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卡托拨片结构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99074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卡托拨片结构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设备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在现有的移动终端当中,卡托一般都不支持直接拔出。如需取出卡托一般需要顶针的配合,推动卡托拨片,使卡托拨片推动卡托弹出。在上述结构中,一方面,需要在移动终端的壳体侧面开设一顶针孔;而顶针孔是移动终端进液的主要路径之一,如发生进液,则会腐蚀损坏移动终端内部的电子元器件。另一方面,还需要额外配置顶针,顶针易丢失、易伤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卡托拨片结构及移动终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需要配合顶针才能推动卡托拨片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卡托拨片结构,包括壳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卡托拨片,还包括滑动键,所述壳体设置有第一滑槽,所述滑动键滑动密封于所述第一滑槽,所述卡托拨片的一端与所述滑动键连接,另一端与卡托连接,当所述滑动键沿所述第一滑槽滑动时,所述滑动键于所述卡托拨片的一端驱动所述卡托拨片转动。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卡托以及如上所述的卡托拨片结构,所述卡托拨片的另一端与所述卡托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上述的结构设置,使用时,操作滑动键,使滑动键沿第一滑槽滑动;此时,由于滑动键与卡托拨片的一端连接,滑动键可以于卡托拨片的一端驱动卡托拨片转动;而卡托拨片的另一端可以与卡托连接,转动的卡托拨片便可带动卡托弹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整个过程无需额外配置操作工具即可实现,有效地避免了工具丢失、工具伤人等情况,且还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地,由于滑动键是滑动密封于第一滑槽,在滑动键滑动的过程中,第一滑槽是始终处于密封状态,外界液体无法经第一滑槽进入至移动终端内,有效地对移动终端内的电子零部件实现保护,使产品更为可靠。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角度的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拆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另一角度的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另一角度的省去上壳体的壳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再一角度的省去了上壳体及卡托拨片的壳体拆分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沿滑动键横向剖切的剖视图,其中,滑动键与导向斜面抵接的位置处为圆弧面;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沿滑动键纵向剖切的剖视图,其中,滑动键与导向斜面抵接的位置处为圆弧面;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沿滑动键横向剖切的剖视图,其中,滑动键与导向斜面抵接的位置处为斜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一:

参照图1至图4,一种卡托拨片结构,包括壳体1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1 内的卡托拨片2,还包括滑动键3,所述壳体1设置有第一滑槽11,所述滑动键3滑动密封于所述第一滑槽11,所述卡托拨片2的一端与所述滑动键3 连接,另一端与卡托连接,当所述滑动键3沿所述第一滑槽11滑动时,所述滑动键3于所述卡托拨片2的一端驱动所述卡托拨片2转动。

本实施例中,参照图5和图6,所述壳体1设置有密封盖板4,所述密封盖板4将所述第一滑槽11密封盖合,所述密封盖板4开设有开口41,所述滑动键3经所述开口41穿过所述密封盖板4与所述卡托拨片2的一端连接,且所述滑动键3的周壁延伸出密封挡板31,所述密封挡板31将所述开口41 密封盖合,使所述滑动键3滑动密封于所述第一滑槽11,结构简单、可靠。通过上述的结构设置,由于密封盖板4将第一滑槽11密封盖合,确保外界液体不会经第一滑槽进入至移动终端的内部,以有效地对移动终端内部的电子元器件进行保护;同样地,密封挡板31将开口41密封盖合,确保外界液体不会经开口进入至移动终端的内部,以有效地对移动终端内部的电子元器件进行保护。

其中,开口可以为第二滑槽,该第二滑槽与第一滑槽的形状相仿,滑动键在滑动的过程中,也可以沿着第二滑槽滑动,使滑动键的滑动更为稳定,提升产品结构的可靠性。

本实施例中,所述密封盖板4于所述壳体1的内壁将所述第一滑槽11 密封盖合,使密封盖板等部件可以隐藏在移动终端的壳体内,以提升产品的外观效果。进一步地,壳体的内壁设置有用于容纳密封盖板的限位槽13,以便于密封盖板的安装。

具体地,所述壳体1的内壁设置有密封圈5,所述密封圈5环绕所述第一滑槽11设置,所述密封盖板4贴合于所述密封圈5,以实现密封盖板4将第一滑槽11密封盖合,结构简单,密封可靠性强。其中,壳体的内壁可以设置有环形的凸筋与密封圈配合,使密封圈不易发生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密封圈5为泡棉防水双面胶;由于双面胶圈具有粘接能力,实现密封作用的同时,还起到粘接固定密封盖板的作用,使本实施例的结构设计更为合理。当然,密封圈还可以采用其他材质的密封圈,如硅胶密封圈、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密封圈、UV(Ultraviolet Rays,紫外光固化)胶密封圈等。

