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数字电视机。
【技术背景】
由于市场上液晶电视设计的机芯只含面向用户的输入输出的功能接口,不含红外接收模块、按键控制模块和LED指示灯。在整机生产制造过程中,需要额外配置红外接收模块及其连接线、按键模板及其连接线、指示灯模块及其连接线,装配工序复杂,连接线较多,不易提高生产效率及降低生产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通过机芯设计与小后壳的配合设计,使得总体成本和效率得到优化。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既节省了人工,又降低成本,同时简化装配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的数字电视机。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数字电视机,其包括有前盖和后壳背板,还包括有内置于后壳背板内的机芯;所述机芯的下侧靠近后壳背板的下侧,所述机芯的其中一侧靠近后壳背板的其中一侧;在所述后壳背板下侧和靠近机芯的其中一侧上均开设有多个通孔;在所述机芯内集成有红外接收模块、指示灯模块、按键模块以及多个输入模块和输出模块,在所述机芯的侧面上设有与按键模块连接的按键、与红外接收模块连接的红外接收头,以及与指示灯模块连接的LED指示灯,在所述的机芯的下侧上设有与相应的输入模块和输出模块连接的多个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所述的按键、红外接收头、LED指示灯、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分别穿过与其共侧对应的通孔后外露于后壳背板外。
在对上述一种数字电视机的改进方案中,所述的输入模块包括有DVB-S2信号输入模块、DVB-T2信号输入模块、HDMI1/2高清信号输入模块、USB输入模块、MINI AV输入模块、MINI YPBPR输入模块、网络输入模块、CI输入模块;所述的输入接口包括有DVB-S2信号输入接口、DVB-T2信号输入接口、HDMI1/2高清信号输入接口、USB输入接口、MINI AV输入接口、MINI YPBPR输入接口、网络接口、CI接口。
在对上述一种数字电视机的改进方案中,所述的输出模块包括有声音输出模块,所述的输出接口包括有耳机接口。
在对上述一种数字电视机的改进方案中,所述的按键包括有待机按键和开关机按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以前需要额外配置装配的红外接收、指示灯和按键整合集成于机芯上,然后通过机芯与后壳背板的配合设计,完成数字电视机的装配,与以往数字电视机的装配相比,既减少了红外接收板、指示灯板、按键板及相关连接线,也节省了人工,大大节省了成本,同时简化了数字电视的装配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 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 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数字电视机,如图1、2所示,其包括有前盖和后壳背板14,还包括有内置于后壳背板14内的机芯15;所述机芯15的下侧靠近后壳背板14的下侧,所述机芯15的其中一侧靠近后壳背板14的其中一侧;在所述后壳背板14下侧和靠近机芯15的其中一侧上均开设有多个通孔;在所述机芯15内集成有红外接收模块、指示灯模块、按键模块以及多个输入模块和输出模块,在所述机芯15的侧面上设有与按键模块连接的按键11、与红外接收模块连接的红外接收头13,以及与指示灯模块连接的LED指示灯12,所述的按键11包括有待机按键和开关机按键;在所述的机芯15的下侧上设有与相应的输入模块和输出模块连接的多个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所述的按键11、红外接收头13、LED指示灯12、输入接口和输出接口分别穿过与其共侧对应的通孔后外露于后壳背板14外。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以前需要额外配置装配的红外接收、指示灯12和按键11整合集成于机芯15上,然后通过机芯15与后壳背板14的配合设计,完成数字电视机的装配,与以往数字电视机的装配相比,既减少了红外接收板、指示灯板、按键板及相关连接线,也节省了人工,大大节省了成本,同时简化了数字电视的装配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所述的输入模块包括有DVB-S2信号输入模块、DVB-T2信号输入模块、HDMI1/2高清信号输入模块、USB输入模块、MINI AV输入模块、MINI YPBPR输入模块、网络输入模块、CI输入模块;所述的输入接口包括有DVB-S2信号输入接口1、DVB-T2信号输入接口2、HDMI1/2高清信号输入接口3(4)、USB输入接口5、MINI AV输入接口6、MINI YPBPR输入接口7、网络接口9、CI接口10。所述的输出模块包括有声音输出模块,所述的输出接口包括有耳机接口8。
尽管参照上面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但是通过本公开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而在不脱离所述的权利要求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精神范围的情况下,可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详细描述仅用来解释,而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而是由权利要求的内容限定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