属性更新标识对应的属性更新值,当查询所述用户管理模块确定所述服务标识的状态为绑定时,根据将对应用户的信用属性值加上所述属性更新值; 所述属性获取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属性更新模块的请求对所述属性更新标识进行验证,当保存有所述属性更新标识和对应的属性更新值时,确定验证通过,并返回所述对应的属性更新值。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数据还包含业务特征信息,所述业务特征信息包括业务时间和/或业务对象的标识; 所述用户管理后台包括: 数据统计模块,用于根据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有效标识或无效标识统计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数据,以及所述业务数据中的有效业务数据和无效业务数据,并提供所述用户查询; 特征统计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业务数据中包含的服务标识、业务特征信息统计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业务特征信息,并提供所述用户查询。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展示平台,用于接收所述业务对象对用户的业务请求,生成包含所述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和所述业务对象的标识的业务请求消息,将所述业务请求消息发送给业务平台; 所述业务平台具体包括: 业务建立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业务请求消息中的服务标识确定所述服务标识对应的用户的自身标识,根据所述用户的自身标识和所述业务对象的标识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对象和所述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 记录模块,用于在所述业务链接建立后,监控所述业务链接,记录业务数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建立模块具体用于: 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平台与所述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在所述业务链接建立后,以所述业务对象为请求方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对象与所述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或 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平台与所 述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在所述业务链接建立后,以所述用户为请求方请求建立所述用户与所述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或 同时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平台与所述用户和所述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若所述业务平台与所述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先建立,则以所述用户为请求方请求建立所述用户与所述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若所述业务平台与所述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链接先建立,则以所述业务对象为请求方请求建立所述业务对象与所述用户之间的业务链接。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平台还用于: 接收业务对象对用户的标识请求,确定所述用户对应的服务标识,将所述服务标识发送给所述业务 对象。
【文档编号】H04L12/26GK103856342SQ201210517896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5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5日
【发明者】刘建国, 郝俊, 曹栋, 刘彦 申请人: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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