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6687282发布日期:2019-01-22 18:26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终端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全面屏是手机业界对于超高屏占比手机设计的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受限于目前的技术,业界宣称的全面屏手机暂时只是超高屏占比手机,没有能做到手机正面屏占比100%的手机。

目前,全面屏手机面临着种种设计上以及制造工艺上的难点。例如,需要将手机正面设置的一些元件设置在其它位置。当把光线感应器设置在其它位置时,经常会出现通过光线感应器监测的环境光线强度(光感值)与手机正面实际的光线强度不对应的问题,导致基于所述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调节的屏幕亮度不合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基于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调节的屏幕亮度不合适的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应用于顶部设有光线感应器的移动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

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

监测单元,用于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

补偿单元,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第二调节单元,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移动终端内部的加速度传感器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本申请实施例通过移动终端的应用场景中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从而能够精确调节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光线感应器的位置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和所述预设基准平面的位置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申请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申请。如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为了说明本申请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应用于顶部设有光线感应器的移动终端,如图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的顶部设有光线感应器,如图2所示,所述移动终端的顶部的光线传感器可以在位置1、位置2或位置3。光线感应器可以感应到环境光强度。在移动终端的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移动终端根据光线感应器监测到的环境光强度对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当光线感应器监测到的环境光强度越强时,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就会被调节的越亮;当光线感应器感受到的环境光强度越弱时,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就会被调节的越暗;这样,既可以节省移动终端中的电池的电量,又能够满足用户看清移动终端屏幕上的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光线感应器设置在所述移动终端的顶部,光线感应器监测到的环境光线强度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上的光线强度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因此,需要确定光线感应器监测到的环境光线强度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上的光线强度是否存在差异。本申请实施例可以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姿态确定光线感应器监测到的环境光线强度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上的光线强度是否存在差异。例如,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将水平面作为所述预设基准平面。也可以将其它平面作为所述预设基准平面。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表示所述移动终端的显示屏所在的平面与所述预设基准平面之间的夹角。如图3所示,图中移动终端的屏幕所在的平面和所述水平面相交于一条线段l,所述屏幕所在的平面和所述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预设基准方向的偏转角度a。

步骤s102,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光线照射的路径大部分情况下为从上至下照射,例如,室外阳光下、室内灯光下等。所以,当手机与水平面的偏转角度较小时(几乎平行时),设置在手机顶部的光线传感器感受到的光感值(环境光强度)和实际上屏幕上方的环境光强度相差比较大,此时,需要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如果手机和水平面的偏转角度相对较大时(例如45°左右),设置在手机顶部的光线传感器感受到的光感值(环境光强度)和实际上屏幕上方的环境光强度相差不太大,此时,可以不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因此,需要设定一个临界点,例如设定第一预设值,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同理,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以图4为例,为用户使用手机时的一个应用场景,用户使用手机时手机的屏幕通常朝上,很少朝下,用户握持手机的角度通常会使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与所述水平面的角度在0-80°之间,很少出现大于90°的情况,即很少出现图5所示的场景,图5中,偏转角度大于90°),因此,本申请实施例中描述的偏转角度通常为图4实施例中所示的应用场景。

在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时,可以设置多个区间段,为每个区间段设置不同的补偿值,所述偏转角度在哪个区间段,就对应哪个区间段的补偿值,基于对应的补偿值对所述环境光强度进行补偿。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包括: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且大于第二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第一补偿;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第二补偿,其中,所述第二补偿对应的数值大于所述第一补偿对应的数值。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设置了三个区间段,分别为:

第二预设值<偏转角度<第一预设值,进行第一补偿;

偏转角度≤第二预设值,进行第二补偿;

第一预设值≤偏转角度,无需进行第二补偿;

如前所述,所述偏转角度越小,表示环境光强度与屏幕实际的光强度差异越大,就需要补偿的越大,因此,所述第二补偿对应的数值大于所述第一补偿对应的数值。

上述列举了三个区间段的示例,实际应用中,还可以设置多个区间段。在此不再举例。

还需要说明,所述第一补偿和所述第二补偿可以是具体的补偿值,还可以函数关系,例如,第一补偿对应第一函数关系,所述第二补偿对应第二函数关系,通过所述第一函数关系或所述第二函数关系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最终通过第二函数关系补偿的值大于所述第一函数关系补偿的值。

步骤s103,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步骤s104,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后,使得补偿后的光感值更接近于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上的光线强度,这样,调节的屏幕亮度能够更合适。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调节屏幕亮度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应用于顶部设有光线感应器的移动终端,如图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601,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并监测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速度。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内部设置了加速度传感器(g-sensor),,通过加速度传感器可以确定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预设基准平面之间的偏转角度;所述移动终端内部还设置了陀螺仪,陀螺仪可以监测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速度。所述预设基准平面为水平面,所述预设基准轴向为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的平面与所述水平面相交的线段(参见图2中的交线l)所在的方向。

由于用户在手持移动终端使用时,移动终端可能在不停的运动,因此,可以通过检测到的角速度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例如,通过步骤s602至步骤s604实现对所述偏转角度的修正。

