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6248890发布日期:2018-12-11 23:50阅读:521来源:国知局
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全面屏已经成为手机的发展趋势。目前,主要是将手机前面板的各种传感器隐藏在显示屏的下方,从而使得显示屏的屏占比更高。其中,屏下指纹技术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由于屏下指纹技术取消了实体的指纹识别按键,因此需要在待机的情况下点亮指纹识别区域,用户才能将手指准确地放到指纹识别区域上。当前,主要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手机的晃动来点亮指纹识别区域。然而,用户在行走或跑步时,无论是握持手机或是将手机放置在包内,都会产生晃动,误触发自动点亮指纹识别区域,增加了手机的功耗。

申请内容

本申请提供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能够智能地判断用户是否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进而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或是熄灭,防止产生误触发的情况,节省功耗。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包括:

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

在所述待机状态下,控制所述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如果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

如果所述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可选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可选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显示屏未产生晃动,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可选的,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包括:

通过加速度传感器获取所述显示屏的倾斜角度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并判断所述夹角是否小于预设角度;

如果所述夹角小于预设角度,则确定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

如果所述夹角大于预设角度,则确定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

可选的,方法还包括:

在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之前,判断所述显示屏是否被遮挡;

如果所述显示屏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如果所述显示屏未被遮挡,则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可选的,方法还包括:

在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之后,判断所述显示屏是否开启熄屏时钟;

如果所述显示屏开启所述熄屏时钟,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保持常亮;

如果所述显示屏未开启所述熄屏时钟,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包括: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待机状态下,控制所述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

第三控制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可选的,装置还包括:

第四控制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可选的,所述第三控制模块,还用于:

如果所述显示屏未产生晃动,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可选的,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

通过加速度传感器获取所述显示屏的倾斜角度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并判断所述夹角是否小于预设角度;

如果所述夹角小于预设角度,则确定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

如果所述夹角大于预设角度,则确定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

可选的,装置还包括: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在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之前,判断所述显示屏是否被遮挡;

第五控制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未被遮挡,则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可选的,装置还包括: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在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之后,判断所述显示屏是否开启熄屏时钟;

第六控制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显示屏开启所述熄屏时钟,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保持常亮;如果所述显示屏未开启所述熄屏时钟,则控制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如第一方面实施例所述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

本申请还一实施例提供一种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所述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以及在所述待机状态下,控制所述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再判断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如果所述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如果所述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所述指纹识别区域点亮,能够智能地判断用户是否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进而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或是熄灭,防止产生误触发的情况,节省功耗。

本申请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申请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申请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显示屏倾斜角度的效果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4是根据本申请又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5是根据本申请再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6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7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8是根据本申请又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9是根据本申请再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10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申请,而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下面参考附图描述本申请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图1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如图1所示,该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包括:

s101,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

目前,屏下指纹技术取消了实体的指纹识别按键,用户若要解锁屏幕,需要先点亮屏幕的指纹识别区域,例如在屏幕偏下部的位置,显示出一个圆形的指纹图形,该指纹图形所对应的就是指纹识别区域。该指纹识别区域点亮,用户用手指点击触摸该区域,便可以进行指纹验证。然而,该指纹识别区域点亮的机制,主要是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电子设备产生的晃动,来点亮指纹识别区域。该机制容易产生误触发,如用户在行走或跑步时,无论是握持电子设备或是将电子设备放置在包内,都会产生晃动,从而自动点亮指纹识别区域。实际上,该场景下,用户并没有解锁屏幕的需求。频繁地点亮指纹识别区域,增加了手机的功耗。为此,本申请提出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能够防止误触发,节省功耗。

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可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也就是说,用户在不使用电子设备时,可通过触发电子设备的开关按钮来控制显示屏熄灭,同时进入待机状态。当然,也可以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电子设备没有接收到任何操作时,电子设备自动控制显示屏熄灭,同时进入待机状态。

s102,在待机状态下,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在进入待机状态后,可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即虽然显示屏熄灭了,但是仍然会点亮其中的指纹识别区域。

s103,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在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之后,可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即判断显示屏正面所朝向的方向是否是向上。

