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网络运营商之间的电信服务计费的协议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8367784阅读:来源:国知局
0068] 根据本发明,尤其在电信服务被提供至电信传输设备20之后不久生成服务使用 数据1〇〇 (或另一服务使用数据300)。优选地,服务使用数据100或另一服务使用数据300 在电信网络10和另一电信网络30之间的交换或传送以规则的间隔进行,例如至少每4小 时或每6小时或每12小时或每24小时。在此上下文中,被包含在服务使用数据100的文 件中的条目110、120、130、140中的每一个优选地与(例如,4小时或6小时或12小时或24 小时的)前一时段有关。
【主权项】
1.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10)中生成服务使用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 据与在该电信网络上请求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的一组电信传输设备(20)有关,其中 该服务使用数据被该样自动地生成,使得针对该组电信传输设备(20)中的一个电信传输 设备(20)的、在该电信网络(10)上请求的电信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生成该服务使用数据 的一个条目(110、120、130、140),其中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每个条目(110、120、130、140)配 属于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中的至少一个类型。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生成被提供为使得 除了针对在该电信网络(10)中请求的电信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而建立的条目(11〇、120、 130、140)之外,还生成聚集条目(150),其中该聚集条目(150)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所有条 目(11〇、120、130、140)有关,且其中该聚集条目(150)包括关于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 服务中的每个类型的聚集信息。
3.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 的条目(110、120、130、140)的生成包含该电信网络(10)的、在电信服务的提供中设及的那 些网络元件。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服务使 用数据的所述聚集条目(150)的生成,设及所述电信网络(10)的聚集条目生成系统(12), 所述聚集条目生成系统(12)被设置在所述电信网络(10)中用于对电信服务计费。
5. -种用于在一个电信网络(10)和另一个电信网络(30)之间传送和/或交换服务 使用数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与在该电信网络上请求多个不同类型的电 信服务的一组电信传输设备(20)有关,其中该服务使用数据被该样自动地生成,使得针对 该组电信传输设备(20)中的一个电信传输设备(20)的、在该电信网络(10)上请求的电信 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生成该服务使用数据的一个条目(110、120、130、140),其中该服务使 用数据的每个条目(11〇、120、130、140)配属于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中的至少一 个类型,其中在生成该服务使用数据之后,该服务使用数据被自动传送到该另一电信网络 (30)。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生成被提供为使得 除了针对在该电信网络(10)中请求的电信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而建立的条目(11〇、120、 130、140)之外,还生成聚集条目(150),其中该聚集条目(150)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所有条 目(11〇、120、130、140)有关,且其中该聚集条目(150)包括关于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 服务中的每个类型的聚集信息。
7. 根据权利要求5或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条目(110、 120、130、140)的生成包含该电信网络(10)的、在电信服务的提供中设及的那些网络元件。
8. 根据权利要求5、6或7之一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服务使用数据的所述聚 集条目(150)的生成,设及所述电信网络(10)的聚集条目生成系统(12),所述聚集条目生 成系统(12)被设置在所述电信网络(10)中用于对电信服务计费。
9. 根据权利要求5、6、7或8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的进一步处 理是通过该另一电信网络(30) W自动化的方式基于该聚集条目提供的。
10. 根据权利要求5、6、7、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该电信网络(10)将该服 务使用数据W规则的间隔转发至该另一电信网络(30)。
11. 一种用于生成服务使用数据的电信网络(10),其特征在于,该服务使用数据与在 该电信网络上请求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的一组电信传输设备(20)有关,其中该电信 网络(10)被提供W自动地生成该服务使用数据,使得针对该组电信传输设备(20)中的一 个电信传输设备(20)的、在该电信网络(10)上请求的电信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生成该服 务使用数据的一个条目(110、120、130、140),其中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每个条目(110、120、 130、140)配属于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中的至少一个类型。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信网络(10),其特征在于,用于生成服务使用数据的电 信网络(10)被提供为使得除了针对在该电信网络(10)中请求的电信服务的每个请求事件 而建立的条目(11〇、120、130、140)之外,还生成聚集条目(150),其中该聚集条目(150)与 该服务使用数据的所有条目(11〇、120、130、140)有关,且其中该聚集条目(150)包括关于 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电信服务中的每个类型的聚集信息。
13. -种计算机程序,具有程序代码装置,如果在可编程设备或电信网络(10)的网络 元件上执行该计算机程序,则该程序代码装置使得能够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到10中任一权 利要求所述的方法的所有步骤。
14. 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具有计算机可读介质和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具有存 储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程序代码装置,如果在可编程设备或电信网络(10)的网络元 件上执行该计算机程序,则该程序代码装置使得能够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到10中任一权利 要求所述的方法的所有步骤。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不同电信网络的运营商之间的电信服务计费,尤其是在移动电信传输设备从不是其归属电信网络的电信网络请求电信服务时,例如当归属电信网络不可用或缺乏来自归属电信网络的网络覆盖时或如果电信传输设备在外地(相对于其归属电信网络)。在此情况下,服务用户信息(100)由电信网络(19)产生且被提供以被转发到该电信传输设备的归属电信网络(30),尤其用于计费。在此使用所谓的TAP(转账程序)数据,该TAP数据与涉及服务用户信息的一个部分并存,还包括收费信息。尤其,此收费信息包括与请求的电信服务的类型(例如,是国际呼叫还是国内呼叫)有关的信息,且还包括与电信服务的费用多高或在该费用下将如何进行折扣或量协定计算有关的信息。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提出了一种用于生成服务使用数据的方法,该方法允许更简单、直接且快速地产生所述服务使用数据,且允许其处理更有效地发生。此问题被解决是因为所述服务使用数据是以针对每个所谓的请求事件生成条目的方式而生成的,且每个条目配属于电信服务类型(例如是国际呼叫还是国内呼叫)。
【IPC分类】H04L12-14, H04M15-00, H04W4-24
【公开号】CN104685828
【申请号】CN201380035451
【发明人】陈越梅
【申请人】T-Mobile奥地利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3年4月15日
【公告号】DE102012008517A1, EP2845345A1, US20150087261, WO2013164065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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