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监控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9394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道路监控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监控设备,更具体的说,它涉及一种道路监控支架。



背景技术:

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中应用最多的系统之一,监控系统一般是由前端摄像机和后端软件系统组成。目前监控系统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都有较为广泛的应用。

安防监控系统是应用光纤、同轴电缆或微波在其闭合的环路内传输视频信号,并从摄像到图像显示和记录构成独立完整的系统。它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控对象,不但极大地延长了人眼的观察距离,而且扩大了人眼的机能,它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代替人工进行长时间监视,让人能够看到被监视现场的实际发生的一切情况,并通过录像机记录下来。同时报警系统设备对非法入侵进行报警,产生的报警型号输入报警主机,报警主机触发监控系统录像并记录。

安防监控支架是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主要支撑,主要包括立杆、横杆、机箱,其中立杆安装在地面上,横杆固定在立杆上部,机箱安装在立杆的杆壁上。

授权公告号为CN202001788U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自通风型安防监控支架,包括立杆、横杆和机箱,立杆安装在地面上,横杆固定在立杆上部,机箱安装在立杆的杆壁上,所述立杆中空,在立杆上部设有出风装置,机箱背面靠近顶部设有与立杆相通的出风通道,机箱底部设有进风口。出风装置为设在立杆顶端的杆件帽,或者直接在立杆上部开设立杆通风口。该实用新型根据压强原理,利用监控空心杆件作为机箱通风通道,起到烟囱效应,实现自然抽风。但存在以下不足,由于立杆高度一般为4米左右,安装人员在横杆上安装监控用的摄像头时存在高空作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道路监控支架,可以调节立杆高度方便安装监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道路监控支架,包括支撑组件和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包括同轴连接的外管和立杆,横杆的一端与立杆顶端固定连接,立杆的表面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外螺纹,立杆上沿其母线方向内凹形成导向槽,外管内壁转动连接有套管,套管与立杆螺纹连接,外管内壁两端分别设有与导向槽配合的限位块,套管底端同轴固定有齿圈,齿圈部分露出在外管外,齿圈连接有驱动组件,驱动组件包括正反转电机、固定在电机输出轴端部且与齿圈啮合的齿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外部开关打开电机使其反转,则固定在电机端部的齿轮转动,与齿轮啮合的齿圈转动,套管随之相对外管转动,由于限位块防止立杆周向转动,则立杆沿着轴向相对外管向下移动,使得支架整体高度降低,立杆降至最底部时关闭电机,在横杆上安装监控,然后通过开关打开电机使其正转,则立杆相对外管向上移动至高度满足需求后关闭电机,监控安装时高度低,提高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套管的内壁两端设有内螺纹,套管的内壁中部光滑。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立杆向上移动与套管下端的内螺纹脱离时,仍然与套管上端的内螺纹保持螺纹连接,使得立杆向上移动的距离增加。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外管底部设有限位开关,限位开关与电机电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立杆向下移动时,当立杆端部触碰限位开关,则限位开关控制电机关闭,立杆停止向下移动,防止立杆与套管之间锁死。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套管顶端与外管顶端之间相距一段距离。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立杆向上运动到底端与套管顶端脱离时,套管空转,立杆停止向上移动,防止立杆从外管中脱出。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横杆与立杆之间可拆卸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安装时可在地面将监控先固定在横杆上,然后再把横杆固定在立杆顶端,提高安装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横杆的横截面上部为半圆形,底部为平面,平面上设有若干螺纹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监控用的摄像头可以套设固定在横杆上,或者用螺钉固定在横杆底部的平面上,适用范围广。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立柱顶端通过灯架固定有路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光线较暗时路灯可以照亮周围的区域,提供照明,并提高监控清晰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灯架的末端设有带状的卡箍,卡箍的两端与立杆通过卡扣固定。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卡箍的安装拆卸快速,缩短工人安装固定灯架的时间,提高安装效率。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外管底部固定有控制箱,控制箱内形成容纳腔,驱动组件位于容纳腔内。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控制箱对驱动组件起到保护作用,延长驱动组件的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支架高度可以升降,安装监控时高度低,避免高空作业,提高安全性;2.监控能够记录周围发生的事情,有效防止盗窃等行为的发生,提高区域安全性;3.路灯在夜间可以为行人照明,提高监控画面清晰度。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显示内部结构的剖视图;

