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信令的方法及以太网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9296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转发信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第一以太网设备,所述第一以太网设备包括第一物理层设备PHY device和第二PHY device,第二以太网设备包括第三PHY device,第三以太网设备包括第四PHY device,所述第三PHY device和所述第一PHY device分别位于第一链路段的两端,所述第二PHY device和所述第四PHY device分别位于第二链路段的两端,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第一PHY device经由所述第一链路段接收所述第三PHY device发送的第一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向所述第二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二PHY device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PHY device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以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二PHY device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接收所述第四PHY device发送的第二自协商信令,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的响应。

所述第二PHY device向所述第一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经由所述第一链路段向所述第三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中携带所述第三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中携带所述第四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四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不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二PHY device不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三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发送的,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被所述第四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接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四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二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被去使能,所述第二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被去使能,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三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发送的,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被所述第四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接收。

6.一种第一以太网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以太网设备包括第一物理层设备PHY device和第二PHY device,第二以太网设备包括第三PHY device,第三以太网设备包括第四PHY device,所述第三PHY device和所述第一PHY device分别位于第一链路段的两端,所述第二PHY device和所述第四PHY device分别位于第二链路段的两端;

所述第一PHY device用于经由所述第一链路段接收所述第三PHY device发送的第一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还用于向所述第二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二PHY device用于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第一以太网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PHY device还用于在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向所述第四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以后,经由所述第二链路段接收所述第四PHY device发送的第二自协商信令,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的响应。

所述第二PHY device还用于向所述第一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

所述第一PHY device还用于经由所述第一链路段向所述第三PHY device转发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第一以太网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中携带所述第三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所述第二自协商信令中携带所述第四PHY device支持的操作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所述的第一以太网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四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不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二PHY device不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三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发送的,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被所述第四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接收。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所述的第一以太网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四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二PHY device包含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所述第一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被去使能,所述第二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被去使能,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是所述第三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发送的,所述第一自协商信令被所述第四PHY device中执行自协商功能的电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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