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968570发布日期:2023-01-17 19:52阅读: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音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


背景技术:

2.音响特指电器设备组合发出声音的一套音频系统,音响系统大概包含1、声源设备,2、音频信号处理设备,3、音频信号放大设备,4、声音还原设备。音响技术的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电子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场效应管四个阶段。专业用于舞台演出的音响设备统称为舞台音响,舞台音响是演出器材的一个重要分支。
3.但是大型音响在使用时需要支架对其进行安装。然而现有的音响安装架不便于调节高度,同时在音响使用时对音响的固定性能较差,而且不能对不同尺寸大小的音响进行夹持固定,从而增大了音响支撑架使用的难度,因此,发明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便于对不同尺寸的音响夹持固定且便于调节高度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通过固定块、第一螺纹杆、第二螺纹杆、第一螺纹块、第二螺纹块、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第一电机、滑块和夹持箱的配套使用,实现了对音响的高度调节作用,通过第二电机、主动锥齿轮、被动锥齿轮、驱动齿轮、第一齿条、第二齿条、连接杆和夹持板的配套使用,可以对不同尺寸大小的音响进行夹持固定,通过橡胶垫的设置,增加了夹持板与音响之间的摩擦力,避免音响在夹持板内松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音响的振动,通过万向轮的设置,实现了本装置的可移动性,便于移动至不同的地方进行使用。
5.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包括底座、高度调节组件和夹持固定组件,所述高度调节组件设于底座上,所述夹持固定组件设于高度调节组件上,所述高度调节组件包括固定块、第一螺纹杆、第二螺纹杆、第一螺纹块、第二螺纹块、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第一电机、滑块和夹持箱,所述固定块固定设于底座上,所述第一螺纹杆一端旋转设于固定块上,所述第二螺纹杆一端旋转设于固定块上,所述第一螺纹杆另一端与第二螺纹杆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电机固定设于底座上,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与第一螺纹杆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纹块螺纹设于第二螺纹杆上且水平滑动设于底座上,所述第二螺纹块螺纹设于第一螺纹杆上且水平滑动设于底座上,所述第一支撑杆一端铰接设于第一螺纹块上,所述第二支撑杆一端铰接设于第二螺纹块上,所述第一支撑杆与第二支撑杆中端相互铰接设置,所述夹持箱底部外壁上设有滑槽,所述滑块滑动设于滑槽内,所述第一支撑杆与滑块相铰接,所述第二支撑杆与滑块相铰接。
6.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夹持固定组件包括第二电机、主动锥齿轮、被动锥齿轮、驱动齿轮、第一齿条、第二齿条和连接杆,所述驱动齿轮旋转设于夹持箱内,所述被动锥齿轮固定设于驱动齿轮上且与驱动齿轮同心固定连接,所述主动锥齿轮旋转设于
夹持箱内壁上,所述主动锥齿轮与被动锥齿轮垂直啮合,所述第二电机固定设于夹持箱内壁上,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端与主动锥齿轮的中心点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齿条水平滑动设于夹持箱顶部内壁上,所述第一齿条与驱动齿轮相啮合,所述第二齿条水平滑动设于夹持箱底部内壁上,所述第二齿条与驱动齿轮相啮合,所述连接杆固定设于第二齿条上。
7.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夹持箱顶部外壁上水平滑动设有夹持板,所述夹持板呈对称设置。
8.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一侧夹持板与连接杆固定连接,所述另一侧夹持板与第一齿条固定连接。
9.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夹持板内侧固定设有橡胶垫。
10.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座下侧固定设有万向轮。
11.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螺纹杆与第二螺纹杆螺纹方向相反。
