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及其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8690089发布日期:2019-09-17 20:2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移动终端测量并上报的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

根据所述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分析得到各个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和传输时延的信息;

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和传输时延中至少一项不满足对应的服务质量要求时,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承载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所述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分析得到所述承载中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当所述承载中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业务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超过聚合最大比特速率,对所述移动终端的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执行相应的调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承载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

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超过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上限速率阈值时,通知该非MCG承载的PDCP实体降低向WT传输数据的速率;

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低于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下限速率阈值,将所述非MCG承载配置为MCG承载;

当确定非MCG承载的数据传输时延超过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传输时延时,将该非MCG承载配置为MCG承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移动终端中的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执行相应的调整,包括:

降低部分或者全部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以使得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传输速率之和小于或等于所述聚合最大比特速率。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为下述任一项:

单个非MCG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

多个非MCG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单个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

多个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在满足预设的上报条件时上报所述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上报条件为基站设定。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承载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上报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达到预设的周期上报时间;

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低于预定的第一门限或者高于预定的第二门限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分组数据汇聚协议数据包的数量低于预设的第一数量阈值,或者高于预设的第二数量阈值。

8.一种基站,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单元,适于获取移动终端测量并上报的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

第一分析单元,适于根据所述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分析得到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和传输时延的信息;

第一调整单元,适于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和传输时延中至少一项不满足对应的服务质量要求时,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承载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分析单元,适于根据所述承载中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分析得到所述承载中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第二调整单元,适于当所述承载中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业务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超过聚合最大比特速率,对所述移动终端的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执行相应的调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整单元适于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超过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上限速率阈值时,通知该非MCG承载的PDCP实体降低向WT传输数据的速率;当确定非MCG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低于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下限速率阈值,将所述非MCG承载配置为MCG承载;当确定非MCG承载的数据传输时延超过该非MCG承载的服务质量对应的传输时延时,将该非MCG承载配置为MCG承载。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调整单元适于降低部分或者全部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以使得所有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的传输速率之和小于或等于所述聚合最大比特速率。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上报的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为下述任一项:

单个非MCG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

多个非MCG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单个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

多个非保证比特速率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之和。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在满足预设的上报条件时上报所述承载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或数据包数量信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上报条件为基站设定。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上报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达到预设的周期上报时间;

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传输速率低于预定的第一门限或者高于预定的第二门限;

经由WLAN传输的下行分组数据汇聚协议数据包的数量低于预设的第一数量阈值,或者高于预设的第二数量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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