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及具有其的摄像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7829709阅读:124来源:国知局
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及具有其的摄像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及具有其的摄像机。所述摄像机提拉装置包括:安全绳和安全提手,所述安全绳包括:第一连接钩和第二连接钩;以及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钩和所述第二连接钩的绳体,在所述绳体的中部处固定设置有限位结构,所述安全提手包括抓握部和与所述抓握部固定连接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适于与所述绳体上设置的限位结构配合,而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本实用新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安全绳和安全提手可以用于提拉摄像机以及将摄像机吊在支架上,从而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避免相关问题。
【专利说明】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及具有其的摄像机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监控【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及具有其的摄像机。

【背景技术】
[0002]摄像机通常较重,但上面却缺少抓握部位,不利于安装操作。图1是现有技术中错误提拉摄像机的方法的示意图。图1所示的摄像机是球机产品,包括外形为水滴形的摄像机主体1,在摄像机主体I的尾部(图1中的上部处)带有一条电源、信号连接线2。由于在摄像机主体的外部没有适当的抓握不为,所以,在安装时,很多施工人员直接提拉电源、信号线2。这有可能造成连接线与内部PCB信号连接失败,或者造成线材与球机的防水失效而影响产品性能。
[0003]因此希望有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来克服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上述缺陷。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来克服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上述缺陷。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所述摄像机提拉装置包括:安全绳和安全提手,所述安全绳包括:第一连接钩和第二连接钩;以及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钩和所述第二连接钩的绳体,在所述绳体的中部处固定设置有限位结构,所述安全提手包括抓握部和与所述抓握部固定连接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适于与所述绳体上设置的限位结构配合,而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
[0006]优选地,所述限位结构为固定在绳体上的限位块,所述安全提手的限位部具有相互连通的绳槽和卡槽,所述卡槽适于与所述限位块相配合,在所述绳体的延伸方向上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所述绳槽允许所述绳体穿过,且其开口尺寸小于所述卡槽的开口尺寸。
[0007]优选地,所述卡槽的数量为一个,所述绳槽的数量为两个,在所述卡槽的上侧和下侧各有一个所述绳槽。
[0008]优选地,所述卡槽和/或绳槽为通孔槽。
[0009]优选地,所述卡槽和/或绳槽为盲孔槽。
[0010]优选地,所述限位块为圆柱体,且其中心线与所述绳体的中心线重合。
[0011]优选地,所述限位块与所述第一连接钩之间的距离在30毫米至150毫米的范围内。
[0012]优选地,所述安全提手进一步包括防止绳体和限位块从所述绳槽和卡槽脱出的保险装置。
[0013]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摄像机,所述摄像机包括摄像机主体以及如上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中,在所述摄像机主体上带有适于与所述第一连接钩连接的连接结构。
[0014]优选地,所述摄像机带有警示标贴,提示禁止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
[0015]本实用新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安全绳和安全提手可以用于提拉摄像机以及将摄像机吊在支架上,从而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避免相关问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现有技术中错误提拉摄像机的方法的示意图。
[0017]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使用方法的示意图。
[0018]图3是图2所示摄像机提拉装置中安全绳的示意图。
[0019]图4是图2所示摄像机提拉装置中安全提手的示意图,其中穿孔处以剖视表示。
[0020]图5和图6是图2摄像机提拉装置中安全提手的示意性立体图。
[0021]附图标记:
[0022]
I I摄像机主体|4 I安全提手
2~~电源、信号连接线41抓握部
3 安全绳42限位部
31 绳体43
32第一连接钩IF --
~第二连接钩
34限位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00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0025]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宽泛实施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包括安全绳和安全提手。所述安全绳包括:第一连接钩和第二连接钩;以及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钩和所述第二连接钩的绳体,在所述绳体的中部处固定设置有限位结构。所述安全提手包括抓握部和与所述抓握部固定连接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适于与所述绳体上设置的限位结构配合,而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
[0026]上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安全绳和安全提手可以用于提拉摄像机以及将摄像机吊在支架上,从而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避免相关问题。
[0027]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使用方法的示意图。图3是图2所示摄像机提拉装置中安全绳的示意图。图4是图2所示摄像机提拉装置中安全提手的示意图。
