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46398发布日期:2018-09-28 20:58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会议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成熟,音频技术,视频技术和信息通讯技术的迅速崛起,在视频会议系统中呈现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信息加速推进,信息化交流也是越来越频繁,因此多媒体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率也在不断的提高,为各企业单位带来了交流沟通环境和便捷的操作环境。传统的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通常为笔记本电脑,而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摄像头的位置比较固定,不方便对会议室内的不同方位进行取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通过轴承安装有第一转动杆和第二转动杆,第一转动杆为圆柱形空心管,第二转动杆位于第一转动杆的内侧,第二转动杆的外侧套接有圆柱形的伸缩杆,且伸缩杆的上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架,并且支架的另一端通过阻尼铰链与摄像头相连接,第一转动杆的上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架,且支架的另一端通过阻尼铰链与显示器相连接,并且第一转动杆的上端通过螺丝安装有壳体,壳体的内侧插设有调节杆,调节杆的一端延伸至第一转动杆的内侧,调节杆的另一端延伸至壳体的外侧。

优选的,所述调节杆的杆体上焊接有卡块,卡块与壳体的内壁之间放置有弹簧,并且调节杆远离第一转动杆的一端焊接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的上下两端环设有卡槽,且卡槽与调节杆的一端匹配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下端胶接有橡胶垫,且橡胶垫的下端开设有防滑槽。

优选的,所述第一转动杆的内径大于伸缩杆的外径,且第二转动杆的外径等于伸缩杆的内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可以将伸缩杆向上拉动,利用调节杆可以对伸缩杆的位置进行固定,当需要摄像头和显示器同步转动时,可以将调节杆的一端插设在伸缩杆下端的卡槽内,此时摄像头和显示器可以进行同步转动,当需要摄像头单独转动时,可以将伸缩杆拉伸至调节杆的上端,此时调节杆只对伸缩杆起到支撑的作用,摄像头可以单独转动,两种操作方式大大的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

2、装置收纳和运输时,可以将伸缩杆插入到第一转动杆的内部,在利用调节杆的一端插设在伸缩杆上端的卡槽内,此时伸缩杆不易晃动,且装置整体高度变小,方便装置收纳和运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的第一转动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的A处放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第一转动杆、3显示器、4第二转动杆、5伸缩杆、6摄像头、7壳体、8调节杆、9卡块、10弹簧、11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会议室音视频会议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端通过轴承安装有第一转动杆2和第二转动杆4,第一转动杆2为圆柱形空心管,第二转动杆4位于第一转动杆2的内侧,第二转动杆4的外侧套接有圆柱形的伸缩杆5,且伸缩杆5的上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架,并且支架的另一端通过阻尼铰链与摄像头6相连接,第一转动杆2的上端焊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架,且支架的另一端通过阻尼铰链与显示器3相连接,并且第一转动杆2的上端通过螺丝安装有壳体7,壳体7的内侧插设有调节杆8,调节杆8的一端延伸至第一转动杆2的内侧,调节杆8的另一端延伸至壳体7的外侧,调节杆8的杆体上焊接有卡块9,卡块9与壳体7的内壁之间放置有弹簧10,并且调节杆8远离第一转动杆2的一端焊接有把手,伸缩杆5的上下两端环设有卡槽11,且卡槽11与调节杆8的一端匹配连接,底座1下端胶接有橡胶垫,且橡胶垫的下端开设有防滑槽,第一转动杆2的内径大于伸缩杆5的外径,且第二转动杆4的外径等于伸缩杆5的内径。

本实施例中,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可以将伸缩杆5向上拉动,利用调节杆8可以对伸缩杆5的位置进行固定,当需要摄像头6和显示器3同步转动时,可以将调节杆8的一端插设在伸缩杆5下端的卡槽11内,此时摄像头6和显示器3可以进行同步转动,当需要摄像头6单独转动时,可以将伸缩杆5拉伸至调节杆8的上端,此时调节杆8只对伸缩杆5起到支撑的作用,摄像头6可以单独转动,两种操作方式大大的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装置收纳和运输时,可以将伸缩杆5插入到第一转动杆2的内部,在利用调节杆8的一端插设在伸缩杆5上端的卡槽11内,此时伸缩杆5不易晃动,且装置整体高度变小,方便装置收纳和运输。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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