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显示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3038026发布日期:2023-01-24 20:34阅读:22来源:国知局
信息显示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涉及但不限于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2.当前,在使用裸眼3d笔记本屏幕时,由于摄像头识别角度有限,用户在使用笔记本屏幕时,必须坐到笔记本前,且屏幕与键盘类似垂直才有可能看到3d出屏的效果,如果观看角度发生改变,主体显示内容的显示比例改变会导致显示内容失真,影响用户的观看体验。而且在一些使用场景下,比如利用3d显示优势更沉浸玩游戏的场景、与多人分享3d内容的场景下,也无技术施展空间。目前市场上裸眼3d笔记本还在前沿研究阶段,没有大批量产品出现,暂无解决显示内容失真的相关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显示方法、装置及设备。
4.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显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7.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8.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包括:
10.通过所述电子设备的图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
11.基于所述三维位置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包括:
13.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
14.将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第一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所述第一连线为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所述第一方向为预设方向,所述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包括:
16.根据角度分量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所述角度分量为所述第一角度中在所述第
一方向上的分量。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所述第一连线为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所述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包括:
18.根据所述第一连线在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的投影确定所述第一方向;
19.根据所述第一角度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
2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21.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超过伸缩阈值;
22.确定第二伸缩比例,所述第二伸缩比例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二方向上的伸缩比例,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2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所述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
24.对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进行相同伸缩比例的伸缩处理,得到具有所述显示效果的显示图像。
2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所述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包括:
26.根据所述角度信息调整所述第一显示图像、所述第二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位置,以使观看者感知到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深度跟随所述角度信息进行变化。
2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显示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28.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29.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30.显示模块,用于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
3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
3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可执行指令,用于引起处理器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时,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
3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当信息显示设备的处理器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读取所述可执行指令,并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时,实现上述信息显示方法。
3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装置及设备,通过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并根据角度信息来确定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从而采用显示效果显示待显示图像。
附图说明
35.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的一个可选的流程示意图;
36.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垂直角度的示意图;
37.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钝角角度的示意图;
38.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锐角角度的示意图;
39.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钝角角度对应显示效果的示意图;
40.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锐角角度对应显示效果的示意图;
41.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的一个可选的流程示意图;
42.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不同角度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
43.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44.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设备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5.为了更清楚地阐述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应当理解,下文对于实施例的描述旨在对本技术实施例的总体构思进行解释和说明,而不应当理解为是对本技术实施例的限制。在说明书和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记指代相同或相似的部件或构件。为了清晰起见,附图不一定按比例绘制,并且附图中可能省略了一些公知部件和结构。
46.在一些实施例中,除非另外定义,本技术实施例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实施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技术实施例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措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多个。“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连接”或者“相连”等类似的词语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机械的连接,而是可以包括电性的连接,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上”、“下”、“左”、“右”、“顶”或“底”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当诸如层、膜、区域或衬底之类的元件被称作位于另一元件“上”或“下”时,该元件可以“直接”位于另一元件“上”或“下”,或者可以存在中间元件。
4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显示方法,通过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基于所述角度信息来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如此,本技术实施例在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之后,根据角度信息,确定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采用显示效果来显示待显示图像,当观看角度发生改变时,主体内容的比例显示不会失真,从而极大的提高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48.本技术实施例中,信息显示方法可以应用于信息显示设备,信息显示设备可以实施为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包括终端或者服务器,其中,终端可以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
式计算机,移动设备(例如,移动电话,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专用消息设备,便携式游戏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电和智能车载设备等任意的具备图像显示功能的终端;服务器可以是独立的物理服务器,也可以是多个物理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分布式系统,还可以是提供云服务、云数据库、云计算、云函数、云存储、网络服务、云通信、中间件服务、域名服务、安全服务、内容分发网络(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平台等基础云计算服务的云服务器。终端以及服务器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地连接,本技术实施例中不做限制。
49.下面,将说明信息显示设备实施为服务器时的示例性应用,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50.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的一个可选的流程示意图,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可以通过步骤s101至步骤s103实现:
51.步骤s101、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52.本技术实施例的信息显示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中,所述电子设备可以为具有摄像头的终端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设备,也可以为能够连接摄像头的终端设备,例如电视,台式计算机等设备,所述显示装置为显示电子设备及其控制装置的输出信息的装置,如笔记本电脑屏幕,平板电脑屏幕,电视屏幕等。
53.在一些实施例中,目标对象位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前方时,图像采集装置会对目标对象进行图像或视频采集,从而获得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位置信息;根据位置信息,能够计算得到目标对象相对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54.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目标对象包括人脸,当人眼观看笔记本电脑时,笔记本上的摄像头追踪人眼位置相对于屏幕的距离,计算人眼观看屏幕内容的角度,得到上述角度信息。
