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避免重复呼叫接入的方法及会议电视终端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54277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一种避免重复呼叫接入的方法及会议电视终端设备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会议电视终端会议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避免重复呼叫接入的方法及会议电视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和国外的会议电视终端进行会议过程中,如果已上会终端以其它不同的呼叫方式重复呼叫当前另外一个已上会的终端或者MCU会议,会议电视终端照样能重复呼叫接入,一般有如下四种呼叫方式:

1、A以H323 IP方式呼叫B已经正常上会,然后A再以SIP IP方式呼叫B;

2、A以H323号码方式呼叫B已经正常上会,然后A再以SIP号码方式(包括TEL和URL方式)呼叫B;

3、A以H323 IP方式呼叫B已经正常上会,然后A再以H323号码方式呼叫B;

4、A以H323号码方式呼叫B已经正常上会,然后A再以H323 IP方式呼叫B。

其中A和B都是普通端。

但是上述四种呼叫方式都会造成画面布局很混乱和声音断断续续的效果,用户体验很差,也无法保持正常会议,尤其就是在MCU上召集会议的过程中,已被召集的终端重复主叫接入软MCU会议,画面布局很混乱,而且声音有断续的效果,给客户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影响用户使用,容易失去很多良好的客户关系,影响产品的销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以解决会议中已处于连接状态中的终端被重复呼叫接入时信号干扰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避免重复呼叫接入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会议电视系统中任一终端作为主叫终端发起呼叫之前,所述主叫终端根据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仅当所述主叫终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所述主叫终端向所述被叫终端发起链路建立,并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方法中,所述终端信息至少包括如下一种或几种信息:

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主叫终端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所述主叫终端不再向所述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被叫终端收到呼叫接入请求信令后,解析发起所述呼叫接入请求信息的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所述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仅当所述被叫终端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所述被叫终端保存所述主叫终端请求建立的呼叫链路,并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

当所述被叫终端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所述被叫终端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拒绝信令。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主叫终端收到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时,所述主叫终端根据所述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

当所述主叫终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所述主叫终端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

当所述主叫终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媒体通道链路时,所述主叫终端向被叫终端发送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被叫终端收到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后,解析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被叫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

当所述被叫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所述被叫终端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电视会议终端,该终端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在本终端发起呼叫之前,根据本终端和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建链单元,仅当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向所述被叫终端发起链路建立,并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终端中,所述终端信息至少包括如下一种或几种信息:

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

可选地,上述终端中,所述建链单元,在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不再向所述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终端还包括:

第二判断单元,在本叫终端收到呼叫接入请求信令后,解析发送所述呼 叫接入请求信令的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所述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所述建链单元,仅在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保存所述主叫终端请求建立的呼叫链路,并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

当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所述被叫终端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拒绝信令。

可选地,上述终端还包括:

第三判断单元,在本终端收到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时,根据所述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

所述建链单元,在所述第三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

当所述第三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媒体通道链路时,向被叫终端发送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

可选地,上述终端还包括:

第四判断单元,在本终端收到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后,解析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所述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

所述建链单元,在所述第四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所述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

本申请技术方案针对会议中的已处于连接状态中的终端被重复呼叫接入的场景,提出直接无缝拒绝,保持当前的正常会议,从而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终端子系统的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避免已连接的会议电视终端重复呼叫接入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文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避免重复呼叫接入的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操作:

会议电视系统中任一终端作为主叫终端发起呼叫之前,主叫终端根据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仅当主叫终端判断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主叫终端向被叫终端发起链路建立,并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本实施例中所涉及的终端信息至少包括如下一种或几种信息:

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另外,主叫终端发起呼叫之前,主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根据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主叫终端已经和被叫终端建立了呼叫链路,例如,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那么主叫终端就不再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基于上述方法,被叫终端收到呼叫接入请求信令之后,则可以解析主叫终端的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等终端信息,根据解析得到的终端信息判断被叫终端是否已经和主叫终端建立了呼叫链路,如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如果已经建立,那么被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向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拒绝信令。

反之,被叫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被叫终端保存该 呼叫对应的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信息,并且被叫终端响应同意接入该呼叫信令给主叫终端。

还要说明的是,如果主叫终端收到被叫终端同意接入该呼叫消息时,主叫终端还可以保存该呼叫的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信息,并且根据被叫终端的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等终端信息判断主叫终端是否已经和被叫终端建立了媒体通道链路。如果已经有建立,那么主叫终端删除该呼叫的呼叫链路,并且主叫终端会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被叫终端收到该信令之后,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如果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没有建立媒体通道链路,主叫终端则向被叫终端发送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

相应地,被叫终端收到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之后,解析主叫终端的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等终端信息,并且被叫终端会根据解析得到的终端信息判断被叫终端是否已经和主叫终端建立媒体通道链路。如果已经建立,那么被叫终端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且被叫终端向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主叫终端收到该信令之后,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如果被叫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还没有建立媒体通道链路,被叫终端会保存该媒体通道链路信息,并且被叫终端会向主叫终端发送媒体通道链路建立同意信令。当主叫终端建立媒体通道链路时,主叫终端也会保存该呼叫的媒体通道链路信息。

