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89623阅读:789来源:国知局
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视频监控系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安装于举高车辆上的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火灾救援、建筑物坍塌救援等领域,在应对火灾事故时,事故现场往往存在许多隐藏火点,一旦遗漏则可能复燃而造成二次事故。这些火点位置隐蔽,难以被人发现,目前还没有对其进行大范围实时监控的有效手段。

在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特别是面对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时,往往存在事故范围大,受困人员多的局面。那些受伤较重、奄奄一息的受困人员往往需要第一时间的救助。但这些重伤的受困人员往往无法发出声音,生命信号特征极其微弱,比一般受困人员更加难以发现。而现有技术中的手持式生命探测仪一般探测范围小、灵敏度不高,搜索大范围事故现场往往需要数小时,大大降低了重伤受困人员的救援成功率。

申请号为200720034159.0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举高消防车的火场实时监视装置,其在举高车上安装数码变焦远红外摄像头,在车辆转台上安装显示器。该专利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监视范围,解决了对远处及高空火灾形势的实时监视问题。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1.摄像头不具备扫描功能,只能固定对某一方向区域进行监视;2.在恶劣天气下摄像头容易晃动,导致视频图像模糊,无法进行有效监视。

针对相关技术中视频监控范围小、搜救效率低、以及视频图像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视频监控范围小、搜救效率低、以及视频图像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视频监控系统,能够扩大监控范围、提高搜救效率、以及避免外界环境对视频图像的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陀螺稳定平台,设置于举高车辆上;

视频监控装置,连接于陀螺稳定平台上,视频监控装置在扫描范围内旋转并获取监控区域的视频图像以进行监控;以及

地面控制终端,连接于陀螺稳定平台,并控制扫描范围和显示视频图像。

在一个实施例中,陀螺稳定平台包括:安装座;第一电机,设置于安装座上,第一电机包括垂直于安装座的底面的第一传动轴。

其中,陀螺稳定平台还包括:方位框架,连接于第一电机,其中第一电机驱动方位框架绕第一传动轴旋转以带动视频监控装置进行旋转。

其中,陀螺稳定平台还包括:第二电机,设置于方位框架的相对两侧,第二电机包括平行于安装座的底面的第二传动轴。

其中,陀螺稳定平台还包括:俯仰框架,设置于方位框架内部,其中第二电机驱动俯仰框架绕第二传动轴旋转以带动视频监控装置旋转。

在一个实施例中,视频监控装置固定于俯仰框架上;其中,陀螺稳定平台还包括至少一个的可视窗部件,视频监控装置通过可视窗部件获取视频图像。

在一个实施例中,方位框架绕第一传动轴的旋转角度为方位角,且所述方位角的扫描范围为360°。

其中,俯仰框架绕第二传动轴旋转且与水平面形成的角度为俯仰角,所述俯仰角的扫描范围为-105°至5°。

在一个实施例中,举高车辆包括:高喷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工程车之中的任意一种。

在一个实施例中,视频监控装置包括:红外相机和可见光相机。

本实用新型通过具有自稳定功能的陀螺稳定平台将视频监控装置安装于举高车辆上,并通过视频监控装置在扫描范围内旋转来获取监控区域的视频图像,避免了视频监控装置因外界环境影响而产生晃动,在保证视频监控装置稳定的情况下提高了视频监控范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在举高车辆上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视频监控系统的陀螺稳定平台和视频监控装置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的陀螺稳定平台和视频监控装置的布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结合图1至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陀螺稳定平台110、视频监控装置140和地面控制终端130;其中,陀螺稳定平台110设置于举高车辆200上、且具有自稳定功能;视频监控装置140连接于陀螺稳定平台110上,并且视频监控装置140在扫描范围内旋转并获取监控区域的视频图像以进行监控;地面控制终端130连接于陀螺稳定平台110,并用于控制扫描范围和显示视频图像。地面控制终端130连接于陀螺稳定平台110、且陀螺稳定平台110连接于视频监控装置140,从而通过该地面控制终端130来控制视频监控装置140旋转,并使得地面控制终端130获取并显示监控的视频图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举高车辆200将陀螺稳定平台110升到监控区域的上方高空,视频监控装置140获取监控区域的视频图像以进行火灾烟雾监测、火灾火点探测、被困人员位置监测等,通过地面控制终端130控制视频监控装置140的扫描范围并实现视频图像显示,同时还可具备火灾火点的智能检测识别功能,使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大范围区域内的火灾火点的实时情况。