5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设备可以为台式电脑,台式电脑的显示屏上方连接摄像头,该摄像头用于采集用户的图像或视频,并将采集到的图像或视频发送到服务器,图像处理模块解析采集的图像或视频,计算得到用户、台式电脑的显示屏与摄像头的三维坐标信息,根据三维坐标信息,图像处理模块能够计算得到用户相对于台式电脑的显示屏的角度信息。
56.在一些实施例中,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可以通过步骤s1011至步骤s1012(图中未示出)实现:
57.步骤s1011、通过所述电子设备的图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
58.在一些实施例中,在预设范围内检测到目标对象时,启动电子设备的图像采集装置采集目标对象的图像,将目标对象的图像发送到服务器,服务器计算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
59.步骤s1012、基于所述三维位置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60.在一些实施例中,根据目标对象相对于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得到目标对象、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与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坐标信息,进而确定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目标对象的位置关系与角度信息具有关联关系,当目标对
象移动时,目标对象的坐标信息改变,从而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随目标对象的坐标信息而改变。
61.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所述图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所述角度信息,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第一连线为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垂直角度的示意图,根据目标对象相对于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图像采集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m1、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n1,通过相对距离m1、n1以及勾股定理,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信息,即第一连线与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a,当a等于90度时,即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垂直角度。
62.在一些实施例中,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钝角角度的示意图,根据目标对象相对于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图像采集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m2、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n2,通过相对距离m2、n2以及勾股定理,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信息,即第一连线与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b,当b大于90度时,即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钝角角度。
63.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锐角角度的示意图,根据目标对象相对于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图像采集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m3、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相对距离n3,通过相对距离m3、n3以及勾股定理,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信息,即第一连线与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c,当c大于90度时,即目标对象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之间的角度为锐角角度。
64.步骤s102、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65.在一些实施例中,待显示图像可以是用户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游戏应用时形成的游戏视频中的任一视频帧,也可以是用户在通过电子设备进行学习中观看的课程内容,还可以是用户使用各种应用程序的程序界面,或者,也可以是用户在其他使用场景或界面下所显示的图像。
6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使用笔记本电脑观看视频时,笔记本的显示屏的位置不变,利用笔记本的摄像头采集所述用户的图像,将用户的图像发送至笔记本的图像处理模块,图像处理模块解析得到用户的位置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与笔记本的显示屏之间的角度信息。用户的位置与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具有关联作用,角度信息确定后,笔记本的显示屏中的待显示图像会产生对应的显示效果,当用户的位置改变后,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随用户的位置而改变。
67.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直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第一拉伸比例不变;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钝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第一拉伸比例减小;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锐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
在第一方向上的第一拉伸比例也减小。
68.步骤s103、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
69.在一些实施例中,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与第一方向的第一拉伸比例相关。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直角时,待显示图像的第一拉伸比例不变,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不变。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钝角或锐角时,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第一拉伸比例减小,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随第一拉伸比例的减小而改变。
70.在一些实施例中,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钝角角度对应显示效果的示意图。如果用户与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之间的角度为钝角时,待显示图像的拉伸比例减小,待显示图像的画面内容出屏展示,待显示图像在显示屏中的显示比例保持不变。
71.在一些实施例中,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锐角角度对应显示效果的示意图。如果用户与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角度为锐角时,待显示图像的拉伸比例减小,待显示图像的画面内容入屏展示,待显示图像在显示屏中的显示比例保持不变。
72.本技术实施在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后,基于三维位置关系,确定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基于角度信息,确定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将待显示图像在第一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如此,本技术实施例在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后,能够得到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当角度信息改变时,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也随之改变,第一伸缩比例对应的显示效果也随之改变,因此,当用户观看角度发生改变时,用户看到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会随之改变,待显示图像的显示图像不会失真,不会影响用户的观看体验。
73.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的一个可选的流程示意图,如图7所示,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还可以通过步骤s701至步骤s702实现:
74.步骤s701、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
75.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直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拉伸比例不变,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钝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拉伸比例减小,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锐角时,显示装置中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拉伸比例减小。
76.步骤s702、将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77.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直角时,待显示图像的拉伸比例不变,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不变。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钝角或锐角时,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拉伸比例减小,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改变,与第一方向的拉伸比例相关。
7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
一角度,所述第一连线为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的之间的连线,所述第一方向为预设方向,所述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包括根据角度分量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所述角度分量为所述第一角度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分量。
79.在一些实施例中,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第一连线为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第一方向为预设方向,基于目标对象相对于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包括根据所述第一连线在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的投影确定所述第一方向,根据所述第一角度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
80.在一些实施中,通过控制目标对象左右眼画面中内容相对于待显示图像的视角差来控制内容是入屏还是出屏效果,通过对内容的拉长来矫正大于或小于90
°
时的内容形变,即通过角度确定第一伸缩比例。