步骤s602,判断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是否一致。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为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偏离所述预设基准平面(水平面)的方向,以图2为例,图示中的偏转方向垂直与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并且,从水平面一侧指向移动终端的屏幕一侧。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为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一点旋转时的切线方向。假设所述轴向固定了,则所述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方向要么相同(一致),要么完全相反(不一致)。如图2所示的旋转方向和偏转方向完全相反。旋转方向和偏转方向完全相反表示所述偏转角度在变小,因为需要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时,需要修正后的偏转角度比修正前的偏转角度小。同理,旋转方向和偏转方向相同表示所述偏转角度在变大,因为需要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时,需要修正后的偏转角度比修正前的偏转角度大。

作为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所述判断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是否一致包括:

若所述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大,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一致;

若所述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小,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不一致。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做出以下假设:假设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如果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大,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一致,需要将所述偏转角度修正大一些;假设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如果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小,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不一致,需要将所述偏转角度修正小一些。

步骤s603,若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一致,则基于所述旋转角速度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度,并将所述偏转角度加上所述旋转角度,作为修正后的偏转角度;

步骤s604,若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不一致,则基于所述旋转角速度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度,将所述偏转角度减去所述旋转角度,作为修正后的偏转角度。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假设监测的偏转角度和旋转角速度是以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监测的,那么为了能够精确地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可以将所述旋转角速度乘以预设的时间间隔(或略小于所述预设时间间隔的时间,或略大于所述预设时间间隔的时间)获得在两次偏转角度的监测之间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可能的旋转角度,将所述偏转角度加上或减去所述旋转角度,作为修正后的偏转角度。

步骤s605,若所述修正后的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并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如果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了修正,则可以基于修正后的偏转角度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如果未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则可以基于偏转角度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

本申请实施例以修正后的偏转角度为例进行说明,如图1所示实施例中,可以设置不同的区间段(可参照图1所示实施例的相关描述),为不同的区间设置不同的补偿值,还可以设置不同的补偿函数关系,例如: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偏转角度确定与所述偏转角度对应的补偿步长k和补偿基数c;

通过公式alc'=alc×k+c,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其中,alc'为补偿后的光感值,所述k为补偿步长,c为补偿基数。

本申请实施例可以采用函数关系获得补偿值或补偿后的光感值。例如,为不同的区间段设置不同的补偿基数和所述补偿步长。所述补偿基数为所述光感值为0时的补偿值,所述补偿步长为所述光感值每增加1,对应增加的补偿值。

在基于所述补偿基数和所述补偿步长,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时,可以通过公式alc'=alc×k+c,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其中,alc'为补偿后的光感值,所述k为补偿步长,c为补偿基数。

在此需要说明,不同区间段设置不同的补偿步长和补偿基数,例如,第一个区间段设置补偿步长为k1,补偿基数为c1;第二个区间段设置补偿步长为k2,补偿基数为c2;第i个区间段设置补偿步长为ki,补偿基数为ci。

当然,实际应用中,还可以是其它函数关系,例如,二次函数关系等。

步骤s606,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图7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该移动终端7可以是内置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内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结合的单元,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挂件集成到所述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中。

所述移动终端7包括:

监测单元71,用于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

补偿单元72,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

第一调节单元73,用于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第二调节单元74,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监测单元71还用于:

监测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速度;

相应的,所述移动终端7还包括:

修正单元75,用于基于所述旋转角速度对所述偏转角度进行修正。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预设基准平面为水平面,所述预设基准轴向为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的平面与所述水平面相交的线段所在的方向。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修正单元75还用于:

判断模块751,用于判断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是否一致;

修正模块752,用于若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一致,则基于所述旋转角速度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度,并将所述偏转角度加上所述旋转角度,作为修正后的偏转角度;

若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不一致,则基于所述旋转角速度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基于预设基准轴向的旋转角度,将所述偏转角度减去所述旋转角度,作为修正后的偏转角度。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判断模块751还用于:

若所述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大,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一致;

若所述移动终端基于所述预设基准轴向沿着所述旋转方向进行旋转时,所述偏转角度变小,则所述旋转角速度的旋转方向和所述偏转角度的偏转方向不一致。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补偿单元72还用于: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且大于第二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第一补偿;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第二补偿,其中,所述第二补偿对应的数值大于所述第一补偿对应的数值。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补偿单元72还用于:

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偏转角度确定与所述偏转角度对应的补偿步长k和补偿基数c;

通过公式alc'=alc×k+c,对所述光感值进行补偿,其中,alc'为补偿后的光感值,所述k为补偿步长,c为补偿基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移动终端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图8是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如图8所示,该实施例的移动终端8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80、存储器8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8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8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82。所述处理器8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82时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4。或者,所述处理器8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82时实现上述移动终端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模块71至74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8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8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8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82在所述移动终端8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82可以被分割成监测单元、补偿单元、第一调节单元、第二调节单元,各单元示例如下:

监测单元,用于在自动调节背光模式下,监测所述移动终端与预设基准平面的偏转角度;

补偿单元,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小于第一预设值,则对所述移动终端顶部的光线感应器的光感值进行补偿,获得补偿后的光感值;

第一调节单元,用于基于补偿后的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第二调节单元,用于若所述偏转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预设值,则基于所述光感值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

其它单元或者模块可参照图7所示的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80、存储器8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8仅仅是移动终端8的一个示例,并不构成对移动终端8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移动终端还可以包括输入设备、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述处理器8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81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8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移动终端8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81也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8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移动终端8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8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移动终端8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8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移动终端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8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移动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移动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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