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属于门铃,尤其涉及一种可视门铃。
背景技术:
1、在生活工作中,用户通常会在室外安装门铃以实现访客来访的提醒功能。随着智能化设备的发展,可视门铃得到广泛应用。可视门铃增加了摄像头,不仅可以提醒访客来访的信息,还可以起到监控作用。为了实现夜视补光功能,相关技术中的可视门铃会在摄像头主体侧边连接有补光灯,然而,由于补光灯是向外散射光线,因此,若仅增几个补光灯,则会由于散射距离以及补光灯安装位置等而产生光源周围亮度严重不均的问题;若增加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补光灯,则成本会大大提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视门铃,旨在解决相关技术中可视门铃补光灯设置不合理,导致难以满足夜视补光要求或成本高的技术问题。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视门铃,包括盖体、壳体以及摄像组件;所述盖体与所述壳体盖合以形成收容腔,所述摄像组件包括摄像头、补光灯电路板和透光结构,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固定于所述收容腔内,所述盖体开设有第一让位孔和第二让位孔,所述摄像头穿设于所述第一让位孔且端部朝向所述盖体外,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套设于所述摄像头外,所述补光灯电路板靠近所述盖体一侧设置有正对于所述第二让位孔且环绕于所述摄像头周侧的至少两补光光源,所述透光结构环绕于所述摄像头外且覆盖所述第二让位孔的外侧。
3、进一步地,所述盖体的外侧设置有环绕所述摄像头的装配槽,所述透光结构包括嵌置于所述装配槽内的透光环,所述透光环包括环形主体部,所述摄像头穿设于所述环形主体部内,所述环形主体部覆盖所述补光光源且暴露于所述盖体外。
4、进一步地,所述环形主体部背离所述补光灯电路板一侧设置有自所述环形主体部外侧边缘向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倾斜的斜面。
5、进一步地,所述透光环还包括突出于所述环形主体部外侧的凸缘,所述装配槽的侧壁设置有径向朝外凹陷的卡嵌槽,所述凸缘嵌置于所述卡嵌槽内。
6、进一步地,所述透光结构还包括突出于所述透光环的凸起结构,所述盖体开设有与所述凸起结构匹配的装配孔,所述凸起结构嵌置于所述装配孔内。
7、进一步地,所述补光灯电路板设置有六等间距环绕于所述摄像头的所述补光光源,所述壳体设置有六等间距环绕于所述第一让位孔的所述第二让位孔,六所述补光光源对应位于六所述第二让位孔。
8、进一步地,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的一侧抵接于所述摄像头且另一侧抵接于所述第一让位孔的孔壁。
9、进一步地,所述可视门铃还包括感应组件,所述感应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收容腔内的感应电路板、以及固定于所述感应电路板的透镜,所述盖体开设有第三让位孔,所述透镜穿设于所述第三让位孔。
10、进一步地,所述感应组件还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一侧抵接于所述透镜且另一侧抵接于所述第三让位孔的孔壁。
11、进一步地,所述盖体还开设有第四让位孔,所述补光灯电路板靠近所述盖体一侧还设置有正对于所述第四让位孔的光敏元件,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抵接于所述第四让位孔孔壁的透光块,所述透光块覆盖所述光敏元件且至少部分暴露于所述盖体外。
12、本实用新型中一种可视门铃与相关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
13、本方案的可视门铃包括盖体、壳体以及摄像组件,摄像组件包括有摄像头、补光灯电路板和透光结构,其中摄像头穿设于盖体的第一让位孔且其端部朝向盖体外,补光灯电路板设置有至少两补光光源,且补光光源环绕于摄像头周侧,因此补光光源可以对摄像头的可视区域进行补光;由于补光光源正对于第二让位孔,且透光结构覆盖第二让位孔并至少部分暴露于盖体外,因此补光光源发出的光线将经过透光结构再传递到门铃外,光线辐射角度范围可达到130°,最终传递到门铃外的光线将均匀且柔和,从而本方案可以提高补光光源的发光效率,进而提高补光光源的使用率,降低功耗和成本。在夜晚等缺乏光线的情况下,补光光源和透光结构之间的配合,可以为摄像头拍摄时提供均衡的辅助光线,保证相对稳定的色温平衡,从而保证摄像画面色彩的真实还原。
1.一种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包括盖体、壳体以及摄像组件;所述盖体与所述壳体盖合以形成收容腔,所述摄像组件包括摄像头、补光灯电路板和透光结构,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固定于所述收容腔内,所述盖体开设有第一让位孔和第二让位孔,所述摄像头穿设于所述第一让位孔且端部朝向所述盖体外,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套设于所述摄像头外,所述补光灯电路板靠近所述盖体一侧设置有正对于所述第二让位孔且环绕于所述摄像头周侧的至少两补光光源,所述透光结构环绕于所述摄像头外且覆盖所述第二让位孔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的外侧设置有环绕所述摄像头的装配槽,所述透光结构包括嵌置于所述装配槽内的透光环,所述透光环包括环形主体部,所述摄像头穿设于所述环形主体部内,所述环形主体部覆盖所述补光光源且暴露于所述盖体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主体部背离所述补光灯电路板一侧设置有自所述环形主体部外侧边缘向所述补光灯电路板倾斜的斜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环还包括突出于所述环形主体部外侧的凸缘,所述装配槽的侧壁设置有径向朝外凹陷的卡嵌槽,所述凸缘嵌置于所述卡嵌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结构还包括突出于所述透光环的凸起结构,所述盖体开设有与所述凸起结构匹配的装配孔,所述凸起结构嵌置于所述装配孔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电路板设置有六等间距环绕于所述摄像头的所述补光光源,所述壳体设置有六等间距环绕于所述第一让位孔的所述第二让位孔,六所述补光光源对应位于六所述第二让位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的一侧抵接于所述摄像头且另一侧抵接于所述第一让位孔的孔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门铃还包括感应组件,所述感应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收容腔内的感应电路板、以及固定于所述感应电路板的透镜,所述盖体开设有第三让位孔,所述透镜穿设于所述第三让位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组件还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一侧抵接于所述透镜且另一侧抵接于所述第三让位孔的孔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还开设有第四让位孔,所述补光灯电路板靠近所述盖体一侧还设置有正对于所述第四让位孔的光敏元件,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抵接于所述第四让位孔孔壁的透光块,所述透光块覆盖所述光敏元件且至少部分暴露于所述盖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