[0028]图示实施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包括安全绳3和安全提手4。安全绳3用于与摄像机主体I连接,安全提手4可以相对于安全绳3定位(沿安全绳3的延伸方向定位),而通过安全绳3提起摄像机,避免直接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
[0029]参见图3,安全绳3包括:绳体31、第一连接钩32、第二连接钩33和限位块34。
[0030]第一连接钩32用于与摄像机主体I上的相应结构(例如钩或环)连接。第二连接钩33用于与支架连接,从而,操作人员可以将摄像机挂在支架上,用双手进行需要的操作。为了安全起见,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带有防脱结构(图中仅示意性示出)。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的“第一连接钩”和“第二连接钩”是为了描述而进行的区分,实质上,两者可以是相同的,以便于使用及节约开发成本。需要指出的是,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的形状和结构不限于图示实施例。例如,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的形状还可以是圆形、椭圆形,或甚至不带防脱结构等。
[0031 ] 绳体31连接在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之间,将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连接成一个整体。绳体31与第一连接钩32、第二连接钩33的连接方式可以采用任何适当的方式,只要能够实现绳体与连接钩的固定可靠连接即可,而不限于图示的连接方式。绳体的材质可以采用任何适当的材质,只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即可。
[0032]如图所示,绳体31的中部处固定设置有限位结构。此处的中部处是指第一连接钩32和第二连接钩33之间的位置,而不是限于指绳体长度的二分之一位置处。所述限位结构为固定在绳体上的限位块34。限位块34可以采用任何适当的结构。在一个实施例中,限位块34为圆柱形,其中心线与绳体的中心线重合。在另一实施例中,限位块34为长方体形。限位块通过类似过盈配合的方式压紧在绳体上。可以理解的是,限位结构不限于图示的限位块结构,还可以是绳环、挂钩之类的限位结构。
[0033]安全提手4包括抓握部41和与抓握部41固定连接的限位部42。抓握部41带有圆滑且凹凸起伏的结构,便于操作者的手抓握。限位部42带有适于与绳体上设置的限位结构相配合的结构,由此限定安全提手4相对于绳体31的位置。具体地,限位部42上具有相互连通的绳槽44和卡槽43。卡槽的形状与限位块相对应,适于容纳限位块。通过卡槽43的底部(图4中的下部)与限位块底部的抵靠接触,在绳体的延伸方向上限定安全提手相对于绳体的位置。绳槽43允许绳体31穿过,且其开口尺寸小于卡槽的开口尺寸。
[0034]在一优选实施例中,卡槽的数量为一个,绳槽的数量为两个,在所述卡槽的上侧和下侧各有一个所述绳槽。
[0035]在一个实施例中,卡槽和绳槽为通孔槽。在另一实施例中,卡槽和绳槽为盲孔槽。通孔槽的含义是指在前后方向(即垂直图4纸面的方向)上,槽穿透限位部42(参见图5)。盲孔槽的含义是指在前后方向(即垂直图4纸面的方向)上,槽不穿透限位部42 (参见图6)。通孔槽的安装工艺性较好,但强度略低。盲孔槽的安装工艺性略差,但强度较好。
[0036]限位块与第一连接钩之间的距离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有利的是在30毫米至150毫米的范围内。
[0037]在一优选实施例中,安全提手4进一步包括防止绳体和限位块从所述绳槽和卡槽脱出的保险装置。所述保险装置能够是与限位部一体成型的卡扣结构,也能够是可重复多次使用的粘贴结构。
[0038]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摄像机,所述摄像机包括摄像机主体以及如上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中,在所述摄像机主体上带有适于与所述第一连接钩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摄像机主体上的连接结构可以是钩、环等结构。
[0039]优选地,所述摄像机带有警示标贴,提示禁止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有利的是,所述警示标贴粘贴在摄像机主体上临近电源、信号连接线的位置处,或者直接粘贴在电源、信号连接线上。
[0040]本实用新型的摄像机提拉装置的安全绳和安全提手可以用于提拉摄像机以及将摄像机吊在支架上,从而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避免相关问题。
[0041]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安全绳和安全提手, 所述安全绳包括:第一连接钩和第二连接钩;以及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钩和所述第二连接钩的绳体,在所述绳体的中部处固定设置有限位结构, 所述安全提手包括抓握部和与所述抓握部固定连接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适于与所述绳体上设置的限位结构配合,而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结构为固定在绳体上的限位块,所述安全提手的限位部具有相互连通的绳槽和卡槽,所述卡槽适于与所述限位块相配合,在所述绳体的延伸方向上限定所述安全提手相对于所述绳体的位置,所述绳槽允许所述绳体穿过,且其开口尺寸小于所述卡槽的开口尺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数量为一个,所述绳槽的数量为两个,在所述卡槽的上侧和下侧各有一个所述绳槽。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和/或绳槽为通孔槽。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和/或绳槽为盲孔槽。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为圆柱体,且其中心线与所述绳体的中心线重合。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与所述第一连接钩之间的距离在30毫米至150毫米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提手进一步包括防止绳体和限位块从所述绳槽和卡槽脱出的保险装置。
9.一种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机主体,以及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机提拉装置,其中,在所述摄像机主体上带有适于与所述第一连接钩连接的连接结构。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带有警示标贴,提示禁止提拉电源、信号连接线。
【文档编号】H04N7/18GK203951541SQ201420363179
【公开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2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2日
【发明者】陈新友 申请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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