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68822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移动终端一般集成了视频播放的功能,用户可以借助移动终端播放电视剧、电影以及教学视频,极大地丰富了用户的体验。然而,在视频播放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用户睡着的情形,现有技术无法关闭视频及移动终端,只能通过电量耗尽或者用户醒来手动关闭移动终端,大大地增加了移动终端的功耗以及对用户的辐射危险。

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若用户睡着时无法关闭视频的问题。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若检测到用户眼球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若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若检测到用户眼球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包括:

当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判断所述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若是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若否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进一步地,所述若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包括:

当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弹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若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若未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确认操作为对移动终端的晃动操作或者对预设标识的触发操作。

进一步地,在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之前,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当移动终端开始播放视频时,启动眼球检测装置,以通过所述眼球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眼球。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若检测到用户眼球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若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当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判断所述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第一暂停单元,用于在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是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第一播放单元,用于在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否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控制模块包括:

提示单元,用于当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弹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暂停单元,用于在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播放单元,用于在未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确认操作为对移动终端的晃动操作或者对预设标识的触发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

启动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开始播放视频时,启动眼球检测装置,以通过所述眼球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眼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将眼球检测技术应用到视频播放过程中,通过在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然后根据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若检测到眼球时,则控制移动终端播放当前视频;若未检测到眼球时,则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从而使得移动终端可以根据眼球检测判定用户是否睡着并自动关闭视频,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若用户睡着时无法关闭视频的问题,有效地降低了移动终端的功耗以及对用户的辐射危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组成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的组成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实施例将眼球检测技术应用到视频播放过程中,通过在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然后根据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若检测到眼球时,则控制移动终端播放当前视频;若未检测到眼球时,则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从而使得移动终端可以根据眼球检测判定用户是否睡着并自动关闭视频,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若用户睡着时无法关闭视频的问题,有效地降低了移动终端的功耗以及对用户的辐射危险。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相应的控制装置,以下分别进行详细的说明。

图1示出了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学习机等。

参阅图1,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步骤S101中,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在这里,可以通过眼球检测装置来检测用户眼球。所述眼球检测装置优选设置在移动终端正面上,作为前置眼球检测装置来检测移动终端前方的用户眼球。

可选地,所述眼球检测装置可以在移动终端接收到播放指令播放视频时启动。因此,在步骤S101之前,本发明实施例还可以包括:当移动终端开始播放视频时,同时启动眼球检测装置。此时,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则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控制所述眼球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眼球。其中,所述预设的时间间隔可以为移动终端在出厂前设置的默认值,也可以为用户根据自己个性化需求而自定义的值,比如每隔5分钟检测一次或者每隔10分钟检测一次。

可选地,本发明实施例还设置了检测时长,即眼球检测装置执行一次检测动作的持续时间,优选为10秒钟。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眼球检测装置持续工作以检测移动终端前方的用户眼球。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移动终端启动视频播放时同步启动眼球检测装置,并且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使眼球检测装置间歇性地工作,有利于节省移动终端的功耗。

在步骤S102中,若检测到用户眼球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步骤S103中,若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在这里,本发明实施例在获取到检测时长范围内眼球检测装置对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后,若检测到眼球时,则判定用户当前正在使用移动终端观看视频,控制移动终端继续播放当前视频;若未检测到眼球时,则判定用户此时可能已经睡着或者离开,则控制移动终端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且锁定移动终端屏幕,使其进入待机状态,从而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若用户睡着时无法关闭视频的问题,使得移动终端在用户睡着后可以自动关闭视频,有利于降低移动终端的功耗以及对用户的辐射危险。

可选地,在图1实施例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二实施例。在这里,当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为检测到眼球时,则再结合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眼球状态来控制移动终端播放或者暂停当前视频。如图2所示,是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二实现流程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步骤S201中,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其中,步骤S201与图1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101相同,具体请参见上述实施例的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202中,当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判断所述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若是时,则执行步骤S203;否则,执行步骤S204。

在步骤S203中,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在步骤S204中,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这里,所述预设时长可以为2秒。本发明实施例在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则继续判断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眼球状态。若出现眼球闭合时,可能是用户眨眼动作,也可能是用户进入睡眠状态。本发明实施例结合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与预设时长,通过比对持续闭合时长和预设时长,来排除用户眨眼动作以及筛选出用户进入睡眠的情形。若持续闭合时长大于预设时长,则判定为用户进入睡眠状态,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若持续闭合时长小于预设时长,则判定为用户眨眼动作,继续播放当前的视频。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睡着情形的判断准确性,进而提高了控制视频播放的准确性。

