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数据交换用集成终端及海关数据交换用认证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450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海关数据交换用集成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

网络接口,用于接收外部传输的业务报文数据,并接收海关服务器处理后的业务数据或者回执报文;

海关数据读卡器,用于读取电子口岸IC卡的数据;

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电子口岸IC卡中应用程序接口发送的数字签名信息和/或加密信息,并在所述业务报文数据中嵌入数字签名信息和/或加密信息,以及接收电子口岸IC卡中应用程序接口发送的验签和/或解密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海关数据读卡器设置在终端壳体的内部,并且所述数据读卡器包括非接触式读卡器和/或接触式读卡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壳体的表面嵌入有触摸屏,并且所述触摸屏的表面积大于所述壳体表面积的六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表面、下表面、左侧面、右侧面、前表面和后表面;所述前表面和下表面为平面;所述上表面包括与下表面平行的第一表面,以及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前表面相交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第一表面在所述壳体中形成钝角,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前表面在所述壳体中也形成钝角;所述触摸屏位于所述第二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第一表面在所述壳体中形成钝角的大小位于150°-170°之间;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前表面在所述壳体中也形成钝角大小位于100°-120°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上设置有软开关和指示灯,所述软开关设置成开启或者关闭所述触摸屏,所述指示灯指示所述终端的状态信息。

7.一种海关数据交换用认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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