图3为实施例显示驱动组件与套管连接关系在图2中A部的放大图。

图中:1、支架;11、外管;111、下限位块;112、上限位块;113、控制箱;1131、控制按钮;114、容纳腔;12、套管;121、下凸环;122、上凸环;123、齿圈;13、底板;2、立杆;21、导向槽;22、外螺纹;3、横杆;4、摄像头;5、灯架;6、路灯;7、驱动机构;71、电机;72、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1中的方向,词语“底面”和“顶面”、“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实施例:

一种道路监控支架,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支架1和安装在支架1上的立杆2,在立杆2的顶端通过横杆3固定有摄像头4,以及通过灯架5安装有路灯6,在支架1的底部安装有驱动机构7,立杆2在驱动机构7的作用下相对支架1上升或下降,从而调节摄像头4的高度。

参考图1和图2,支架1整体呈圆柱体,支架1包括同轴设置的外管11和套管12,外管11可以为不锈钢管,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耐锈蚀性,以延长使用寿命。外管11高度最好为2米。套管12也可以为不锈钢管,套管12的长度最好为1.5米,套管12与外管11转动连接。在套管12与外管11接触面上可以涂敷润滑油,增加转动效果。

在套管12的底端设有下凸环121和顶端设有上凸环122,外管11上设有分别与下凸环121和上凸环122相配合的凹槽,防止套管12相对外管11转动时沿轴向移动。外管11底部固定有底板13,增加支架1的支撑面积,使得支架1固定在地面上更稳固。

参考图1和图2,立杆2沿着套管12轴线设置,立杆2的长度略高于支架1一段距离,可以是2.2米。在立杆2的外表面设有外螺纹22,上凸环122和下凸环121上设有与外螺纹22配合的内螺纹。

在立杆2上沿其母线方向设有长条形的导向槽21,外管11的内壁底端固定有下限位块111,顶端固定有上限位块112,上限位块112固定在外管11顶部。下限位块111和上限位块112的抵至导向槽21中,使得立杆2只能沿着轴线上下移动,防止立杆2周向转动。

参考图2和图3,在套管12的底端外壁固定有齿圈123,外管11上对应齿圈123处设有开口,齿圈123的一部分露出在开口外。齿圈123与驱动机构7连接。驱动机构7包括正反转的电机71和固定在电机71的输出轴端部的齿轮72,齿轮72与齿圈123啮合。在外管11上位于驱动机构7处设有控制箱113,控制箱113上设有控制按钮1131,控制箱113内部形成容纳腔114,驱动机构7位于容纳腔114中,电机71与控制按钮1131电连接。这样通过控制按钮1131启动电机71后,电机71工作带动齿轮72转动,与齿轮72啮合的齿圈123转动,与齿圈123固定连接的套管2转动,则立杆2沿着轴线上升或下降。

在下限位块111上安装有限位开关(图中未画出),限位开关可以是TAL牌DS-01型小型微动开关,限位开关与电机71电连接。当立杆2向下移动到下限位块111处时会触发限位开关,限位开关控制电机71停止工作,避免立杆2运动到最底端时,套管12继续转动造成锁死。

参考图1和图2,摄像头4通过螺栓与横杆3固定连接,横杆3的末端与立杆2固定连接,固定方式可以是一体设置、焊接固定或者法兰连接。横杆3的横截面上部为半圆形,底部为平面,平面上设有若干螺纹孔,这样摄像头4可以直接通过螺栓固定在螺纹孔处或者通过U形螺栓套固在横杆3上。

路灯6与摄像头4同向设置,以便提高监控区域的亮度,使得摄像的画面明亮清晰。灯架5的末端与立杆2可以通过带状的卡箍连接,卡箍的两端通过卡扣固定,方便拆卸。

该道路监控支架的工作方式如下:

将底板113通过螺杆锚固在道路旁的地面上,通常立杆2伸入到外管11中,此时立杆2顶部距离地面在2.2米,安装人员只需要站在20cm-50cm高的台子上可抵到立杆2顶部,此时将摄像头4固定在横杆3上。根据需要,将路灯6连同灯架5固定在立杆2的顶部。

然后通过控制按钮1311启动电机71工作并正转,电机71带动齿轮72转动,与齿轮72啮合的齿圈123转动,与齿圈123固定连接的套管2转动,由于上凸环122或下凸环121与立杆2螺纹配合,则立杆2沿着轴线上升,当立杆2顶端的摄像头4运动到合适高度后,停止电机71工作。

当需要对摄像头4进行维护时,通过控制按钮131启动电机71使其反转,则立杆2沿着轴线向下移动,当立杆2的顶端高度接近外管11顶端时,停止电机71工作。工作人员踩在台子上即可伸手将摄像头4取下,减少了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可能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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