按照上述操作,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就可以使用媒体通道链路互相发送媒体码流,从而实现会议电视终端的正常通讯。

下面结合附图对上述避免已连接的会议电视终端重复呼叫接入技术进行说明。

图1所示,是终端的子系统。由主控子系统、协议子系统和媒体子系统组成。其中,主控子系统主要完成业务的管理和控制,协议子系统完成终端的H323呼叫链路、SIP呼叫链路的建立,销毁等呼叫信令管理和控制,媒体子系统完成媒体通道的链路的建立,销毁等媒体信令的管理以及媒体码流的发送。

图2所示,是避免已连接的会议电视终端重复呼叫接入的具体过程。当主叫终端发起呼叫之前,主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根据被叫终端的呼叫参数检查该主叫终端是否已经与该被叫终端建立了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如果已经建立,则主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不给主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下发呼叫接入请求消息,否则主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向主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发送呼叫请求消息,主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向被叫终端发送了H323呼叫链路建立或者SIP呼叫链路建立消息,同时上报主控子系统保存呼叫链路信息,并向被叫终端发送了呼叫请求信令。被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收到主叫终端的呼叫请求信令之后,主动上报给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核实是否和被叫终端建立过H323呼叫链路或者SIP呼叫链路。如果已经建立,则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向被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下发呼叫接入拒绝消息,被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向主叫终端发起了呼叫接入拒绝信令,主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收到该消息之后,上报给其主控子系统,其主控子系统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否则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保存呼叫链路信息,并且给被叫终端的信令子系统下发允许该呼叫接入消息,被叫终端的信令子系统收到其主控子系统的允许呼叫接入消息之后,就向主叫回应允许接入呼叫信令。主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检查该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的媒体通道链路是否已经建立。如果已经建立,则其主控子系统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且给其信令子系统下发呼叫挂断消息,其信令子系统向被叫终端发起呼叫挂断信令,被叫终端的信令子系统收到主叫终端的挂断信令之后,给其主控子系统上报呼叫链路删除消息,其主控子系统删除了该呼叫的呼叫链路,否则保存了该媒体通道链路,并且向其媒体子系统发起媒体接入请求消息,其媒体子系统向被叫终端发起了媒体接入请求信令,被叫终端的媒体子系统收到该信令之后,就上报给其主控子系统,其主控子系统根据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的呼叫信息判断是否媒体通道链路已经建立。如果已经建立,则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删除了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且给其信令子系统下发呼叫挂断消息,其信令子系统向主叫终端发送了呼叫挂断消息,主叫终端的协议子系统收到该消息之后,向其主控子系统要求删除呼叫链路和媒体通道链路,其主控子系统删除了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和媒体通道链路,否则被叫终端的主控子系统保存了该呼叫对应的媒体通道链路,并且给其媒体子系统下发同意媒体通道链路建立消息,其媒体子系统向主叫终端发送了同意媒体 通道链路建立响应信令,并且上报其主控子系统保存该媒体通道链路信息,主叫终端的媒体子系统与被叫终端的媒体子系统建立了媒体通道链路,并且互相发送了媒体码流,保证了视频会议的正常通讯。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电视会议终端,可以作为主叫终端,也或以作为被叫终端。首先,介绍该终端作为主叫终端时,至少包括第一判断单元和建链单元。

第一判断单元,主要在本终端发起呼叫之前,根据本终端和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

其中,本实施例所涉及的终端信息至少包括如下一种或几种信息:

终端名称、终端号码、终端IP。

建链单元,在第一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会向被叫终端发起链路建立,并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而在第一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建链单元则不会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

另外,上述终端还包括:第三判断单元,在本终端收到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时,根据所述被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

此时,建链单元,在第三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被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当第三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被叫终端之间未建立媒体通道链路时,向被叫终端发送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

当上述终端作为被叫终端时,还包括:第二判断单元,在本叫终端收到呼叫接入请求信令后,解析发送呼叫接入请求信令的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所述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此时,建链单元,仅在第二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未建立有呼叫链路时,保存主叫终端请求建立的呼叫链路,并向主叫终端发送 同意接入的呼叫信令,当第二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呼叫链路时,被叫终端向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接入拒绝信令。

另外,作为被叫终端时,上述终端还可以包括第四判断单元,该单元,主要在本终端收到媒体通道链路建立请求信令后,解析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根据主叫终端的终端信息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是否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这样,建链单元,在第四判断单元判断本终端和主叫终端之间已经建立有媒体通道链路时,删除该呼叫对应的呼叫链路,并向主叫终端发送呼叫挂断信令即可。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完成,所述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可选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也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来实现。相应地,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模块/单元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本申请不限制于任何特定形式的硬件和软件的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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