本实施例中,所述密封挡板31贴合于所述密封盖板4,且所述密封挡板 31与所述密封盖板4的贴合处环绕所述开口41设置。通过上述的结构设置,在滑动键滑动的过程中,由于密封挡板31与密封盖板4的贴合处始终环绕所述开口41设置,即密封挡板与密封盖板始终贴合密封,以实现滑动键的滑动密封,确保了移动终端的防水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滑槽11内、靠向所述密封挡板31的外侧设置有限位凸台12,所述密封挡板31夹设于所述限位凸台12与所述密封盖板4之间,利于密封挡板的安装固定。并且,限位凸台可以是环形限位凸台,当环形限位凸台与密封挡台时,起到一定的防水效果;同时,还使外界液体进入移动终端的路径更为复杂,也能够提升产品的防水效果。

本实施例中,参照图7,所述壳体1包括上壳体14以及下壳体15,所述上壳体14设置有紧压块16,所述第一滑槽11设置在所述下壳体15,当所述上壳体14与所述下壳体15组装时,所述紧压块16紧压所述密封盖板4,使密封盖板的固定更为稳固,进一步地提升产品结构的可靠性。其中,上壳体设置有容置槽17,卡托拨片设置在该容置槽内;该容置槽的上下侧均设置有用于紧压密封盖板的紧压块。

本实施例中,所述卡托拨片2的一端设置有导向斜面21,所述滑动键3 抵接于所述导向斜面21,当所述滑动键3沿所述第一滑槽11滑动时,所述滑动键3还沿所述导向斜面21滑动,即可实现滑动键3于卡托拨片2的一端驱动卡托拨片2转动,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其中,参照图6和图8,滑动键与导向斜面抵接的位置处可以为圆弧面,也可以为与导向斜面形状相仿的斜面,以利于滑动键沿导向斜面滑动。

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卡托拨片具有中心轴22,该中心轴为螺钉,卡托拨片通过该螺钉固定在上壳体。并且,卡托拨片的一端与滑动键抵接的位置(即导向斜面)是朝向外侧设置,卡托拨片的另一端与卡托抵接的位置也是朝向外侧设置,以实现滑动键带动卡托拨片转动,卡托拨片带动卡托弹出。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上述的结构设置,使用时,操作滑动键,使滑动键沿第一滑槽滑动;此时,由于滑动键与卡托拨片的一端连接,滑动键可以于卡托拨片的一端驱动卡托拨片转动;而卡托拨片的另一端可以与卡托连接,转动的卡托拨片便可带动卡托弹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整个过程无需额外配置操作工具即可实现,有效地避免了工具丢失、工具伤人等情况,且还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地,由于滑动键是滑动密封于第一滑槽,在滑动键滑动的过程中,第一滑槽是始终处于密封状态,外界液体无法经第一滑槽进入至移动终端内,有效地对移动终端内的电子零部件实现保护,使产品更为可靠。

其中,滑动键可以为不锈钢滑动键,防止滑动键的滑动磨损;密封盖板可以为0.20mm厚的不锈钢密封盖板;卡托拨片可以为通过粉磨冶金制成的金属卡托拨片,强度高,受力不易变形,且能按需求设计较复杂结构。

施例二:

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卡托6以及如上所述的卡托拨片结构,所述卡托拨片2的另一端与所述卡托6连接。其中,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导航仪、平板电脑、照相机、手提电脑、智能穿戴设备中的至少一种。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移动终端包含了上述的卡托拨片结构;通过该卡托拨片结构的结构设置,使用时,操作滑动键,使滑动键沿第一滑槽滑动;此时,由于滑动键与卡托拨片的一端连接,滑动键可以于卡托拨片的一端驱动卡托拨片转动;而卡托拨片的另一端可以与卡托连接,转动的卡托拨片便可带动卡托弹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整个过程无需额外配置操作工具即可实现,有效地避免了工具丢失、工具伤人等情况,且还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地,由于滑动键是滑动密封于第一滑槽,在滑动键滑动的过程中,第一滑槽是始终处于密封状态,外界液体无法经第一滑槽进入至移动终端内,有效地对移动终端内的电子零部件实现保护,使产品更为可靠。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上所述是结合具体内容提供的一种或多种实施方式,并不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凡与本实用新型的方法、结构等近似、雷同,或是对于本实用新型构思前提下做出若干技术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