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50739发布日期:2019-04-09 21:09阅读:86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手机是现代生活中人们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智能手机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也习惯于通过手机来娱乐,比如用手机听音乐、看视频、玩游戏等,长时间用手握手机非常劳累。因此,市场上出现了手机支架,手机支架的用途在于当人们手部疲劳或者在不方便手拿手机时而让手机得到一个支撑的作用。

现有技术中便于携带的手机支架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为气囊型手机支架,另一种为指环型手机支架,这两种结构的手机支架均不适用于竖屏放置手机,指环型手机支架还存在用户长时间插入指环内,手指会有疼痛感,气囊型手机支架调整支撑手机的角度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既可以横放手机又可以竖放手机的手机支架,以解决上述中的一种或多种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包括气囊支架,所述气囊支架一端面可与手机背面相连,另一端面装设有指环支架,所述指环支架与所述气囊支架共同形成手机支架。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手机支架,其将气囊支架与指环支架合二为一,使得手机既可以横放,又可以竖放,还可以任意调节手机竖放/横放的角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气囊支架包括用于与手机背面相连的固定片以及连接所述固定片与所述指环支架的气囊体。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气囊体为多个折叠层相连形成的开口朝向所述指环支架的喇叭状结构,所述气囊体上开设有至少一个透气孔,当所述气囊体呈压缩状态时,折叠层可依次折叠收缩。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气囊体与所述固定片的连接处至与所述指环支架连接处,所述折叠层的直径逐步变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指环支架包括指环本体,及与所述指环本体连接且相对于所述指环本体可带阻尼旋转的支撑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指环本体包括圆形片、设于所述圆形片的周向上且用于与所述支撑环带阻尼转动连接的连接部,以及设于所述圆形片一侧且通过若干连接筋相连的限位环,所述限位环的内径大于所述圆形片的直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当所述支撑环与所述圆形片在同一平面时,所述支撑环的内环面靠近于所述圆形片的圆周面,所述支撑环的外径与所述限位环的外径一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圆形片靠近所述限位环的表面设置有连接环,所述连接环的外环面分布有若干根卡位条,所述气囊体靠近于所述圆形片的所述折叠层开设有若干个与所述卡位条相配合连接所述指环支架与所述气囊支架的卡位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圆形片背离所述限位环的表面设置有装饰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固定片上设置有与手机背部相连的粘贴片。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手机支架一角度的分解图;

图3为图1中手机支架另一角度的分解图;

图4为图1中所示手机支架的剖视图;

图5为图1所示的手机支架竖向支撑手机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

10、气囊支架;11、固定片;12、气囊体;121、折叠层;122、透气孔;123、卡位孔;13、粘贴片;

20、指环支架;21、支撑环;211、缺口;212、安装孔;22、圆形片;23、连接部;231、通孔;24、连接筋;25、限位环;26、连接环;27、卡位条;28、装饰层;291、插销;292、阻尼环;

30、手机;

40、桌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若干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参照图1至图5,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其包括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所述气囊支架10具有两个端面,第一个端面可与手机30背面相连,第二个端面与指环支架20相连,所述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共同形成了手机支架。

上述手机支架在使用过程中,当手机30横向放置时,可任意展开气囊支架10或指环支架20以支撑手机30;当手机30竖向放置时,同时展开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共同支撑手机30,本实施例提供的手机支架综合利用了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的优点,解决了目前气囊支架、指环支架不能竖向支撑手机30的问题,其结构美观,使用方便。

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施例提供的手机支架,可进一步说明,参照图2至图4,所述气囊支架10包括固定片11和气囊体12,所述固定片11一表面用于与手机30背面相连,另一表面与气囊体12相连。

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片11与手机30背面相连的端面设置有粘贴片13,所述粘贴片13优选双面胶,所述双面胶上设置有不粘贴膜(图中未示出)。使用时,将手机30背面(或手机壳背面)灰尘、水渍、汗渍擦拭干净后,撕掉双面胶上的不粘贴膜,并粘贴至手机30背面合适的位置,即可将气囊支架10固定在手机30上。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片11的形状不作限定,为了美观优选圆形。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气囊体12为多个折叠层121相连形成的开口朝向指环支架20的喇叭状结构,所述气囊体12上开设有至少一个透气孔122,当气囊体12呈压缩状态时,折叠层121可依次折叠收缩。如图4和图5所示,当气囊支架10展开时,折叠层121之间形成的环形槽可缠绕耳机,或者双指夹在环形槽上可稳定握住手机30。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气囊体12与固定片11的连接处至与指环支架20连接处,所述折叠层121的直径逐步变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指环支架20包括指环本体,及与指环本体连接且相对于指环本体可带阻尼旋转的支撑环21,所述指环本体包括圆形片22、设于圆形片22的周向上且用于与支撑环21带阻尼转动连接的连接部23,以及设于圆形片22一侧且通过若干连接筋24相连的限位环25,所述限位环25的内径大于圆形片22的直径。

具体地,如图3和图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23设置有通孔231,所述支撑环21设有缺口211,所述支撑环21开设缺口211的两个端面分别设置有安装孔212,所述指环本体通过穿设于通孔211并嵌入安装孔212的插销291连接,该插销291可使得支撑环21围绕连接部23带阻尼旋转。为了提高插销291的阻尼效果,优选地,在插销292与通孔231内壁之间装设采用PC材料制成的阻尼管292。

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筋24为弧形结构,当支撑环21与圆形片22在同一平面时,所述支撑环21的内环面靠近于圆形片22的圆周面,所述支撑环21的外径与限位环25的外径一致,这样可使得手机30支架结构更紧凑,美观。

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圆形片22靠近限位环25的表面设置有连接环26,所述连接环26的外环面分布有若干根卡位条27,所述气囊体12靠近于圆形片22的折叠层121开设有若干个与卡位条27相配合连接指环支架20与气囊支架10的卡位孔123,通过卡位条27嵌入卡位孔123使气囊支架10与指环支架20连接更简单,也便于生产。

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圆形片22背离限位环25的表面设置有装饰层28。该装饰层28设置方式有很多种,如在圆形片22表面开设凹槽,装饰层28直接贴在凹槽内,或直接贴在圆形片22上,装饰层28与圆形片22连接方式优选双面胶连接。

为了扩大本实施例提供的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使用场所,如在车上使用,可选地,所述装饰层28包括粘贴于圆形片22上的圆铁片和粘贴在圆铁片外表面的装饰画,这样可利用车上的磁铁与圆铁片磁吸将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固定在车上。

当然,也可以在圆形片22上开设至少一个安装孔,装饰层28包括普通材料制成的圆片和粘贴在圆片上多个磁铁,所述磁铁可嵌入安装孔内,这样,可利用多个磁铁将万向气囊指环手机支架固定在铁质物品上,如铁床。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说明的是,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的材料不作限定,具体可根据实际生产中成本、美观和舒适性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提供的手机支架,解决了现有气囊支架10和指环支架20不能竖向放置手机的问题,其利用指环支架20在0-90°任意内调节支撑角度,利用气囊支架10缠绕功能和夹持手机的优点,使用户夹持手机不易疲劳。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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