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录屏直播系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59739发布日期:2022-09-27 22:52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录屏直播系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直播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录屏直播系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直播形式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主播在录屏直播的过程中,有同时展示主播人像和录屏内容的需要。
3.目前,录屏直播方式是采用同一移动设备来执行采集主播人像内容,以及通过屏幕录制软件采集屏幕内容两个任务,以向观众同时展示主播人像和屏幕内容。
4.然而,在上述录屏直播方式中,主播需要面向移动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时,要是用手来操作屏幕应用,主播与移动设备间的距离限制为手臂范围,角度被限制为面向摄像头的角度,并且在操作应用时会造成移动设备抖动,而抖动又使摄像头采集的人像视频质量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5.基于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录屏直播系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能够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录屏直播体验。
6.本技术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录屏直播系统,包括:直播终端和至少一个录屏终端;所述直播终端与至少一个录屏终端采用连麦技术建立通信连接;所述录屏终端用于录制屏幕中播放的主播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所述直播终端用于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7.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直播终端包括:摄像模块和音频采集模块;所述摄像模块用于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所述音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主播的音频数据。
8.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直播终端还用于显示至少一个录屏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
9.本技术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录屏直播方法,应用于直播终端,所述方法包括: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10.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包括:通过摄像模块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通过音频采集模块采集音频数据。
11.在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主播终端显示至少一个录屏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
12.本技术第三方面提供一种录屏直播方法,应用于录屏终端,所述方法包括:录制屏幕中的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以使直播终端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13.本技术第四方面提供一种直播终端设备,包括:拉流模块和混流模块;所述拉流模块用于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所述混流模块用于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14.本技术第五方面提供一种录屏终端设备,所述录屏终端设备用于录制屏幕中的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以使直播终端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15.本技术第六方面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指令,当所述指令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所述终端设备执行本技术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录屏直播方法。
16.本技术第七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系统总线;所述处理器以及所述存储器通过所述系统总线相连;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终端设备执行本技术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录屏直播方法。
17.相较于现有技术,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系统,包括:直播终端和至少一个录屏终端;所述直播终端与至少一个录屏终端采用连麦技术建立通信连接;所述录屏终端用于录制屏幕中播放的主播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所述直播终端用于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音频数据和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采用不同的终端设备分别采集主播人像视频、录制屏幕,基于连麦技术将两路音视频混为一路,使终端设备与主播之间的距离、角度不受限制,提高录屏直播的质量和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录屏直播观众端播放画面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系统结构图;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方法流程图;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个录屏直播观众端播放画面的示意图;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技术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21.正如前文所述,主播在录屏直播的过程中,有同时展示主播人像和录屏内容的需要,如图1所示,在观众屏幕中播放显示的有主播人像、主播端的屏幕内容。目前,录屏直播方式是采用同一移动设备来执行采集主播人像内容,以及通过屏幕录制软件采集屏幕内容两个任务,以向观众同时展示主播人像和屏幕内容。
22.然而,在上述录屏直播方式中,主播需要面向移动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时,要是用手来操作屏幕应用,主播与移动设备间的距离限制为手臂范围,角度被限制为面向摄像头的角度,并且在操作应用时会造成移动设备抖动,而抖动又使摄像头采集的人像视频质量不佳。
23.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录屏直播系统、方法设备和存储介质,录屏直播系统采用不同的终端设备分别采集主播人像视频、录制屏幕,基于连麦技术将两路音视频混为一路,使终端设备与主播之间的距离、角度不受限制,提高录屏直播的质量和用户体验。
24.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系统进行详细说明。
25.参见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系统结构图。如图2所示,录屏直播系统包括:直播终端210和至少一个录屏终端220。
26.所述直播终端210与至少一个录屏终端220采用连麦技术建立通信连接;所述录屏终端220用于录制屏幕中播放的主播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所述直播终端210用于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220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音频数据和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230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27.本技术实施例采用不同的终端设备分别采集主播人像视频、录制屏幕,基于连麦技术将两路音视频混为一路,使终端设备与主播之间的距离、角度不受限制,提高录屏直播的质量和用户体验。
28.在一个示例中,直播终端210与一个录屏终端220连麦进行录屏直播,例如,直播单
机游戏,观众终端230的播放画面如图1所示。
2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直播终端包括:摄像模块和音频采集模块;所述摄像模块用于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所述音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主播的音频数据。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直播终端还用于显示至少一个录屏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
