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242582发布日期:2021-12-29 16:36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测试治具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


背景技术:

2.随着type

c插座的逐渐普及,市面上很多移动终端都开始取消传统的耳机插座,通过type

c耳机转接线来实现有线耳机的type

c连接,type
‑ꢀ
c耳机转接线是连接移动终端与耳机的桥梁,因此,对于type

c耳机转接线以及成品耳机的性能测试也尤为重要。
3.然而,现有的对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的测试手段较为落后,通常需要由操作人员耳朵接收声音识别听取,大大降低了测试的效率,且由于人工长时间工作,有可能出现感官的偏差,对测试结果造成一定影响,增加了人工负担的同时测试结果的准确度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用以提高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的测试效率及准确度。
5.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包括工作机箱,所述工作机箱设有结构完全相同的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所述工作机箱顶部设有音量控制按钮与暂停按钮,所述音量控制按钮、暂停按钮分别与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电性相连;
6.所述第一测试机构/第二测试机构包括音频电平指示器,所述音频电平指示器的一端与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所述驻极体放大器的一端与声音接收器和/或转接线接口电性相连。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顶部的一端设有第一扩音喇叭,所述第一扩音喇叭与第一测试机构的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第一扩音喇叭的一侧设有第一扩音喇叭开关按钮。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顶部的另一端设有第二扩音喇叭,所述第二扩音喇叭与第二测试机构的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第二扩音喇叭的一侧设有第二扩音喇叭开关按钮。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转接线接口包括转接线录音接口与转接线音量输入接口。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转接线录音接口的一端与转接线录音话筒相连。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声音接收器顶部设有可拆卸隔音棉。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音频电平指示器上设有若干led灯。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表面设有两个耳机插入口,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的两个声音接收器分别位于两个所述耳机插入口下方。
14.上述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在对成品耳机进行测试时,将耳机的一端与声音发出仪器(手机、ipad等仪器)相连,而后将耳机另一端的听筒放置于测试治具的声
音接收器上,声音传入测试治具后,通过音频电平指示器反馈的信息,判断成品耳机的声音传输能力以及音量加减功能是否良好;在对耳机转接线进行测试时,将耳机转接线的一端与声音发出仪器相连,另一端与测试治具的转接线接口相连,此时测试治具的功能相当于一对成品耳机,利用工作机箱顶部的音量控制按钮、暂停按钮,通过耳机转接线对声音发出仪器发出指令,由音频电平指示器反馈信息,判断耳机转接线的声音传输、音量加减、播放/暂停功能是否良好,而后利用转接线接口进行录音,进而测试耳机转接线的录音功能。整个测试治具操作简单,测试成品耳机/耳机转接线共用一台设备即可完成,取消操作人员耳朵接收声音识别听取,利用测试治具检测,防止了人工长时间工作有可能出现感官的偏差,进而造成测试结果偏差的情况,提高了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的测试效率及准确度,降低操作人员的疲劳度。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的成品耳机测试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的耳机转接线测试结构示意图。
