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盒以及耳机盒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73122发布日期:2022-02-19 17:50阅读:68来源:国知局
耳机盒以及耳机盒组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耳机盒以及耳机盒组件。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耳机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耳机从形态结构上分为半入耳式和全入耳式两种。半入耳式耳机网罩较暴露,灰尘容易积聚在网罩周围,长时间不清洁容易堵住网罩不仅影响体验效果还加大了清洁难度;全入耳式耳机使用较长时间之后,与耳朵接触的部分容易积攒很多污垢,滋生细菌不利于耳道的健康。
3.相关技术中,耳机在不使用时通常收纳于耳机盒内,但是现有的耳机盒不能对耳机进行清洁,如果用户要清洗,还需要另外携带散装的清洗工具,导致清洁不方便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耳机盒,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耳机盒不具备清洁耳机的功能,导致耳机清洁不方便的技术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耳机盒,包括底壳、清洁件以及取出机构;底壳内设有用于容置耳机的耳机仓和收纳仓,收纳仓设于底壳的顶部;清洁件设于收纳仓内;取出机构与底壳活动连接,用以在外力作用下驱动清洁件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
6.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取出机构包括:
7.活动件,设于收纳仓的顶部,并与底壳活动连接;和
8.勾吊件,设于活动件朝向收纳仓的一侧,并与清洁件连接;
9.活动件可相对于底壳运动,以驱动勾吊件远离收纳仓运动。
1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活动件为活动盖,活动盖与底壳铰接;活动盖可相对于底壳转动运动,以打开或封盖收纳仓。
11.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取出机构包括设于收纳仓的底部的顶推件,顶推件与底壳滑动连接,并部分伸出于底壳。
12.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顶推件包括:
13.立杆,立杆设于收纳仓的底部;和
14.横杆,横杆与立杆成夹角连接,并朝向底壳的侧壁凸出设置;
15.横杆可在外力作用下朝向底壳的顶部运动,以驱动立杆向上顶出清洁件。
16.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取出机构还包括弹性件,弹性件夹设于立杆与底壳的底部之间。
17.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立杆的顶部设有用于承托清洁件的托盘;
18.和/或,取出机构还包括与横杆连接的拨扭,拨扭设于底壳的外侧表面。
19.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清洁件为蓝丁胶。
2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耳机盒还包括盖设在底壳顶部的上盖,上盖与底壳转
动连接,以打开或者封盖耳机仓和收纳仓;
21.和/或,耳机盒设有两个耳机仓,收纳仓位于两个耳机仓之间。
2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耳机盒组件,包括耳机和上述的耳机盒;耳机设于耳机仓内;耳机盒包括底壳、清洁件以及取出机构;底壳内设有耳机仓和收纳仓,收纳仓设于底壳的顶部;清洁件设于收纳仓内;取出机构与底壳活动连接,用以在外力作用下驱动清洁件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
23.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耳机盒中,底壳设有用于收纳耳机的耳机仓和用于收纳清洁件的收纳仓,使得清洁件能够随着耳机盒一起随身携带,避免了用户额外携带散装清洁件,达到节省时间的目的。同时,在底壳上设有与底壳活动连接的取出机构,该取出机构在受到外力作用下时,能够驱动清洁件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便于用户拿取清洁耳机,简化了用户的操作,提升了用户清洁耳机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25.图1为本实用新型耳机盒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6.图2为本实用新型耳机盒一实施例的全剖示意图;
27.图3为本实用新型耳机盒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8.图4为本实用新型耳机盒另一实施例的全剖示意图。
