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41835发布日期:2022-08-06 04:29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设备中的回声消除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由于普通麦克风是安装于电子设备的整机上,普通麦克风录取回声信号时,不管隔震做得再怎么好,都不可避免地把喇叭发声时产生的振动信号一并录入进去,这样就会导致回声信号包含了振动信号,这样和参考回声信号对比就会有一定的失真导致消回声消得不干净,回声残留信号较多;现有技术中,通常的做法是增强消回声算法能力,但因为无法完全消除回声信号中的振动信号,也会导致消完回声后的音频数据出现失真,音频质量变低。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经回声处理后其振动信号和残留的回声得到很大限度的消除,从而利于得到干净不失真的音频数据。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包括至少一组拾取部件,所述拾取部件包括第一麦克风和骨传导麦克风,所述第一麦克风用于拾取第一信号,所述骨传导麦克风用于拾取振动信号,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相邻设置;所述回声消除装置还包括远端音频输出模块、获取模块、输出模块和信号处理模块;所述获取模块连接于所述远端音频输出模块并用于获取参考回声信号;所述输出模块分别与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相连接,用于输出所述第一信号消减所述振动信号后得到的第二信号;所述信号处理模块连接于所述输出模块和所述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参考回声信号来对所述第二信号进行回声消除。
5.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回声消除装置还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设置有孔位,所述孔位分别与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相对应。
6.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之间的间距不大于5mm。
7.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沿所述安装板的中线对称分布。
8.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信号处理模块包括数字信号调节模块,所述数字信号调节模块用于将所述参考回声信号进行增益调节和/或相位调节处理。
9.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具有上述回声消除装置。
10.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子设备为会议机。
11.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会议机包括会议机主体,所述远端音频输出模块连接有至少两个扬声器,至少一组所述第一麦克风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位于两个所述
扬声器之间。
12.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会议机主体沿外周设置有多组拾取部件,各组所述拾取部件均与所述信号处理模块相连接。
13.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子设备为智能音箱或手机或运动相机或云台相机或全景相机。
14.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通过设置的骨传导麦克风拾取振动信号,将所述第一麦克风拾取的第一信号过滤掉振动信号后得到外界声信号经由所述输出模块输出第二信号,再根据所述获取模块获取的参考回声信号,经信号处理模块根据参考回声信号对第二信号进行处理后,其残留的回声得到很大限度的消除,从而利于得到干净不失真的近端语音。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会议机的立体装配图;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会议机的立体分解图;
18.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中所述安装板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是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标号:
21.1-第一麦克风;2-骨传导麦克风;3-安装板;4-远端音频输出模块;5-会议机;12-拾取部件;13-输出模块;14-获取模块;15-信号处理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3.需要说明的是,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直接设置、连接,也可以通过居中元部件、居中结构间接设置、连接。
24.另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若有“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的用语,其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常规放置状态或使用状态,其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结构、特征、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也不是必须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5.在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和各实施例,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例如通过不同的具体技术特征/实施例的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实施方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中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实施例的各
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26.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包括至少一组拾取部件12,所述拾取部件12包括第一麦克风1和骨传导麦克风2,所述第一麦克风1用于拾取第一信号,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用于拾取振动信号;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相邻设置;所述回声消除装置还包括远端音频输出模块4、获取模块14、输出模块13和信号处理模块15;所述获取模块14连接于所述远端音频输出模块4并用于获取参考回声信号;所述输出模块13分别与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相连接,所述输出模块13用于输出所述第一信号消减所述振动信号后得到的第二信号;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分别连接于所述输出模块13和所述获取模块14,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用于根据所述参考回声信号来对所述第二信号进行回声消除。具体应用中,所述第一信号包括振动信号、外界声信号以及回声信号;当振动信号得到最大程度抵消时,即完全相同得以消减后,第二信号即外界声信号和回声信号。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通过设置的骨传导麦克风2拾取振动信号,将所述第一麦克风1拾取的第一信号过滤掉振动信号后得到第二信号经由所述输出模块13输出,再根据所述获取模块14获取的参考回声信号,经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根据参考回声信号对第二信号进行处理后,其残留的回声得到很大限度的消除,从而利于得到干净不失真的近端语音。
27.进一步地,所述回声消除装置还包括安装板3,所述安装板3设置有孔位,所述孔位分别与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相对应。
2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沿所述安装板3的中线对称分布,有利于收集到的振动信号保持一致以进行消减。
2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之间的间距不大于5mm。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例,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之间的间距为3mm,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之间的间距减小,有利于保持获取的振动信号一致性,使得振动信号均被抵消。
30.进一步地,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包括数字信号调节模块,所述数字信号调节模块用于将所述参考回声信号进行增益调节或相位调节处理,或者增益调节和相位调节同时进行,以得到与实际回声信号更为接近的信号,即两者尽可能幅度相同相位相反,并用于消减实际的回声信号。
3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具有上述回声消除装置。
32.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例,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电子设备为会议机5。
33.进一步地,所述会议机5包括会议机主体,所述远端音频输出模块4连接有至少两个扬声器,至少一组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位于两个所述扬声器之间。所述获取模块14获取的参考回声信号即所述扬声器发出信号的参考回声信号,并输送至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即可根据所述参考回声信号消除由第一麦克风1拾取的回声信号,同时根据骨传导麦克风2拾取的振动信号消减第一麦克风1拾取的第一信号中的振动信号,使得第一麦克风1的近端语音排除其干扰后更为纯净、不失真。
34.进一步地,所述会议机主体沿外周设置有多组拾取部件12所述,各组所述拾取部件均与所述信号处理模块相连接;具体地,各所述第一麦克风1和各所述骨传导麦克风2均
连接于所述信号处理模块15。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例,所述会议机5为立体结构,根据需要沿会议机主体的外周设置多组所述拾取部件12,使得每一组的拾取部件12都能将振动信号和扬声器的回声信号过滤掉,不互相干涉,不必等待回声自行削弱后减少干涉,可以连续输出高品质、真实纯净的近端语音。
3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设备为智能音箱;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设备为手机;当然地,所述电子设备还可以为运动相机或云台相机或全景相机中的任意一种。
3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回声消除装置及电子设备,通过设置的骨传导麦克风2拾取振动信号,将所述第一麦克风1拾取的第一信号过滤掉振动信号后得到的第二信号经由所述输出模块13输出,再根据所述获取模块14获取的参考回声信号,经信号处理模块15根据参考回声信号对第二信号进行处理后,其残留的回声得到很大限度的消除,从而利于得到干净不失真的近端语音。
3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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