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手机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移动通讯成本的显著降低,手机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及的电子消费品。手机通讯录是用于记录通讯目标对象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集合。随着通讯越来越频繁,通讯录的数据量也越来越大,如何安全保存通讯录已成为迫切需求。
根据通讯录的存储位置不同,可分为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两种。本地存储,即用户直接将通讯录保存在本地的通讯终端。远程存储,即用户通过一定的本地操作将通讯终端的通讯录上传至远端进行存储,这种方式可使用户在不同的通讯终端上实现通讯录的同步。
无论采用何种存储方式,为了避免通讯录的泄露,一般的方法就是对通讯录简单加密。现有的一些手机应用已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将通讯录中的部分或者全部联系人名称及其电话号码进行加密,这样未经授权不能看到这些联系人和其对应的电话号码。
但是,这样的做法需要在特定的手机应用内查看加密的通讯录内容,使得用户无法方便地整理通讯录,且与其他的手机应用交互时也存在问题,因此,现有的简单加密通讯录的方法并不方便,也不实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通讯录隐私泄露的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包括:
(1)保存步骤,所述保存步骤包括:
(11)获取一张载体图片作为手机上的隐藏存储空间;
(12)设置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
(13)获取需要存入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
(14)采用图像隐写算法将需要存入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嵌入所述载体图片;
(2)提取步骤,所述提取步骤包括:
(21)通过手机输入获取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
(22)加载所述载体图片并采用图像隐写算法将嵌入所述载体图片的联系人信息提取出来;
(23)通过手机界面显示提取出来的联系人信息。
所述的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所述保存步骤还包括加密需要存入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所述提取步骤还包括解密提取出来的联系人信息。
所述的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所述提取步骤还包括设置所述隐藏存储空间的打开时间。
所述的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所述图像隐写算法具体为LSB算法。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具有隐藏存储空间的功能,用户输入提取密码方可查看重要的手机通讯录信息,确保其不被泄露;此外,本发明利用图像隐写技术将这些重要的手机通讯录信息隐藏在图片中,增加了其隐蔽性。本发明将手机通讯录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重要信息两类且利用了图像隐写技术,与其他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相比,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保存步骤的方法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的提取步骤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基于图像隐写的手机通讯录管理方法,包括保存步骤和提取步骤:
S1、保存步骤,具体包括:
S11、获取一张载体图片作为手机上的隐藏存储空间;
S12、设置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
S13、获取需要存入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
S14、加密需要存入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
S15、采用LSB算法将需要存入隐藏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嵌入载体图片;
S2、提取步骤,具体包括:
S21、通过手机拨号界面获取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
S22、加载载体图片并采用LSB算法将嵌入载体图片的联系人信息提取出来;
S23、解密提取出来的联系人信息;
S24、设置隐藏存储空间的打开时间;
S25、在隐藏存储空间的打开时间内,通过手机通讯录界面显示提取出来的联系人信息。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
一般情况下,手机通讯录的联系人信息是存储在手机内存中的,按照上述保存步骤,用户可以从手机内存中选取一张载体图片,用于存储用户需要隐藏的联系人信息,也就是说,可以将手机通讯录的存储空间分为两种,即普通存储空间(手机内存)和隐藏存储空间(载体图片)。在未经特殊操作时,用户在手机通讯录界面只能查看存入普通存储空间的联系人信息。当用户在手机拨号界面输入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验证通过后,用户再从手机内存中找到载体图片并加载,经过上述提取步骤,隐藏存储空间中的联系人信息被提取出来,并且在设置的时间内(如10分钟),能够与普通存储空间中的联系人信息一起显示在手机通讯录界面,用户再打开手机通讯录界面即可查看全部联系人信息。超过设置的时间后,隐藏存储空间自动关闭。
由上述可知,要想查看手机通讯录的全部联系人信息,必须同时知道隐藏存储空间的提取密码和载体图片,因此本发明具有更高的安全性;而且,本发明在提取隐藏存储空间中的联系人信息时,不需要在特定的手机应用内操作,使得隐藏存储空间不易被发现,能够更好地保护隐藏的联系人信息。
以上所述实施方式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