81.本技术实施例中,目标对象相对于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将待显示图像在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为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当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为钝角或者锐角时,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拉伸比例减小,如此,通过控制目标对象相对于待显示图像的角度信息来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能够使得角度信息改变后,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图像不会失真,不会影响用户的体验效果。
82.在一些实施例中,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将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还可以包括步骤s10至步骤s20:
83.步骤s10、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超过伸缩阈值。
84.步骤s20、确定第二伸缩比例,所述第二伸缩比例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二方向上的伸缩比例,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85.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用户观看笔记本电脑时,笔记本中的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与用户的位置相关,通过获取用户与笔记本的显示屏的角度信息,确定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上的第一伸缩比例。第一方向不是固定的,根据实际角度信息的方向确定第一方向,然后再调第一方向的伸缩(即第一方向除了纵向,也可以是横向、斜方向等)。
8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当第一伸缩比例超过伸缩阈值时,第一方向的拉伸过大,则第一方向的拉伸比例超过了屏幕第一方向的显示比例,影响了用户观看效果,从而确定第二伸缩比例(第二伸缩比例为待显示图像在第二方向上的伸缩比例,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垂直),以确保图像的横纵比例不变。
8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所述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对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进行相同伸缩比例的伸缩处理,得到具有所述显示效果的显示图像。
8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不同角度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图
8中的左图是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之间的角度为直角时的场景,图8中的右图是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之间的角度为钝角时的场景。当观看者相对于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为直角时,待显示图像的显示效果不变,当观看者相对于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为钝角时,观看者的左右眼睛会分别接收到一个待显示图像,通过对左右眼画面中的内容进行相同伸缩比例的伸缩处理,使得观看者眼中看到的待显示图像为立体图像。
8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所述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包括根据所述角度信息调整所述第一显示图像、所述第二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位置,以使观看者感知到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深度跟随所述角度信息进行变化。
90.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观看者观看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时,笔记本的图像采集装置能够获取观看者的人脸的视频,识别观看者的人脸与电脑屏幕的角度,当人脸与电脑屏幕的角度进行变化时,调整图像的显示比例,使得不同角度对应的显示效果不会失真,利用3d显示的优势,能使得观看者感知到屏幕中的内容在显示屏中的显示深度跟随角度信息进行变化。
91.基于上述信息显示方法,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装置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如图9所示,该信息显示装置900包括获取模块901、确定模块902和显示模块903,其中,获取模块901,用于获取目标对象相对于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模块902,用于基于所述角度信息,确定所述显示装置中的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显示模块903,用于采用所述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待显示图像。
92.在一些实施例中,获取模块901,还用于通过所述电子设备的图像采集装置,获取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的三维位置关系;基于所述三维位置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
93.在一些实施例中,确定模块902,还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对象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的角度信息,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一方向的第一伸缩比例;将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伸缩比例下的显示效果,确定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对应的显示效果。
9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所述第一连线为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所述确定模块902,还用于根据角度分量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所述角度分量为所述第一角度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分量。
9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角度信息包括第一连线与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之间的第一角度,所述第一连线为所述目标对象与所述待显示图像之间的连线;所述确定模块902,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连线在所述显示装置屏幕表面的投影确定所述第一方向;根据所述第一角度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
9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阈值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伸缩比例超过伸缩阈值;比例确定模块,用于确定第二伸缩比例,所述第二伸缩比例为所述待显示图像在第二方向上的伸缩比例,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9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显示模块903,
还用于对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进行相同伸缩比例的伸缩处理,得到具有所述显示效果的显示图像。
9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待显示图像包括第一显示图像和第二显示图像,所述第一显示图像和所述第二显示图像使观看者将所述待显示图像感知为立体图像;显示模块903,还用于根据所述角度信息调整所述第一显示图像、所述第二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位置,以使观看者感知到所述待显示图像在所述显示装置中的显示深度跟随所述角度信息进行变化。
99.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装置的描述,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描述是类似的,具有相同方法实施例相似的有益效果,因此不做赘述。对于本装置实施例中未披露的技术细节,请参照本技术方法实施例的描述而理解。
10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上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相关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这样,本技术实施例不限制于任何特定的硬件和软件结合。
10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显示设备,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设备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所述信息显示设备1000至少包括:处理器1001和配置为存储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1002,其中处理器1001通常控制所述信息显示设备的总体操作。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1002配置为存储由处理器1001可执行的指令和应用,还可以缓存待处理器1001和信息显示设备1000中各模块待处理或已处理的数据,可以通过闪存或随机访问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实现。
10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存储有可执行指令的存储介质,其中存储有可执行指令,当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将引起处理器执行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信息显示方法,例如,如图1示出的方法。
103.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铁电存储器(fram,ferromagnetic random access memory)、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带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闪存、磁表面存储器、光盘、或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compact disk-read only memory)等存储器;也可以是包括上述存储器之一或任意组合的各种设备。
104.在一些实施例中,可执行指令可以采用程序、软件、软件模块、脚本或代码的形式,按任意形式的编程语言(包括编译或解释语言,或者声明性或过程性语言)来编写,并且其可按任意形式部署,包括被部署为独立的程序或者被部署为模块、组件、子例程或者适合在计算环境中使用的其它单元。
10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当信息显示设备的处理器从所述计算机可
读存储介质读取所述可执行指令,并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时,实现上述信息显示方法。
106.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应理解,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上述各过程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上述本技术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10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
108.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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