29.附图标号说明:
30.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底壳330顶推件110耳机仓331立杆120收纳仓332横杆200清洁件340弹性件300取出机构350托盘310活动件360拨扭310a活动盖400上盖320勾吊件500耳机
31.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3.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4.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35.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耳机盒,旨在通过在耳机盒内设置容纳清洁件的空间以及便于取出清洁件的机构,以达到便于清洁耳机的目的。可以理解的,本耳机盒可适用于任意类型的耳机收纳盒或耳机充电盒等,如无线蓝牙耳机或者有线耳机盒等,其具体的结构种类在此不做限制。
3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如图1至图4所示,该耳机盒包括底壳100、清洁件200以及取出机构300。
37.底壳100内设于用于容置耳机500的耳机仓110和收纳仓120,该收纳仓120位于底壳100的顶部;清洁件200设于收纳仓120内;取出机构300与底壳100活动连接,用以在外力作用下驱动清洁件200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120。
38.本实施例中,底壳100起到保护支撑的作用,其内部形成有耳机仓110和收纳仓120,耳机仓110用于收纳耳机500,收纳仓120用于收纳清洁件200,使得清洁件200能够随着耳机盒一起携带,从而避免用户再额外携带散装的清洗工具,节省了占用空间,同时也省去了寻找清洗工具的时间。收纳仓120与耳机仓110间隔设置,以避免耳机500与清洁件200之间产生干涉。取出机构300与底壳100活动连接,以能够在受到外力作用下,驱动收纳仓120中的清洁件200向上运动,并从收纳仓120中伸出,以便于用户拿取,进而方便清洁耳机500。
39.可以理解的,取出机构300的结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取出机构300可为推杆结构,可以将推杆结构设置在清洁件200的下方,以向上顶推的方式将清洁件200顶出;如取出机构300可为提拉结构,可以将提拉机构设置在清洁件200的上方,以向上提拉的方式将清洁件200拉出;或者取出机构300可设置在清洁件200侧部的凸出结构或者粘贴结构,以利用支撑力或者摩擦力将清洁件200从收纳仓120的顶部伸出。
40.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取出机构300与底壳100的活动连接方式也可根据实际取出机构300的结构形式而确定。如可以是转动连接或者滑动连接,转动连接时,可以采用丝杆-螺母组合结构、齿轮-齿条结构将转动运动转化为清洁件200的向上运动;滑动连接时,可以采用滑块-滑槽的配合结构。当然,取出机构300与底壳100之间的活动连接可以采用纯机械配合结构,用户手动操作即可;或者采用电机或者气缸等电气件结构进行驱动。
41.在一些实施例中,清洁件200的清洁材料可采用如海绵、湿巾、棉布或者胶体等具备清洁功能的材料。本实施例中考虑到清洁效果以及使用寿命等因素,可选地,清洁件200为蓝丁胶,蓝丁胶是压敏型胶粘材料,对灰尘的吸附效果较好而且能够反复使用,清洁能力强,在清洁耳机的同时也可以清洁耳机盒内部,提升了清洁效果。
42.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耳机盒中,底壳100设有用于收纳耳机500的耳机仓110和用于收纳清洁件200的收纳仓120,使得清洁件200能够随着耳机盒一起随身携带,避免了用户
额外携带散装清洁件200,达到节省时间的目的。同时,在底壳100上设有与底壳100活动连接的取出机构300,该取出机构300在受到外力作用下时,能够驱动清洁件200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120,便于用户拿取清洁耳机,简化了用户的操作,提升了用户清洁耳机500的便利性。
43.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参照图1和图2,取出机构300包括活动件310和勾吊件320;活动件310设于收纳仓120的顶部,并与底壳100活动连接;勾吊件320设于活动件310朝向收纳仓120的一侧,并与清洁件200连接;活动件310可相对于底壳100运动,以驱动勾吊件320远离收纳仓120运动。
44.本实施例中,取出机构300位于收纳仓120的顶部,利用勾吊件320提拉的方式将清洁件200从收纳仓120中取出。
45.活动件310与底壳100活动连接,活动件310可以与底壳100转动连接或者滑动连接或者可拆卸连接,勾吊件320设于活动件310朝向收纳仓120的一侧,且勾吊件320与清洁件200连接,则活动件310相对于底壳100运动时,能够带动勾吊件320朝向背离收纳仓120的方向运动,进而能够带动清洁件200朝向背离收纳仓120的方向运动,以伸出收纳仓120。
