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电子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1、目前,折叠屏终端设备(例如折叠屏手机)得到广泛使用,其中,带有外屏和内屏的内折式折叠屏终端设备成为主流产品。针对内屏前摄方案主要有内屏挖孔和屏下摄像两种方案。其中,内屏挖孔影响屏幕显示完整性,全面屏体验不好;屏下摄像技术还不成熟,画质较低,导致用户体验较差。
2、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将前置摄像头设置在终端设备的外部,这又导致用户不使用前置摄像头或者不使用终端设备时,前置摄像头位于终端设备外部的摄像头,不仅会增加整机体积,不利于用户携带;而且还容易与异物碰撞,导致摄像头损坏。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2、为此,本公开的实施例提出一种终端设备,以方便终端设备的携带和降低摄像头损坏的风险。
3、本公开实施例的终端设备包括设备主体和摄像头,所述设备主体具有一端开口的容纳腔,所述设备主体包括可摆动地相连的第一机体和第二机体,以便所述设备主体在折叠状态和展开状态之间切换;所述摄像头可移动地与设备主体相连,以便所述摄像头通过所述开口进出所述容纳腔;其中,在所述折叠状态,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容纳腔内;在所述展开状态,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容纳腔外。
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设备主体包括转轴,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之间通过转轴可摆动地相连,所述容纳腔设于所述转轴上。
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中的至少一个上设有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可转动地与所述转轴连接,以便所述第一机体与所述第二机体可摆动地相连,所述容纳腔设于所述连接部处。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上设有第一配合部;所述摄像头上设有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二配合部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一配合部配合,以便所述设备主体在所述折叠状态和所述展开状态之间切换时,驱动所述摄像头移动。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配合部为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配合部为滑块;或者所述第一配合部为滑块,所述第一配合部为弧形凹槽。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容纳腔的腔壁上设有第一止转部,所述摄像头上设有第二止转部,所述第一止转部与所述第二止转部止转配合。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止转部为止转槽,所述止转槽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止转部为止转块,或者所述第一止转部为止转块,所述第二止转部为止转槽,所述止转槽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所述止转块设于所述止转槽内。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设备主体上设有第一导向部,所述摄像头上设有第二导向部,所述第二导向部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一导向部配合。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孔,所述第二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柱;或者所述第一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柱,所述第二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孔。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孔,所述第一配合部设于所述导向孔的孔壁上;和/或所述第二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柱,所述第二配合部设于所述导向柱上。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上均设有所述第一导向部;所述第二导向部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导向部中的一个与所述第一机体上的所述第一导向部配合,另一个与所述第二机体上的所述第一导向部配合。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沿所述转轴的轴向可移动地与所述设备主体相连,所述开口设于所述转轴的轴向一侧;或者所述摄像头沿所述转轴的径向可移动地与所述设备主体相连,所述开口设于所述转轴的径向一侧。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开口处设有密封件,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密封件密封配合。
16、本公开实施例的终端设备,通过在设备主体上设置具有开口的容纳腔,且摄像头可以相对设备主体移动,使得设备主体在折叠状态和展开状态之间切换的过程中,摄像头可以通过开口进出容纳腔。在折叠状态,用户不需要使用摄像头,摄像头位于容纳腔内,即摄像头隐藏于设备主体的内部,不仅方便用户携带该终端设备,而且有效避免摄像头与异物碰撞;而在展开状态,摄像头位于容纳腔外,即摄像头悬伸出设备主体的外部,用户可以使用摄像头进行拍摄,满足用户的拍摄需求。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终端设备具有携带方便和摄像头不易损坏等优点。
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包括转轴,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之间通过转轴可摆动地相连,所述容纳腔设于所述转轴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中的至少一个上设有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可转动地与所述转轴连接,以便所述第一机体与所述第二机体可摆动地相连,所述容纳腔设于所述连接部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上设有第一配合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为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配合部为滑块;或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腔壁上设有第一止转部,所述摄像头上设有第二止转部,所述第一止转部与所述第二止转部止转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止转部为止转槽,所述止转槽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止转部为止转块,或者
8.根据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上设有第一导向部,所述摄像头上设有第二导向部,所述第二导向部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可移动地与所述第一导向部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孔,所述第二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柱;或者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部为沿所述摄像头的移动方向延伸的导向孔,所述第一配合部设于所述导向孔的孔壁上;和/或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体和所述第二机体上均设有所述第一导向部;
12.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沿所述转轴的轴向可移动地与所述设备主体相连,所述开口设于所述转轴的轴向一侧;或者
13.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处设有密封件,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密封件密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