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补光配件、终端设备保护壳及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821407发布日期:2022-10-14 23:14阅读:36来源:国知局
一种补光配件、终端设备保护壳及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终端设备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补光配件、终端设备保护壳及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终端设备的快速发展更新,手机成为当今生活、工作中所必不可少的电子产品。为了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求,现有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以具有拍摄功能的手机为例,由之前的后置摄像头发展到当今的前、后双置摄像头,方便人们用手机利用后置摄像头进行拍摄的同时,还可以采用前置摄像头进行自拍。然而,由于当前的手机中的补光灯均为后置补光灯,只能辅助后置摄像头进行拍摄,在光线不佳的情况下利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自拍时,由于没有补光灯的补光效果,人脸会偏暗而成像不佳,若提高感光度则会出现较多躁点,且成像不自然。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补光配件、终端设备保护壳及终端设备,旨在实现对终端设备进行补光,以提高终端设备的摄影效果。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补光配件,包括:
5.配件本体,所述配件本体设有容纳腔;
6.滑动机构,所述滑动机构滑动连接于所述容纳腔内部,所述滑动机构上设置有补光装置;所述滑动机构用于承受驱动使所述补光装置伸出于所述容纳腔;
7.电源装置,所述电源装置设置于所述容纳腔内部,所述电源装置与所述补光装置电性连接,所述电源装置用于为所述补光装置提供电力。
8.可选地,所述滑动机构包括滑动件以及调节旋钮;所述滑动件与所述容纳腔滑动连接,所述容纳腔的侧部设有供所述滑动件伸出的缺口部,所述补光装置安装于所述滑动件上;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容纳腔转动连接,且所述调节旋钮至少部分外露于所述容纳腔;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滑动件传动连接,所述调节旋钮用于调节所述滑动件伸出所述容纳腔的长度。
9.可选地,所述滑动件的侧部设有齿条,所述齿条沿所述滑动件的滑动方向延伸设置;所述调节旋钮的环形外侧设有环形齿面,所述环形齿面与所述齿条啮合连接。
10.可选地,所述容纳腔内部设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槽沿所述滑动件的滑动路径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所述滑动件滑动连接于所述导向槽上。
11.可选地,所述调节旋钮设置在所述容纳腔的侧部,且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终端设备的侧边按钮相平齐。
12.可选地,所述补光装置包括发光面板。
13.可选地,所述容纳腔的外侧角位处为倒角设置和/或圆角设置。
14.可选地,所述配件本体设有连接装置,所述连接装置用于与终端设备保护壳或终
端设备连接。
1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终端设备保护壳,包括上述的补光配件。
1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终端设备,包括上述的补光配件。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8.本实用新型在配件本体上设置容纳腔,其中,容纳腔的内部安装有滑动机构,将补光装置设置在滑动机构上。当需要进行补光时,通过滑动机构将补光装置伸出于所述容纳腔,从而实现对终端设备的前置摄像头进行补光,以提高前置摄像头的摄影效果。在无需使用前置摄像头时,将补光装置收纳于容纳腔内部,简洁大方。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一;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二;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三;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四;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其五;
25.图6为本实用新型补光配件一实施例中容纳腔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26.图中所标各部件的名称如下:
27.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配件本体2容纳腔201缺口部3滑动机构301滑动件302调节旋钮303齿条304环形齿面4补光装置401发光面板5连接装置6导向槽7电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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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9.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补光配件,参考附图1-5,配件本体1,配件本体1设有容纳腔2;滑动机构3,滑动机构3滑动连接于容纳腔2内部,滑动机构3上设置有补光装置4;滑动机构3用于承受驱动使补光装置4伸出于容纳腔2;电源装置7,电源装置7设置于容纳腔2内部,电源装置7与补光装置4电性连接,电源装置7用于为补光装置4提供电力。