46.可选地,勾吊件320可以是卡勾、吊钩或者吊绳等结构。
47.进一步地,活动件310为活动盖310a,活动盖310a与底壳100铰接;活动盖310a可相对于底壳100转动运动,以打开或封盖收纳仓120。
48.可以理解的,本实施例中将活动件310与封盖收纳仓120的盖体设置为同一结构,活动盖310a与底壳100铰接,以便于用户打开或者封盖收纳仓120。
49.活动盖310a起到保护清洁件200的目的,延长清洁件200的受用寿命。并且,在活动盖310a打开收纳仓120的同时,能够将清洁件200从收纳仓120中取出,进一步提升了用户的便利性。
5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参照图3和图4,取出机构300包括设于收纳仓120的底部的顶推件330,顶推件330与底壳100滑动连接,并部分伸出于底壳100。
51.本实施例中,取出机构300设置在收纳仓120的底部,以利用向上顶推的方式将清洁件200从收纳仓120中顶出。
52.顶推件330部分伸出于底壳100,以便于用户在底壳100的外部操作。可选地,顶推件330可以是从底壳100的底部伸出,也可以从底壳100的侧部伸出。
53.顶推件300的结构形状可为杆状、块状、条状或者其他异形结构等。
54.在一实施例中,顶推件330包括立杆331和横杆332;立杆331设于收纳仓120的底部;横杆332与立杆331成夹角连接,并朝向底壳100的侧壁凸出设置;横杆332可在外力作用下朝向底壳100的顶部运动,以驱动立杆331向上顶出清洁件200。
55.本实施例中,顶推杆300具有呈夹角连接的立杆331和横杆332,立杆331呈上下延伸,横杆332伸出底壳100的侧壁,以便于用户推动横杆332向上运动时,能够带动立杆331向上运动。
56.横杆332伸出于底壳100的侧壁,保证了耳机盒底部外观的完整性,使得耳机盒的底部放置于平面上时更加平稳。
57.可选地,立杆331与横杆332垂直连接,以实现直角支撑,保证顶推件330的结构可靠性。
58.为了进一步方便用户操作,该横杆332伸出于底壳100侧壁的端部设有拨扭360,保证耳机盒外观的可视性的同时,提高用户的操作性。
59.在一实施例中,取出机构300还包括弹性件340,弹性件340夹设于立杆331与底壳100的底部之间。
60.本实施例中,弹性件340起到复位的作用。立杆331向上运动时,弹性件340被拉伸,当外力消失时,弹性件340恢复形变,将立杆331向下拉扯以回复到收纳仓120的底部位置,便于装载清洁件200。
61.可选地,弹性件340可为复位弹簧。
62.为了进一步保证清洁件200能够顺利被顶出,在一实施例中,立杆331的顶部设有用于承托清洁件200的托盘350。本实施例中,在收纳仓120的底部设置托盘350,以支撑清洁件200,同时相比于立杆331,增大了与清洁件200的接触面积,使得在顶升清洁件200的运动过程中更加可靠。
63.在本实施例中,可在收纳仓120上设置活动盖310a,以打开或封盖收纳仓120,以保护清洁件200,延长使用寿命。
64.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参照图1至图4,耳机盒还包括盖设在底壳100顶部的上盖400,上盖400与底壳100转动连接,以打开或者封盖耳机仓110和收纳仓120。
65.上盖400与底壳100围合形成耳机盒的外壳结构,上盖400与底壳100转动连接,以实现便于放置或者拿取耳机的目的。可通过一次打开上盖400,将耳机从耳机仓110中取出,同时也可以从收纳仓120中将清洁件200取出,简化了用户的操作。
66.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耳机盒设有两个耳机仓110,收纳仓120位于两个耳机仓110之间。两个耳机仓110分别用于收纳左右两个耳机,将收纳仓120设于两个耳机仓110之间,简化了耳机盒内部结构布局。
67.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耳机盒组件,参照图1至图4,该耳机盒组件包括耳机500和耳机盒,该耳机盒的具体结构参照上述实施例,由于本耳机盒组件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其中,耳机500设于耳机仓110内。
68.耳机盒中底壳100设有用于收纳耳机500的耳机仓110和用于收纳清洁件200的收纳仓120,使得清洁件200能够随着耳机盒一起随身携带,避免了用户额外携带散装清洁件200,节省了占用空间,同时省去了寻找清洗工具的时间。同时,在底壳100上设有与底壳100活动连接的取出机构300,该取出机构300在受到外力作用下时,能够驱动清洁件200向上运动以伸出收纳仓120,便于用户拿取清洁耳机500,简化了用户的操作,提升了用户清洁耳机500的便利性。
69.可选地,耳机500可以为无线蓝牙耳机或者有线耳机。耳机仓110的底部或者侧壁可设置充电结构,实现收纳盒充电功能。
70.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下,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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