31.在一个示例中,直播终端、录屏终端为不同的手机。
3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录屏直播方法,应用于直播终端,所述方法包括: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3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包括:通过摄像模块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通过音频采集模块采集音频数据。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主播终端显示至少一个录屏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
3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录屏直播方法,应用于录屏终端,所述方法包括:录制屏幕中的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以使直播终端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36.参见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录屏直播方法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直播终端通过摄像模块采集主播的视频数据;通过音频采集模块采集音频数据。录屏终端1和录屏终端2分别录制屏幕的音视频数据。直播终端通过拉流模块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录屏终端1和录屏终端2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通过混流模块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观众终端的播放画面如图4所示。
3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直播终端设备,包括:拉流模块和混流模块;所述拉流模块用于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所述混流模块用于将直播终端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数据进行播放。
3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录屏终端设备,所述录屏终端设备用于录制屏幕中的音视频数据并发送到连麦内容分发网络,以使直播终端从连麦内容分发网络获取至少一个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将采集的主播的音视频数据、录屏终端录制的音视频数据混为一路音视频数据发送至直播内容分发网络,以使得观众终端从直播内容分发网络获取音视频
数据进行播放。
39.参见图5,其示出了适于用来实现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700的结构示意图,该电子设备用于实现如图2所示的录屏直播系统对应的功能。图5示出的电子设备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40.如图5所示,电子设备700可以包括处理装置(例如中央处理器、图形处理器等)7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7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装置7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703中的程序而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在ram 703中,还存储有电子设备7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处理装置701、rom 702以及ram 703通过总线704彼此相连。输入/输出(i/o)接口705也连接至总线704。
41.通常,以下装置可以连接至i/o接口705:包括例如触摸屏、触摸板、键盘、鼠标、摄像头、麦克风、加速度计、陀螺仪等的输入装置706;包括例如液晶显示器(lcd)、扬声器、振动器等的输出装置707;包括例如磁带、硬盘等的存储装置708;以及通信装置709。通信装置709可以允许电子设备700与其他设备进行无线或有线通信以交换数据。虽然图5示出了具有各种装置的电子设备700,但是应理解的是,并不要求实施或具备所有示出的装置。可以替代地实施或具备更多或更少的装置。
42.特别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文参考流程图描述的过程可以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例如,本公开的实施例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承载在非暂态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流程图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在这样的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装置7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或者从存储装置708被安装,或者从rom 702被安装。在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装置701执行时,执行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中限定的上述功能。
43.需要注意,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或其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技术的操作的计算机程序代码,上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smalltalk、c++,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部分在远程计算机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机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机的情形中,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机,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机(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44.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是上述两者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技术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而在本技术中,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
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电线、光缆、rf(射频)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45.需要注意,本文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形是开放性包括,即“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另外的实施例”;术语“一些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些实施例”。其他术语的相关定义将在下文描述中给出。
46.需要注意,本技术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概念仅用于对不同的装置、模块或单元进行区分,并非用于限定这些装置、模块或单元所执行的功能的顺序或者相互依存关系。
47.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已经采用特定于结构特征和/或方法逻辑动作的语言描述了本主题,但是应当理解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限定的主题未必局限于上面描述的特定特征或动作。相反,上面所描述的特定特征和动作仅仅是实现权利要求书的示例形式。
48.虽然在上面论述中包含了若干具体实现细节,但是这些不应当被解释为对本技术的范围的限制。在单独的实施例的上下文中描述的某些特征还可以组合地实现在单个实施例中。相反地,在单个实施例的上下文中描述的各种特征也可以单独地或以任何合适的子组合的方式实现在多个实施例中。
49.以上描述仅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对所运用技术原理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中所涉及的公开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同时也应涵盖在不脱离上述公开构思的情况下,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技术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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