17.其中,1、工作机箱;2、音量控制按钮;3、暂停按钮;4、音频电平指示器;5、声音接收器;6、转接线接口;61、转接线录音接口;62、转接线音量输入接口;7、第一扩音喇叭;71、第一扩音喇叭开关按钮;8、第二扩音喇叭;81、第二扩音喇叭按钮;9、可拆卸隔音棉。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19.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不存在中间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2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1.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测试治具,包括工作机箱1,所述工作机箱1设有结构完全相同的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所述工作机箱顶部设有音量控制按钮2与暂停按钮3,所述音量控制按钮2、暂停按钮3分别与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电性相连;
22.所述第一测试机构/第二测试机构包括音频电平指示器4,所述音频电平4指示器的一端与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所述驻极体放大器的一端与声音接收器5和/或转接线接口6电性相连。
23.在对成品耳机线进行测试时,将成品耳机的一端与声音发出仪器(手机、ipad等仪器)相连,而后将成品耳机另一端的听筒放置于测试治具的声音接收器5上,此时声音信号通过耳机发送至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的声音接收器5,声音接收器5通常为拾音器,拾音器接收到声信号后传递给驻极体放大器将声音进行放大,弥补成品耳机听筒传出的声音经过声音接收器5接收时产生的损耗,而后声信号通过驻极体放大器进行放大后,传输给音频电平指示器4,通过音频电平指示器4反馈信息,判断成品耳机的声音传输能力以及音量加减功能是否良好。
24.在对耳机转接线进行测试时,将耳机转接线的一端与声音发出仪器(手机、ipad等仪器)相连,而后将耳机转接线的另一端与工作机箱1上的转接线接口6相连,此时测试治具的功能相当于一对成品耳机,声音信号通过耳机转接线传递至转接线接口6处,而后转接线接口6将该声信号传递至驻极体放大器后,传送给音频电平指示器4,通过按动工作机箱1顶部的音量控制按钮2与暂停按钮3,进行音量加/减以及暂停/播放的指令,通过音频电平指示器4的显示结果来测试耳机转接线的各项功能;在对耳机转接线完成上述测试后,对耳机转接线的录音功能进行测试,利用转接线接口6进行录音,将音频发送至声音发出仪器,而后利用声音发出仪器播放该录音,以此检测耳机转接线的录音功能。
25.这样,测试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共用一台设备即可完成,操作简单,节约成本,取消操作人员耳朵接收声音识别听取,利用测试治具检测,防止了人工长时间工作有可能出现感官的偏差,提高了成品耳机及耳机转接线的测试效率及准确度,降低操作人员的疲劳度。
2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1顶部的一端设有第一扩音喇叭7,所述第一扩音喇叭7与第一测试机构的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第一扩音喇叭7的一侧设有第一扩音喇叭开关按钮71。在声音信号传入至第一测试机构时,可以通过第一扩音喇叭开关按钮71控制第一扩音喇叭7的开关,操作人员可以通过第一扩音喇叭7听到需要检测的元件传送的声音,在不需要时即可按动第一扩音喇叭按钮71关闭第一扩音喇叭7。
2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顶部1的另一端设有第二扩音喇叭8,所述第二扩音喇叭8与第二测试机构的驻极体放大器电性相连,第二扩音喇叭8的一侧设有第二扩音喇叭开关按钮81。在声音信号传入至第二测试机构时,可以通过第二扩音喇叭开关按钮81控制第二扩音喇叭8的开关,操作人员可以通过第二扩音喇叭8听到需要检测的元件传送的声音,在不需要时即可按动第二扩音喇叭按钮81关闭第二扩音喇叭8。
2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转接线接口6包括转接线录音接口61与转接线音量输入接口62。转接线录音接口61与转接线录音话筒连接,方便外界声信号的接收;转接线音量输入接口62与耳机转接线连接。
2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转接线录音接口61的一端与转接线录音话筒相连。转接线录音话筒可以接收外界的声信号,进而达成录音的功能。
3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声音接收器5顶部设有可拆卸隔音棉9。在对成品耳机进行测试时,将可拆卸隔音棉9移除,在对耳机转接线进行测试时,将可拆卸隔音棉9放置于
声音接收器5顶部,减小了传输过程中声信号产生的损耗。
3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音频电平指示器4上设有若干led灯。当音频电平指示器4接收到的音频信号较大时,led灯亮起的数量较多,当音频电平指示器4接收到的音频信号较小时,led灯亮起的数量减少,当led灯不亮时,证明音频电平指示器4未接收到音频信号。通过led灯亮起的数量可以测试是否接收到音频信号以及音频信号的大小。
3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工作机箱1表面设有两个耳机插入口,第一测试机构与第二测试机构的两个声音接收器5分别位于两个所述耳机插入口下方。两个耳机插入口的设置方便耳机听筒的固定与声音的传播。
33.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3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