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大学英语微课制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9949阅读:33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大学英语微课制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大学英语微课制作装置,属于大学英语用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微课是一种以短小精悍的视频为主要载体的新型教学资源,因其具有情景化、趣味化、可视化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多的高校采用。但是现有的微课制作装置在使用时不方便,且不能实现携带,而且在录制时需要配合电脑来实现,其操作复杂,且浪费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携式大学英语微课制作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大学英语微课制作装置,它包含框架、前置录像摄像头、后置录像摄像头、麦克、触摸显示屏、操作按键板、智能控制器、存储器、UPS不间断电源、接插器;框架的前侧分别安装有三个前置录像摄像头,框架的后侧分别安装有后置录像摄像头、麦克、操作按键板,所述框架的前侧壁上安装有触摸显示屏,框架的内部分别安装有智能控制器、存储器、UPS不间断电源,接插器安装在框架的内侧壁上,接插器通过导线与UPS不间断电源连接,UPS不间断电源通过导线与智能控制器的电源端连接,智能控制器的存储端与存储器连接,智能控制器的输入端分别与前置录像摄像头、后置录像摄像头、麦克、触摸显示屏、操作按键板,触摸显示屏与智能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框架的内部安装有散热风扇。

作为优选,所述框架的底部安装有支撑底座。

作为优选,所述前置录像摄像头、后置录像摄像头均为高清摄像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携带与录制,且操作简便,效率高,能节省时间,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连接框图。

图中:1-框架;2-前置录像摄像头;3-后置录像摄像头;4-麦克;5-触摸显示屏;6-操作按键板;7-智能控制器;8-存储器;9-UPS不间断电源;10-接插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框架1、前置录像摄像头2、后置录像摄像头3、麦克4、触摸显示屏5、操作按键板6、智能控制器7、存储器8、UPS不间断电源9、接插器10;框架1的前侧分别安装有三个前置录像摄像头2,框架1的后侧分别安装有后置录像摄像头3、麦克4、操作按键板6,所述框架1的前侧壁上安装有触摸显示屏5,框架1的内部分别安装有智能控制器7、存储器8、UPS不间断电源9,接插器10安装在框架1的内侧壁上,接插器10通过导线与UPS不间断电源9连接,UPS不间断电源9通过导线与智能控制器7的电源端连接,智能控制器7的存储端与存储器8连接,智能控制器7的输入端分别与前置录像摄像头2、后置录像摄像头3、麦克4、触摸显示屏5、操作按键板6,触摸显示屏5与智能控制器7的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框架1的内部安装有散热风扇。

进一步的,所述框架1的底部安装有支撑底座。

进一步的,所述前置录像摄像头2、后置录像摄像头3均为高清摄像头。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框架1实现支撑,且支撑后,通过操作按键板6上的按键实现输入信息,智能控制器7接收信息时,其输出信号,并显示在触摸显示屏5上,而智能控制器7为现有技术中PLC智能控制器,且在使用时通过前置录像摄像头2实现学生视频的录制,后置录像摄像头3实现教师视频的录制,且麦克能声音的输入,其在操作简便,且通过存储器实现信息的存储,使用方便,操作简便,效率高。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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