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具有自稳定功能的陀螺稳定平台将视频监控装置140安装于举高车辆200上,并通过视频监控装置140在扫描范围内旋转来获取监控区域的视频图像,避免了视频监控装置140因外界环境影响而产生晃动,在保证视频监控装置140稳定的情况下提高了视频监控范围。

优选地,视频监控装置140包括红外相机141和可见光相机142。其中可见光相机142可用于诸如大视场视频监控火灾烟雾等场景,红外相机141可用于诸如火灾火点的视频探测以及被困人员的位置监测等场景。其中,可见光相机142优选为高清可见光相机、红外相机141优选为高灵敏度红外相机。

参考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陀螺稳定平台110包括安装座111及第一电机(未示出),该第一电机设置于安装座111上,第一电机包括垂直于安装座111的底面的第一传动轴(未示出)。

其中,陀螺稳定平台110还包括方位框架112,连接于上述第一电机,其中第一电机驱动方位框架112绕第一传动轴旋转,以带动视频监控装置140以方位角α进行旋转。

参考图2,在本实施例中,陀螺稳定平台110还包括:第二电机(未示出),设置于方位框架112的相对两侧,第二电机包括平行于安装座111的底面的第二传动轴(未示出),即第二传动轴在水平方向上设置。

其中,陀螺稳定平台110还包括俯仰框架113,设置于方位框架112的内部,其中第二电机驱动俯仰框架113绕第二传动轴旋转,以带动视频监控装置140以俯仰角β进行旋转。

具体来说,即陀螺稳定平台110可为两轴结构,并具备俯仰方位调整能力,方位角调整通过陀螺稳定平台安装座111上安装的电机驱动方位框架112转动实现,俯仰角调整通过安装在陀螺稳定平台110的方位框架112上的两台电机驱动俯仰框架113转动实现。

结合图2和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视频监控装置140,即可见光相机142和红外相机141固定安装在陀螺稳定平台110的俯仰框架113上。其中,陀螺稳定平台110还包括至少一个的可视窗部件,视频监控装置140通过可视窗部件来获取视频图像。

进一步地,方位框架绕112第一传动轴的旋转角度为方位角α,且方位角α的扫描范围为360°。俯仰框架113绕第二传动轴以水平面为基准的旋转角度为俯仰角β(即俯仰框架113绕第二传动轴旋转并与水平面形成的角度定义为俯仰角β),且俯仰角β的扫描范围为-105°至5°。即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方位角360°,俯仰角-105°至5°度的自由调整。

可选地,地面控制终端130设置于举高车辆200的驾驶室内;以及地面控制终端130通过通信及供电线缆120连接于视频监控装置140和陀螺稳定平台110;其中通信及供电线缆120固定于举高车辆200的臂架210上。

在一些实施例中,举高车辆200包括:高喷消防车、云梯消防车、举高工程车之中的任意一种。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场景进行说明。如图1所示,陀螺稳定平台110安装在高喷消防车臂架210的顶端,通过伸展臂架210,陀螺稳定平台110升到监控区域的上方高空,用于大视场火灾烟雾视频监控、火灾火点的视频探测、以及被困人员的位置监测,使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大范围区域内的火灾火点实时情况。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可以获取大范围区域内的火势情况,为制定灭火策略提供第一手资料,可以监控隐藏火点,第一时间发现复燃火点,有效控制火点复燃,避免二次事故;通过红外扫描大范围视频监控,能够第一时间找到被困人员,指引搜救人员迅速到达被困人员的位置,采取营救措施,从而为营救被困人员赢得宝贵时间,最大可能的降低人员伤害。

在另一中应用场景中,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的陀螺稳定平台安装在云梯消防车的云梯工作台的下方,通信及供电线缆的中间部分固定在云梯上。通过陀螺稳定平台俯仰框架上安装的可见光相机,并通过陀螺稳定平台在俯仰方位扫描以对整个监控区域内的人群进行视频监视,同时可对当前监视区域内的人群数量进行识别,使监控人员迅速发现人群拥挤区域,及时采取措施疏散人群。其他与实施案例一相同。

在又一中应用场景中,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监控系统的陀螺稳定平台安装在举高工程车的工作台下方,通信及供电线缆的中间部分固定在举高工程车的臂架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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