可选地,在图1实施例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三实施例。在这里,当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为未检测到眼球时,结合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触发操作来控制移动终端播放或者暂停当前视频。如图3所示,是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三实现流程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步骤S301中,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其中,步骤S301与图1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101相同,具体请参见上述实施例的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302中,当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弹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步骤S303中,若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步骤S304中,若未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确认操作可以为对移动终端的晃动操作或者对预设标识的触发操作。在这里,若本次检测未发现用户眼球时,可能是用户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也可能是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本发明实施例通过输出提示信息,结合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的反馈操作,来排除用户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的情形,以及筛选出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的情形。其中,当用户能够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确认操作时,比如用户晃动移动终端或者触碰提示信息上的确认标识,则判定用户只是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并根据所述确认操作继续播放当前视频。当用户没有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确认操作时,即用户无任何动作,则判定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则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睡着情形的判断准确性,进而提高了控制视频播放的准确性。

可选地,在图1实施例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四实施例。在这里,当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为未检测到眼球时,结合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触发操作来控制移动终端播放或者暂停当前视频;当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为检测到眼球时,则再结合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眼球状态来控制移动终端播放或者暂停当前视频。如图4所示,是本发明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第四实现流程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步骤S401中,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其中,步骤S201与图1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101相同,具体请参见上述实施例的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402中,当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判断所述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若是时,则执行步骤S403;否则,执行步骤S404。

在步骤S403中,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在步骤S404中,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其中,步骤S402至步骤S404与图2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202至步骤S204相同,具体请参见上述实施例的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405中,当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弹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步骤S406中,判断是否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

若是时,执行步骤S404,否则,执行步骤S403。

图5示出了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的组成结构,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用于实现上述图1至图4任一实施例中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可以是内置于移动终端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件结合的单元。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学习机等。

参阅图5,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包括:

检测模块51,用于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

第一控制模块52,用于若检测到用户眼球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控制模块53,用于若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其中,所述预设的时间间隔可以为移动终端在出厂前设置的默认值,也可以为用户根据自己个性化需求而自定义的值,比如每隔5分钟检测一次或者每隔10分钟检测一次。所述检测模块51按照所述预设时间间隔控制眼球检测装置执行一次检测动作。可选地,本发明实施例还设置了检测时长,即眼球检测装置执行一次检测动作的持续时间,优选为10秒钟。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眼球检测装置持续工作以检测移动终端前方的用户眼球。

可选地,所述第一控制模块52还可以包括:

判断单元521,用于当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判断所述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第一暂停单元522,用于在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是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第一播放单元523,用于在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否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在这里,所述预设时长可以为2秒。本发明实施例在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则继续判断用户在所述检测时长范围内的眼球状态。若出现眼球闭合时,可能是用户眨眼动作,也可能是用户进入睡眠状态。本发明实施例结合用户眼球的持续闭合时长与预设时长,通过判断单元521比对持续闭合时长和预设时长,来排除用户眨眼动作以及筛选出用户进入睡眠的情形。若持续闭合时长大于预设时长,则判定为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由第一暂停单元522控制移动终端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若持续闭合时长小于预设时长,则判定为用户眨眼动作,由第一播放单元523控制移动终端继续播放当前的视频。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睡着情形的判断准确性,进而提高了关闭视频及移动终端的准确性。

可选地,所述第二控制模块53包括:

提示单元531,用于当未检测到用户眼球时,弹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是否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暂停单元532,用于在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继续播放当前视频。

第二播放单元533,用于在未检测到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时,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

可选地,所述确认操作可以为对移动终端的晃动操作或者对预设标识的触发操作。在这里,若本次检测未发现用户眼球时,可能是用户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也可能是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提示单元531控制移动终端输出提示信息,然后结合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的反馈操作,来排除用户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的情形,以及筛选出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的情形。其中,当用户能够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确认操作时,比如用户晃动移动终端或者触碰提示信息上的确认标识,则判定用户只是暂时离开移动终端或者合上眼睛,通过第二播放单元533控制移动终端继续播放当前视频。当用户没有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确认操作时,即用户无任何动作,则判定用户已处于睡眠状态,通过第二暂停单元532控制移动终端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睡着情形的判断准确性,进而提高了关闭视频及移动终端的准确性。

可选地,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

启动模块54,用于当移动终端开始播放视频时,启动眼球检测装置,以通过所述眼球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眼球。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装置可以用于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全部技术方案,其各个功能模块的功能可以根据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方法具体实现,其具体实现过程可参照上述实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将眼球检测技术应用到视频播放过程中,通过在播放视频的过程中,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检测用户眼球;然后根据用户眼球的检测结果,若检测到眼球时,则控制移动终端播放当前视频;若未检测到眼球时,则暂停播放当前视频并锁定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从而使得移动终端可以根据眼球检测判定用户是否睡着并自动关闭视频,解决了现有技术在移动终端播放视频的过程中若用户睡着时无法关闭视频的问题,有效地降低了移动终端的功耗以及对用户的辐射危险。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模块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方法及装置,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模块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模块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模块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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