具体来说,可通过加速度传感器获取显示屏的倾斜角度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然后将其与预设角度进行对比,判断该夹角是否小于预设角度。如果夹角小于预设角度,则可确定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如果夹角大于预设角度,则确定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如图2所示,显示屏可以完全地水平向上,即显示屏的倾斜角度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0度。而显示屏倾斜时,其可以分别向四个方向倾斜,即左右倾斜和上下倾斜。假设预设角度为45度,如果夹角小于45度,则说明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否则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

s104,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

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那么可进入下一个判断步骤,即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如在5秒的时间内,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显示屏是否晃动。

s105,如果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在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的情况下,如果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产生了晃动,那么说明用户还是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的,则可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以供用户触发,进行屏幕指纹解锁。

s106,如果显示屏未产生晃动,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而如果在预设时间段内,并未检测到显示屏有晃动,那么可确定用户已经没有继续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则可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实现完整的屏幕熄灭。

在本申请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该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还可包括:

s107,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大多数情况都是显示屏向上的状态。也就是说,本申请实施例通过先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来确定用户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如果显示屏不为向上,则说明当前用户并没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那么就可以直接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从而节省功耗。

本申请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通过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以及在待机状态下,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再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如果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能够智能地判断用户是否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进而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或是熄灭,防止产生误触发的情况,节省功耗。

在本申请的又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该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还可包括:

s108,在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之前,判断显示屏是否被遮挡。

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止误触发的效率,还可以在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之前,先判断显示屏是否被遮挡。其中,可通过红外传感器来检测显示屏是否被遮挡。

s109,如果显示屏被遮挡,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如果显示屏被遮挡,则说明电子设备有可能是被放在包内的,此时就无需响应后续的判断逻辑,直接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从而进一步节省功耗。

而如果显示屏未被遮挡,则跳转至步骤s103,即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在本申请的再一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该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还可包括:

s501,在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之后,判断显示屏是否开启熄屏时钟。

其中,熄屏时钟功能是一个在待机状态下,仍然能够在熄屏后的界面中显示时间的功能。

s502,如果显示屏开启熄屏时钟,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保持常亮。

在待机状态下,如果显示屏开启了熄屏时钟,则会在熄屏后的界面中显示时间,同时指纹识别区域保持常亮。在为用户提供显示时间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同时显示指纹识别区域,方便用户进行屏幕指纹解锁。

而如果显示屏未开启熄屏时钟,则跳转至步骤s102,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为了实现上述实施例,本申请还提出了一种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图6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6所示,该装置包括第一控制模块610、第二控制模块620、第一判断模块630、第二判断模块640和第三控制模块650。

其中,第一控制模块610,用于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

第二控制模块620,用于在待机状态下,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第一判断模块630,用于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第二判断模块640,用于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

第三控制模块650,用于如果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此外,如果显示屏未产生晃动,则第三控制模块650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如图7所示,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还可包括第四控制模块660。

第四控制模块660,用于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不为向上,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如图8所示,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还可包括第三判断模块670和第五控制模块680。

第三判断模块670,用于在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之前,判断显示屏是否被遮挡。

第五控制模块680,用于如果显示屏被遮挡,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熄灭。

第一判断模块630,用于如果显示屏未被遮挡,则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如图9所示,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还可包括第四判断模块690和第六控制模块700。

第四判断模块690,用于在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之后,判断显示屏是否开启熄屏时钟。

第六控制模块700,用于如果显示屏开启熄屏时钟,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保持常亮;如果显示屏未开启熄屏时钟,则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需要说明的是,前述对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的解释说明,也适用于本申请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本申请实施例中未公布的细节,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装置,通过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以及在待机状态下,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再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如果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能够智能地判断用户是否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求,进而控制指纹识别区域点亮或是熄灭,防止产生误触发的情况,节省功耗。

为了实现上述实施例,本申请还提出了一种电子设备。

如图10所示,电子设备1000包括处理器1010、存储器1020及存储在存储器1020上并可在处理器101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1010用于执行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

例如,计算机程序可被处理器执行以完成以下步骤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

s101’,控制显示屏熄灭,并进入待机状态。

s102’,在待机状态下,控制显示屏的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s103’,判断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是否为向上。

s104’,如果显示屏所面对的方向为向上,则进一步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显示屏是否产生晃动。

s105’,如果显示屏产生晃动,则保持指纹识别区域点亮。

为实现上述实施例,本申请还提出一种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实施例的屏下指纹的省电控制方法。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申请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申请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应当理解,本申请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此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申请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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