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包括机壳(1)、设于机壳(1)上的显示板(2)及设于机壳(1)上连接显示板(2)的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分包括可连接后台管理系统的信号接收模块、连接显示板(2)的广告生成模块及循环播放控制模块;所述循环播放控制模块连接所述信号接收模块和广告生成模块;所述机壳(1)位于显示板(2)外围套设一橡胶保护框(11);所述显示板(2)为多边形,所述橡胶保护框位于显示板(2)顶角处形成加厚凸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1)上设有电源开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1)位于显示板(2)外围处设有针孔摄像头,该针孔摄像头通过一无线信号发送模块连接后台管理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1)上设有可与墙面连接的电视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板(2)设于机壳(1)的前面,所述控制部分和电视架均设于机壳(1)的后面;所述机壳(1)的后面靠近显示板(2)外围处设有若干减震加固垫。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1)背面靠近显示板外围处设有若干第一散热孔(12),所述机壳(1)背面靠近控制部分处设有若干第二散热孔(13),第一散热孔(12)和第二散热孔(13)处设有吸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