12.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通过固定块、第一螺纹杆、第二螺纹杆、第一螺纹块、第二螺纹块、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第一电机、滑块和夹持箱的配套使用,实现了对音响的高度调节作用,通过第二电机、主动锥齿轮、被动锥齿轮、驱动齿轮、第一齿条、第二齿条、连接杆和夹持板的配套使用,可以对不同尺寸大小的音响进行夹持固定,通过橡胶垫的设置,增加了夹持板与音响之间的摩擦力,避免音响在夹持板内松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音响的振动,通过万向轮的设置,实现了本装置的可移动性,便于移动至不同的地方进行使用。
附图说明
13.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方案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4.图1为本方案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5.在附图中:1、底座,2、高度调节组件,3、夹持固定组件,4、第一电机,5、固定块,6、第一螺纹杆,7、第二螺纹杆,8、第二螺纹块,9、第一螺纹块,10、第二支撑杆,11、第一支撑杆,12、滑块,13、滑槽,14、夹持箱,15、万向轮,16、第二电机,17、主动锥齿轮,18、被动锥齿轮,19、驱动齿轮,20、第一齿条,21、第二齿条,22、夹持板,23、橡胶垫,24、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18.如图1所示,一种高度可调节的音响安装架,包括底座1、高度调节组件2和夹持固定组件3,所述高度调节组件2设于底座1上,所述夹持固定组件3设于高度调节组件2上,所述高度调节组件2包括固定块5、第一螺纹杆6、第二螺纹杆7、第一螺纹块9、第二螺纹块8、第一支撑杆11、第二支撑杆10、第一电机4、滑块12和夹持箱14,所述固定块5固定设于底座1上,所述第一螺纹杆6一端旋转设于固定块5上,所述第二螺纹杆7一端旋转设于固定块5上,所述第一螺纹杆6另一端与第二螺纹杆7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电机4固定设于底座1上,所述第一电机4的输出端与第一螺纹杆6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纹块9螺纹设于第二螺纹杆7上且水平滑动设于底座1上,所述第二螺纹块8螺纹设于第一螺纹杆6上且水平滑动设于底座1上,所述第一支撑杆11一端铰接设于第一螺纹块9上,所述第二支撑杆10一端铰接设于第二螺纹块8上,所述第一支撑杆11与第二支撑杆10中端相互铰接设置,所述夹持箱14底部外壁上设有滑槽13,所述滑块12滑动设于滑槽13内,所述第一支撑杆11与滑块12相铰接,所述第二支撑杆10与滑块12相铰接。
19.其中,所述夹持固定组件3包括第二电机16、主动锥齿轮17、被动锥齿轮18、驱动齿轮19、第一齿条20、第二齿条21和连接杆24,所述驱动齿轮19旋转设于夹持箱14内,所述被动锥齿轮18固定设于驱动齿轮19上且与驱动齿轮19同心固定连接,所述主动锥齿轮17旋转设于夹持箱14内壁上,所述主动锥齿轮17与被动锥齿轮18垂直啮合,所述第二电机16固定设于夹持箱14内壁上,所述第二电机16的输出端与主动锥齿轮17的中心点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齿条20水平滑动设于夹持箱14顶部内壁上,所述第一齿条20与驱动齿轮19相啮合,所述第二齿条21水平滑动设于夹持箱14底部内壁上,所述第二齿条21与驱动齿轮19相啮合,所述连接杆24固定设于第二齿条21上。
20.所述夹持箱14顶部外壁上水平滑动设有夹持板22,所述夹持板22呈对称设置。
21.所述一侧夹持板22与连接杆24固定连接,所述另一侧夹持板22与第一齿条20固定连接。
22.所述夹持板22内侧固定设有橡胶垫23。
23.所述底座1下侧固定设有万向轮15。
24.所述第一螺纹杆6与第二螺纹杆7螺纹方向相反。
25.具体使用时,首先将音响放置到夹持箱14顶部外壁上,然后启动第二电机16,第二电机16带动主动锥齿轮17旋转,主动锥齿轮17带动被动锥齿轮18旋转,被动锥齿轮18带动驱动齿轮19旋转,驱动齿轮19带动第一齿条20和第二齿条21同时向内侧移动,第一齿条20带动一侧夹持板22向内侧移动,第二齿条21带动连接杆24和另一侧夹持板22向内侧移动,当橡胶垫23与音响外壁相接触时,即可实现对音响的夹持固定,同时橡胶垫23可以增加夹持板22与音响之间的摩擦力,避免了音响在夹持板22内松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音响的振动,然后启动第一电机4,第一电机4带动第一螺纹杆6和第二螺纹杆7旋转,第一螺纹杆6带动第二螺纹块8向内侧移动,同时第二螺纹杆7带动第一螺纹块9向内侧移动,第一螺纹块9和第二螺纹块8带动第一支撑杆11和第二支撑杆10运动,第一支撑杆11和第二支撑杆10带动滑块12相互靠近,此时夹持箱14即可上升,然后按照实际情况调节至合适的高度即可。
26.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
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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