30.本实用新型在配件本体1上设置容纳腔2,其中,容纳腔2的内部安装有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置4设置在滑动机构3上。当需要进行补光时,通过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置4伸出于容纳腔2,从而实现对终端设备的前置摄像头进行补光,以提高前置摄像头的摄影效果。在无需使用前置摄像头时,将补光装置4收纳于容纳腔2内部,简洁大方。
31.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方案,滑动机构3包括滑动件301以及调节旋钮302;滑动件301与容纳腔2滑动连接,容纳腔2的侧部设有供滑动件301伸出的缺口部201,补光装置4安装于滑动件301上;调节旋钮302与容纳腔2转动连接,且调节旋钮302至少部分外露于容纳腔2;调节旋钮302与滑动件301传动连接,调节旋钮302用于调节滑动件301伸出容纳腔2的长度。如此设置,通过旋转调节旋钮302以调节滑动件301通过缺口部201伸出于容纳腔2的长度,从而实现利用补光装置4进行补光操作的目的,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32.具体的,滑动件301的侧部设有齿条303,齿条303沿滑动件301的滑动方向延伸设置;调节旋钮302的环形外侧设有环形齿面304,环形齿面304与齿条303啮合连接。如此设置,通过环形齿面304与齿条303的啮合配合,以实现旋转调节旋钮302以调节滑动件301伸出于容纳腔2的长度的功能,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33.具体的,容纳腔2内部设有导向槽6,导向槽6沿滑动件301的滑动路径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滑动件301滑动连接于导向槽6上。如此设置,通过导向槽6确保滑动件301沿指定的方向进行滑动,使滑动件301能顺利地伸出于容纳腔2的缺口部201。
34.具体的,调节旋钮302设置在容纳腔2的侧部,并与终端设备的侧边按钮相平齐。如此设置,通过将调节旋钮302设置成与终端设备的侧边按钮相平齐,以便于用户对调节旋钮302进行操作。
35.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方案,补光装置4包括发光面板401。随着滑动件301伸出于容纳腔2的长度改变,发光面板401的露出于容纳腔2的外侧的发光面积也发生相对应的改变,以调节补光装置4的补光亮度。如此设置,由于补光装置4的补光光线是从发光面板401上射出,当发光面板401的外露面积增大时,所射出的补光光线会增多,补光亮度也会相应增加,反之则反。因此通过改变滑动件301的伸出长度,以改变补光装置4的发光面板401的外露面积,从而达到控制补光亮度的目的,以便用户根据所需的拍摄效果自行调节补光亮度。
36.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方案,容纳腔2的外侧角位处为倒角设置和/或圆角设置。如此设置,避免容纳腔2的外侧边缘割手,影响握持手机时的舒适感。
37.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选方案,配件本体1设有连接装置5,连接装置5用于与终端设备保护壳或终端设备(附图未示出)连接。如此设置,通过利用连接装置5与终端设备保护壳或终端设备连接,以使得配件本体1能安装于终端设备上,使得终端设备的前置摄像头进行使用时,能利用补光装置4进行补光。在本实施例中,连接装置5为框体结构,利用框体结构的连接装置5套设于终端设备的边缘外侧,以达到与终端设备相固定的目的。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后,还可以选用磁吸等连接方式,也应当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38.本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终端设备保护壳,包括上述的补光配件。如此设置,通过将上述的补光配件应用至终端设备保护壳上,再将终端设备保护壳安装于终端设备上,通过在补光配件的配件本体1上设置容纳腔2,其中,容纳腔2的内部安装有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
置4设置在滑动机构3上。当需要进行补光时,通过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置4伸出于容纳腔2,从而实现对终端设备的前置摄像头进行补光,以提高前置摄像头的摄影效果。在无需使用前置摄像头时,将补光装置4收纳于容纳腔2内部,简洁大方。
39.本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上述的补光配件。如此设置,通过将上述的补光配件应用至终端设备上,通过在补光配件的配件本体1上设置容纳腔2,其中,容纳腔2的内部安装有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置4设置在滑动机构3上。当需要进行补光时,通过滑动机构3将补光装置4伸出于容纳腔2,从而实现对终端设备的前置摄像头进行补光,以提高前置摄像头的摄影效果。在无需使用前置摄像头时,将补光装置4收纳于容纳腔2内部,简洁大方。
4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公开的补光配件的其它内容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41.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42.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43.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可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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