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和车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361257发布日期:2024-03-22 10:14阅读:14来源:国知局
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和车载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车辆智能化,特别是一种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和车载终端。


背景技术:

1、随着商用车行车记录仪法规的升级,要求商用车的行车记录仪至少采集车辆前方视频影像和驾驶员视频影像。为了采集这两种视频影像,现有的行车记录仪会分别设置前视摄像头和驾驶员摄像头,导致行车记录仪的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可以降低行车记录仪实现成本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和车载终端。

2、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视频影像处置装置,包括:

3、多个摄像头,用于拍摄车辆不同区域的视频影像,至少一个所述摄像头为所述车辆的车载摄像头;

4、影像采集机构,与所述车载摄像头电连接,用于获取所述车载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影像,用于所述车辆内显示所述影像采集机构获取的视频影像;

5、行车记录仪,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电连接,用于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获取视频影像,以实现行车记录。

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多个摄像头包括:

7、前视摄像头,用于拍摄所述车辆前方的视频影像;

8、驾驶员摄像头,用于至少拍摄所述主驾驶位的视频影像。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影像采集机构为车载显示屏。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均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分别与所述车载显示屏电连接。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前视摄像头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不是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与所述车载显示屏电连接,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电连接。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影像采集机构为影像控制器。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均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分别与所述影像控制器电连接。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前视摄像头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不是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与所述影像控制器电连接,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电连接。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视频影像处理装置还包括:

16、车载显示屏,与所述影像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显示所述影像控制器获取的视频影像。

17、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车载终端,所述车载终端包括第一方面提供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

18、上述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和车载终端包括多个摄像头、影像采集机构和行车记录仪,多个摄像头拍摄车辆不同区域的视频影像,至少一个摄像头为车辆的车载摄像头,影像采集机构与车载摄像头电连接并获取车载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影像,以于车辆内显示影像采集机构获取的视频影像,行车记录仪与影像采集机构电连接并从影像采集机构获取视频影像,通过影像采集机构获取车载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影像,可以减少甚至省去行车记录仪内设置的摄像头,降低了行车记录仪的实现成本。



技术特征:

1.一种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摄像头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为车载显示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均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分别与所述车载显示屏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视摄像头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不是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与所述车载显示屏电连接,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为影像控制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均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和所述驾驶员摄像头分别与所述影像控制器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视摄像头为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不是所述车载摄像头;所述前视摄像头与所述影像控制器电连接,所述驾驶员摄像头与所述行车记录仪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影像处理装置还包括:

10.一种车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视频影像处理装置。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一种视频影像处理装置。该视频影像处理装置包括:多个摄像头,用于拍摄车辆不同区域的视频影像,至少一个所述摄像头为所述车辆的车载摄像头;影像采集机构,与所述车载摄像头电连接,用于获取所述车载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影像,所述视频影像用于显示在所述车辆内;行车记录仪,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电连接,用于从所述影像采集机构获取视频影像,实现行车记录。该方案减少甚至省去行车记录仪配置的摄像头,降低行车记录仪的实现成本。

技术研发人员:董瑞先,范树兴,刘盅言,陈衍伟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710
技术公布日: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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