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具体是一种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
背景技术:
手机卡托是用来放置手机SIM卡或者手机内存卡的,手机卡托上一般设置有卡槽,将手机SIM卡或者手机内存卡放置在卡槽内,现有的手机卡托一般只设有一个或两个卡槽,最多只能放置两张卡,这远远不能满足既使用双卡双待同时又要扩展内存的用户的需求,导致使用双卡双待的同时又要扩展内存的用户不得不同时使用两台设备,给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包括卡托本体、卡槽一、卡槽二和卡槽三;所述卡槽一、卡槽二和卡槽三均设置在卡托本体上,所述卡槽二和卡槽三大小形状相同;所述卡槽一、卡槽二和卡槽三沿直线一字排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槽一、卡槽二和卡槽三沿着品形排列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槽一和卡槽二沿着直线一字排开,所述卡槽三设置在卡槽一或卡槽二的正上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卡托上设置三个卡槽实现了满足用户实现双卡双待的同时也能满足用户扩展内存的需要,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中什么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中什么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卡托本体,2-卡槽一,3-卡槽二,4-卡槽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三个卡槽的手机卡托,包括卡托本体1、卡槽一2、卡槽二3和卡槽三4;所述卡槽一2、卡槽二3和卡槽三4均设置在卡托本体1上,所述卡槽二3和卡槽三4大小形状相同,所述卡槽二3和卡槽三4的形状与手机SIM卡的形状相吻合,卡槽二3和卡槽三4用于放置手机SIM卡;所述卡槽一2的形状与手机内存卡的形状相一致,卡槽一2用于放置手机内存卡;所述卡槽一2、卡槽二3和卡槽三4沿直线一字排开。
实施例2
请参阅实施例1,如图2所述卡槽一2、卡槽二3和卡槽三4沿着品形排列分布,其余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3
请参阅实施例1,如图3,所述卡槽一2和卡槽二3沿着直线一字排开,所述卡槽三4设置在卡槽一2或卡槽二3的正上方,其余与实施例1相同。
所述卡槽一2、卡槽二3和卡槽三4位置布局不限于上述方案的位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