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17388发布日期:2018-12-19 05:32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导航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

背景技术

导航系统通常导航系统是一些基础功能的集合,主要包括定位、目的地的选择、路线的计算以及路线指导等。

目前用户在导航系统输入需求信息时只能显示出与需求信息相关的所有商家,需进行多次操作后才可显示商家的路线指引,步骤繁琐,无法实现各商家的路线比较,用户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的判断,对用户的使用造成了不便,而且目前的导航系统只能导航至目标商家所在建筑物,对于不熟悉环境的用户来说,需花费时间去寻找目标商家所在的楼层及目标商家所在楼层的位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各商家路线的比较功能以及商家所在楼层的路线指引功能的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包括云存储平台、与云存储平台电连接的后台控制系统以及电子屏终端,该电子屏终端包括处理器、与处理器电连接的收发模块、定位导航模块以及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屏终端还包括与处理器电连接的路线指引模块;

所述后台控制系统被配置为审核和处理商家数据包信息;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处理数据信息;所述收发模块被配置为接收所述云存储平台的信息以及传输信息至所述处理器;所述定位导航模块被配置为定位确定搜索范围内的所有商家以及基于目标商家所在建筑物的第一路线指引;所述显示装置被配置为展示内容;所述路线指引模块被配置为基于目标商家所在楼层的第二路线指引;

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用户通过所述电子屏终端输入需求信息;

b.所述定位导航模块基于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建立各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所述路线指引模块基于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建立各商家的第二路线指引;

c.所述显示装置显示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信息以及各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

d.用户选择目标商家,所述显示装置综合显示目标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以及第二路线指引。

优选的,用户通过所述电子屏终端输入需求信息,所述云存储平台基于所述定位导航模块确定的搜索范围内调用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所述收发模块接收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

优选的,所述电子屏终端还包括与处理器电连接的存储装置,该存储装置被配置为存储数据信息;

所述云存储平台基于所述定位导航模块确定的搜索范围内调用相关的商家数据包并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用户通过所述电子屏终端输入需求信息,所述处理器从存储装置调用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

优选的,所述电子屏终端还包括分享模块,该分享模块被配置为分享商家数据包的信息。

优选的,商家上传编辑完成的商家数据包至所述后台控制系统进行审核,若商家数据包审核通过,所述后台控制系统将审核通过的商家数据包上传至云存储平台,若商家数据包审核不通过,所述后台控制系统删除审核不通过的商家数据包。

优选的,所述商家数据包包括商家信息以及第二路线指引,该第二路线指引为商家绘制的基于商家所在楼层平面图的路线指引。

优选的,所述定位导航模块以电子屏终端为中心,以设定距离为半径确定搜索范围,所述定位导航模块设定的距离为1至3km。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用户输入需求信息后,电子屏终端显示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各商家信息以及其第一路线指引,以便于用户更直观的对比各商家信息以及路线,用户选择目标商家后,会综合显示出该目标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以及第二路线指引,以便于用户了解目标商家的所在楼层以及目标商家所在楼层的具体位置,使用户能够更快的寻找到目标商家,节约了搜寻目标商家所需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实施例一的结构原理框图。

图2为本发明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实施例二的结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实施方式提及的内容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的实施例一,包括云存储平台1、与云存储平台1电连接的后台控制系统2以及电子屏终端3,该电子屏终端3包括处理器31、与处理器31电连接的收发模块32、定位导航模块33以及显示装置34,所述电子屏终端3还包括与处理器31电连接的路线指引模块35;所述后台控制系统2被配置为审核和处理商家数据包信息;所述处理器31被配置为处理数据信息;所述收发模块32被配置为接收所述云存储平台1的信息以及传输信息至所述处理器31;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被配置为定位设定目标范围内的所有商家以及基于目标商家所在建筑物的第一路线指引;所述显示装置34被配置为展示内容;所述路线指引模块35被配置为基于目标商家所在楼层的第二路线指引;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以电子屏终端3为中心,以设定距离为半径确定搜索范围,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设定的距离为1至3km。

优选的定位导航模块33设定的距离为1.5km;所述定位模块33以电子屏终端3为中心,以距离1.5km为半径确定搜索范围,用户在电子屏终端3输入需求信息,所述云存储平台1基于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确定的搜索范围内调用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所述收发模块32接收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基于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建立各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所述路线指引模块35基于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建立各商家的第二路线指引,然后所述显示装置34显示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信息以及各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用户选择点击目标商家后,所述显示装置34综合显示目标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以及第二路线指引。

用户输入需求信息后,电子屏终端3显示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各商家信息以及其第一路线指引,以便于用户更直观的对比各商家信息以及路线,用户选择目标商家后,会综合显示出该目标商家的第一路线指引以及第二路线指引,以便于用户了解目标商家的所在楼层以及目标商家所在楼层的具体位置,使用户能够更快的寻找到目标商家,节约了搜寻目标商家所需时间;用户输入需求信息,所述收接模块直接从云存储平台1接收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该方式以便于用户了解最新的商家信息以及其路线信息。

本实施例中,商家上传编辑完成的商家数据包至所述后台控制系统2进行审核,若商家数据包审核通过,所述后台控制系统2将审核通过的商家数据包上传至云存储平台1,若商家数据包审核不通过,所述后台控制系统2删除审核不通过的商家数据包。通过后台控制系统2处理商家数据包信息,从而确保商家质量,以提供用户更优的体验。

本实施例中,所述商家数据包包括商家信息以及第二路线指引,该第二路线指引为商家绘制的基于商家所在楼层平面图的路线指引。用户可根据商家绘制的基于商家所在楼层平面图的路线指引迅速找到目标商家的具体位置,大大减少寻找目标商家所需时间。

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子屏终端3还包括分享模块(37),该分享模块(37)被配置为分享信息。用户可通过分享模块(37)将第一路线指引和/或第二路线指引分享至第三方app上,以方便用户查看第一路线指引和第二路线指引,实用性强。

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电子促销屏用附近商家导航系统的实施例二,与上述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电子屏终端3还包括与处理器31电连接的存储装置36,该存储装置36被配置为存储数据信息;所述云存储平台2基于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确定的搜索范围内调用相关的商家数据包并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36,用户通过所述电子屏终端3输入需求信息,所述处理器31从存储装置36调用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先通过存储装置36存储所述收发模块32接收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使用时直接从存储装置36中调用符合输入需求信息的所有商家数据包,无需再次从云存储平台1下载,能够更快的给用户规划出第一路线指引以及第二路线指引,大大提高用户体验。

所述电子屏终端3还设有更新功能,该更新功能的更新时间可进行设定,更新时间到达时,所述云存储平台2会基于所述定位导航模块33设定的目标范围调用相关的商家数据包,所述收发模块32接收符合用户需求信息的所用商家数据包并覆盖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36,从而完成本次的更新。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发明的具体保护范围。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描述中,“数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发明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若干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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